非法证券活动是一种典型的涉众型的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干扰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破坏社会和谐与稳定。从近期办理的一些案件看,非法证券活动具有以下特征:一是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公发[2001]11号),绝大多数非法证券活动都涉嫌犯罪。二是花样不断翻新,隐蔽性强,欺骗性大,仿效性高。三是案件涉及地域广,涉案金额大,涉及人员多,同时资产易被转移,证据易被销毁,人员易潜逃,案件办理难度大。四是不少案件涉及到境外资本市场,办理该类案件政策性强,专业水平要求高。五是投资者多为离退休人员、下岗职工等困难群众,承受能力差,极易引发群体事件。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此类违法犯罪活动的严重性、危害性,增强政治责任感,密切分工协作,提高工作效率,及时查处一批大案要案,维护法律法规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早在去年9月,监管部门就曾发文称,警惕非法荐股利用网络直播平台,开通直播房间,成为“主播”“播主”“圈主”,以“股神”“大V”“老师”自居,以“分享炒股技巧”“锁定牛股”“推荐黑马股”等手段吸引眼球。
公众号广告、视频直播、股票讨论区等地,往往是他们获取顾客的重点区域,以分享短线“牛股”,推荐概念股,或者股民探讨行情等方式,引导投资者加微信或者QQ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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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是广撒网的方式,主动添加QQ、微信,主动拨打电话,就是去接触受害人,说你是不是炒股票,现在行情好了,或者什么时候亏钱了,我们可以给你赚钱。
投资者的联系方式被泄露后,往往会被拉到一个群里,群里的股市“老司机”或者“财经大V”,经常向大家分享投资心得,推荐股票。其中,大量的“托儿”还会在恰当时机附和叫好,营造出一种跟着老师有肉吃的氛围。然而,一旦投资者的疑虑消除,就到了被吃肉的时候。你要想进一步获得他们的VIP服务,肯定是要收费的。
这些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的营销手段花样百出,忽悠套路层出不穷,一般投资者往往难以分辨。此外,一些投资者不了解相关证券法律法规,不知道开展收费荐股业务需要事先经过证监会的批准,往往在上当受骗后才恍然大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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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投资者都是希望一夜暴富,我觉得天上不会掉馅饼,所以大家要有理性投资的这种理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122条规定,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证券业务。徐彬表示,合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名单可在中国证监会网站上查询,投资者在选择投资咨询服务前,可以先查一查,该机构是否属于合法机构。
近年来随着我国警方持续加大对各类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部分犯罪团伙将窝点转移至境外,继续向国内群众实施不法侵害。公安机关高度关注此类情况,与周边多个国家建立了密切高效的情况通报和执法合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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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表示,将继续加强与周边各国执法部门的执法合作,对转移至境外的经济犯罪团伙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决不让境外成为法外之地,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我国经济秩序。同时,希望广大证券投资者提高警惕、擦亮眼睛,切莫轻信网络、电话、QQ、微信上的所谓免费荐股、免费诊股等夸大过往荐股业绩、直接或变相承诺收益的非法证券咨询广告,一定要通过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业务资质的合法机构接受投资咨询服务。
投资市场骗局这么多,投资者对于带单老师来说就是用过即弃的爱情,被骗了不要一厢情愿的想守住虚与委蛇的嘘寒问暖这类虚妄。也请各位别再相信什么‘躺赢’,‘稳赚’,‘高收益’‘保本’,‘保息’,要在金融市场里面盈利,不是谁想盈利就可以盈利的,“天上不会掉馅饼”,不要因为贪心而受骗,别被这些骗局蒙蔽了智商!如果遭遇到还未亏损的请及时远离,如果已经受骗亏损的投资朋友千万不要坐以待毙,找相关部门进行合法维权。对自己投资亏损有任何疑问欢迎随时咨询我(林枫法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