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类别技术要点分析
不同国家对木箱的要求不同,有些国家和地方木箱是要求熏蒸的。 *钢琴、陶瓷、工艺品等侧重或贵重的物品请用木箱包装。 *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对未经过加工的原木、或原木包装有严格的规则,必需在原出口国熏蒸,并出示熏蒸证,进口国方可承受货物进口。否则,罚款或将货物退回原出口国。 欧洲对松树类的木制包装规则,货物进口时必需有原出口国检疫局出示的:没有虫害的证明。 加工后的木制家具不用做熏蒸。 日常生活常用类物品如书籍、各种用具等可用纸箱自行包装,并最好做防潮处置。 易碎类的物品最好用东西填充好,防止损坏。 条件允许,在纸箱内铺垫一层防水用品(例如:塑料袋、布等)。 在一包装箱内,轻重物品要合理搭配放置,以便搬运。 箱内最后要塞满填充物,要充实,可用卫生纸、纸巾、小衣物等填充,以防在搬运移动过程中箱内物品相互翻动、碰撞而损坏。
1、 液体货物。容器内部必需留有5-10%的空隙,封盖必需平密;不得溢漏。用玻璃容器盛装的液体,每一容器的容量不得超500毫升。单件货物毛重以不超25千克为宜。箱内应用衬垫和吸附料填实,避免晃动或液体渗出。
2、 粉状货物。用袋装的,最外层应运用塑料涂膜纺织袋作外包装,保证粉末不致漏出,单件货物毛重不得超50千克;用硬纸桶、木桶、胶合板桶盛装的,要求桶身不破、接缝紧密、桶盖密封、桶箍坚固;用玻璃装的,每瓶内装物的重量不得超1千克。用铁制或木制料作外包装,箱内用衬垫料填实。单件货物毛重以不超25千克为宜。
3、 精细易损,质脆易碎货物。单件货物毛重以不超25千克为宜,能够采用以下办法包装: 多层次包装:即货物—衬垫料—内包装—衬垫料—运输包装(外包装)。 悬吊式包装:即用几根弹簧或绳,从箱内各个方向把货物悬置在箱子中间。 防倒置包装:即底盘大、有手提把环或屋脊式箱盖的包装;不宜平放的玻璃板,档风玻璃等必需用此类包装。 玻璃器皿的包装:应运用足够厚度的泡沫塑料及其他衬垫料围裹严实,外加巩固的瓦楞纸箱或木箱,箱内物品不得晃动。
4、 裸装货物、不怕碰压的货物。能够不用包装,如轮胎等;不易清点件数、外形不规则、外形与运输设备类似或容易损坏飞机的货物,应运用绳、麻布包扎或外加包装。
5、 大型货物。体积或重量较大的货物底部应有便于叉车操作的枕木或底托。 包装类型的要求: 1、 纸箱。应能接受同类包装货物码放3米或4层的总重量。 2、 木箱。厚度及构造要合适货物安全运输的需要;盛装贵重物品、精细仪器、易碎物品的木箱,不得有腐蚀、虫蛀、裂痕等缺陷。 3、 条筐、竹篓。编制严密、整齐、结实,外型尺寸以不超50×50×60厘米为宜,单件毛重以不超40千克为宜,内装货物及衬垫料不得漏出。应能接受同类货物码放3层高的总重量。 4、 铁桶。铁皮的厚度应与内装货物重量相对应。单件毛重25-100千克的中小型铁桶,应运用0.6-1.0毫米的铁皮制造,单件毛重在101-180千克的大型铁桶,应运用1.25-1.5毫米的铁皮制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