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给初学者(26):什么是商品?


 写给初学者(26):什么是商品?

2019-10-12

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经济的研究是从商品开始的。

《资本论》的第一卷是“资本的生产过程”,第一篇是“商品和货币”,第一章是“商品”。开篇的第一段是——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占统治地位的社会的财富,表现为‘庞大的商品堆积’,单个的商品表现为这种财富的元素形式。因此,我们的研究就从分析商品开始。”(P47

经济学是研究财富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也不例外。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从研究商品开始,就是遵循经济学研究财富的传统。马克思选择从商品——商品生产入手,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因为在商品这个资本主义财富的细胞形式中,蕴含着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萌芽。在这段话中,马克思两次使用了“表现为”,这意味着马克思对“商品”的研究,并不是研究商品本身,而是要揭示内涵于商品中的经济关系。关注现象还是关注本质,这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与其他经济学重要区别所在。

讲到“商品”的时候我问,“大家见过商品吗?”

同学们不知所措,面面相觑。

其实大家说“见过”或者“没见过”都无所谓,我们确实见过具体的商品,也确实没见过马克思所要研究的那个“商品”,那个“商品”是见不到的。

我们确实见过用过各种各样的商品,我们在看的书,在用的笔,身上的衣服,兜里的手机……我们生活在一个商品的世界里,我们无时无刻不被商品包围着。有时候,连人身甚至都被“商品化”了。

可是,作为经济学研究对象的,可不是这五光十色生动具体的商品。看一下马克思说的这段话——

“商品首先是一个外界的对象,一个靠自己的属性来满足人的某种需要的物。这种需要的性质如何,例如是由胃产生的还是由幻想产生,是与问题无关的。这里的问题也不在于物怎样满足人的需要,是作为生活资料及消费品,还是作为生产资料来间接满足。”(P47-48

我们见过的,使用过的,是现实的,也是现象的商品,是一个“外界的对象”,它不能成为政治经济学研究的对象。成为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的,必须是一个抽象的存在,从形形色色的,具体而现实的商品中抽象出来的那个抽象的商品。作为具体而现实的商品,其本身的存在及其满足人的需要的能力,“是与问题无关的”。作为研究对象,商品对我们有用的方面,不在其表面,而在其内在。

成为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的那个抽象的商品,应该是一切具体而真实的商品的共性或者共相:它是有用物,它是交换得来的。这两个特质构成了一个新的“商品”,作为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的“商品”。这个“商品”不是实在的商品,而是理念的商品,或者说是商品的理念。

柏拉图(前427-347)说的理念的“圆”也是这个意思。我们见过各种各样的圆。但现实中任何的圆都是不够“圆”的——不是真正的“圆”。真正的“圆”是理念的“圆”,就是我们可以定义的那个“圆”——从原点出发围绕一定半径旋转的点的轨迹。这个圆才是真正的“圆”,是无可挑剔的“圆”。按照柏拉图的说法,这个理念的“圆”是基础,现实的圆不过是理念的“圆”的映像。

只有具备两个要素的物才能成为商品:有用的劳动生产物,通过交换实现其价值。按照这样的规定,空气有用但不是劳动生产物,所以不是商品;农民生产的粮食中供自己消费的部分虽然有用而且是劳动生产物但其价值不经过交换而实现,也不是商品;只有农民生产出来的粮食中出卖到市场的那部分,才叫做商品。马克思从现实商品世界里抽象出理念的“商品”,提炼出商品成为“商品”的两个要素,具备这两个要素的就是商品,否则就不是。

一个有用的劳动生产物不是商品,还能是什么呢?在计划经济条件下,产品生产出来之后,不经过交换就直接分配到个人家庭手里,没有市场,没有交换,因而没有商品。劳动生产物就直接叫做产品。从生产过程的结果无需经过市场实现价值而言,计划经济就是产品经济;产品经济的生产结果就是产品。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中所研究的商品,不仅是劳动的结果,通过交换实现价值,最基本的,还必须是物质产品。在马克思的观念里,只有物质财富才是财富,只有物质资料生产才叫做“生产”;成为“商品”的必须是物质产品。如此严格规定,大大压缩了商品存在的空间。至少,服务是被排除出去了。在马克思的时代,服务还不是重要的经济活动。

这样一种认识,具有规范的意味。即先设定一个标准,再对现实进行比照。对“商品”的这种规定,与我们生活中的判断很不一样。在日常生活中,一切能用金钱度量其价值的,能通过市场完成其交换的,都被看成是商品。所以,农民种植的粮食,交易的部分与未交易的部分,我们通常不把它们区分为商品和产品(当然,在某些情形下我们有必要将这两种情况区别开来,比如计算商品化率的时候);农民出售粮食和理发师提供理发服务,都被认为有商品交换的性质,尽管在后面那种情形中我们看不到物质商品的换手。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依据习惯和经验来做判断;在学术活动中,要求我们根据某些规范的教条做判断。马克思做出这样的界定是有其意义的,他要研究的生产关系,只存在于那种“商品”之中,他要抽象掉某些与他得出最终结论无关的东西。他在这里抽象掉 “产品”,只剩“商品”,后面我们会知道,他还要抽象掉使用价值,使商品成为一个只有“价值”存在的精灵。

对商品世界给予规范界定的另一种形式,是赋予商品以伦理的价值,某些东西可以成为商品,而某些东西不能成为商品。这种伦理判断中,某些东西一旦成为商品,或者是会败坏社会,或者是会扰乱市场,或者是会腐蚀人心。哈佛大学伦理学及政治经济学教授迈克尔·桑德尔在其《金钱不能买什么》(迈克尔·桑德尔:《金钱不能买什么》,中信出版社,2012年)中,讨论了不能成为商品的种种现实情形。在他看来,很多已经现实地成为商品的商品,本来是不应该进入市场,成为商品的。比如代孕服务,猎杀珍稀野生动物的权力,污染排放权力,移民权力,倒卖医院挂号等等。在桑德尔的观念里,市场和道德应该遵循不同的伦理,市场的伦理应以道德伦理为底线。一旦道德伦理的底线被突破,一旦不应该成为商品的商品在商品市场上大行其道,社会的道德基础被动摇,社会秩序就将趋于混乱。

经济学家们倒是不在乎伦理学家的唠唠叨叨,他们有自己价值观。污染排放权的市场化,实际上还是由新制度经济学家们倡导、设计并推动的,据说现在已经有很多实践并取得成效。经济学家们主张一切可交易的对象都可以进入市场,根本上来说是基于两个基本的法则:一是自由主义;二是功利主义。所谓自由主义,是主张任何人有权利在不损害他人自由的前提下做出自由选择,包括代孕或者购买代孕。所谓功利主义,是主张一切经济行为只要其有利于社会福利最大化,有利于“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就是值得的,应该允许的。在这个意义上,经济学家们甚至敢支持卖淫,走私毒品和枪支。弗里德曼和施蒂格勒因为持有这样的观点而受到舆论的批判。

这些“泛商品化”的主张有时候因为触及人类道德底线而遭到批判。经济学家依据经济学原理来讨论问题,但我们在现实生活中还要遵循道德和伦理的法则。不为商品设限就意味着进入市场的不仅是美好的东西,也有肮脏丑陋危险堕落的东西;市场可能会有自我净化的功能,但这种功能的发挥不一定有效。事实上,历史上最古老的那些丑陋行业在没有限制的情况下就一直顽强地存在着。为商品设限,还不一定是意识形态的需要,很可能还是效率的需要。一个被设限的商品市场可能会更少破坏,更少交易费用,更有序,从而更有效。

除了伦理学家,经济学家也有主张为商品设限的。二十世纪著名经济学家卡尔·波兰尼(1886-1964)在其名著《大转型——我们时代的政治和经济起源》中就提出,商品或者市场应该有其界限,有些东西如劳动、土地、货币是不能成为商品,任由市场配置的。比如劳动成为商品,人作为人的自由和尊严就受到侵害,甚至被剥夺,这是违背一个社会存在的意义的。波兰尼认为,过分的商品化或市场化,会使一个社会的性质变异;其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会引起反向的运动,从而给社会带来巨大的冲击。在他看来,二十世纪上半叶的两次世界大战,都是过分商品化带来的巨大震荡。

什么应该成为商品,什么不应该成为商品,经济学家和伦理学家还在争论不休。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意义上,商品还是劳动生产物,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两个因素。我们讨论的范围,还是马克思划出的这个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