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量基准设定


 存量基准设定

第一条 预估月用量设()

 ()用量稳定的资料由主管人员根据去年的均匀月用量,并参酌今年的销售目的与消费方案设定,若产销方案有严重变化(如开发或取消某一产品的消费,扩建增产方案等)应修订月用量。

 ()时节性与特殊性资料由消费管理人员于每年36912月的25日以前,依前三个月及去年同期各月份的耗用数量,并参考市场情况,拟订次季各月份的估计销售量,再乘以各产品的单位用量,而设定预估月用量。

第二条 请购点设定

 ()请购点--采购作业期间的需求量加上平安存量。

 ()采购作业期间的需求量--采购作业期限乘以预估月用量。

 ()安全存量--采购作业期间的需求量乘以25%(差别管理率)加上装船延误日数用量(欧、美地域15天用量,日本与东南亚地域7天用量)

第三条 采购作业期限

由采购人员依采购作业的各阶段所需日数设定,其作业流程及作业日数(公自订)经主管核准,送相关部门作为请购需求日及采购数量的参考。

第四条 设定请购量

 ()思考要项:采购作业期间的长短,最小包装量及最小交通量及仓储容量。

 ()设定数量:外购资料的欧美地域每次请购三个月用量,亚洲地域为二个月用量,内购资料则每次请购25天用量。

第五条 存量基准

消费管理人员将以上存量管理基准分别填入存量基准设定表”(表略)呈总经理核准,送物料管理建档。

请购作业

第六条 请购单提出时由物料管理单位,应用电脑(人工作业)查询在途量、库存量及平安存量填入以利审核,其无误后送采购单位办理采购。

用料差别管理作业

第七条 用料差别管理基准

 ()上旬(110)实际用量超出该旬设定量×%以上者(由公司自订)

 ()中旬(120)实际用量超出该旬设定量×%以上者(由公司自订)

 ()下旬(即全月)实际用量超出全月设定量×%以上者(由公司自订)

第八条 用料差别反应及处置

消费管理人员于每月5日前针对前月开立用料差别反应表”(表略),查明差别缘由及拟订处置措施,研判能否修正预估月量,如需修订,应于反响表拟修订月用量栏内修订,并经总经理核准后,送物料管理单位以便修正存量基准。

库存查询及采取措施

第九条 库存查询

物料管理人员接获核准修订月用量的用料差别反应表后应立刻查询库存管理表,查询该等资料的在途量进度,能否需要修正交货期。

第十条 采取措施

物控人员需修正交货期时,应填具交货期变更联络单送请采购单位采取措施,采购单位应将处置结果于采购单位回答栏内填妥,送回物控人员列入管理。

存量管理作业部门及其职责

第十一条 物控人员

为资料存量管理作业中心,担任月运用量基准设()订,用料差别剖析及采取措施。

第十二条 采购单位

担任各项资料内、外购别的设()订,采购作业期限设()订及采购进度管理与异常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