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意不杀贪官污吏会让反腐败举措形同虚设


 执意不杀贪官污吏会让反腐败举措形同虚设

      郭向阳  文

 

反腐败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作,更是维护党和政府威望的根本性工作,必须真抓实干,必须雷厉风行,必须实实在在做到从严治党治官,尤其是在反腐败中一定要尊从民意,果断的坚决地彻底地把该杀掉的贪官污吏尽数的杀掉,来不得半点的马虎,来不得半点的虚伪,因为对腐败的容忍,对贪官污吏的开恩,都是对人民的犯罪。

在反腐败这个问题上,开国领袖毛东给我们做出了很好的榜样,他的很多做法值得我们今天予以学习借鉴。贪官污吏在中国古代每个朝代都屡禁不止,对此每个朝代都设立专门的反贪机构。然而在新中国建国之后,毛主席就曾说过这样的话:“谁要搞腐败那一套,我毛泽东就割掉谁的脑袋!我毛泽东若是搞腐败,人民就来割我毛泽东的脑袋!”毛主席既然敢对群众做这样的保证,可见毛主席是下决心要治理好贪污这个问题,要下决心把新中国办成最清廉的政府。大家都知道,在刚刚建国的时候,当时无论是从政治、经济以及其他各产业方面来讲都是不发达,甚至说是非常落后的。假如在这种情况下还有人在内部搞腐败,那么当时的新中国是很难发展起来的,毛主席和其他的国家领导人当然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于是就下达了明确的规定:无论是谁,也无论你有多大的关系,只要在腐败的问题上犯错,就要掉脑袋!

 

其实在当时有不少的群众以及干部都认为毛主席只是说说而已,然而让大部分人没有想到的是,毛主席言出必行果然就这么做了。他老人家把在背后搞腐败的官员一个个送到监狱,接受人民的判决执行死刑。在这些人当中有不少都是在战争年代立过大功劳的英雄、也有不少资格很老的党员,但只要是搞腐败的人,毛主席就不会放过任何一个这也正印证了他之前的话:谁搞腐败我毛泽东就割谁的脑袋,如果发现我本人搞腐败,就立马让人民割掉自己的脑袋。所以毛主席一直就走在反腐的前沿,他也时刻这样要求着自己,不能带头搞特殊要为大家做一个好的榜样。

毛泽东反腐最震撼的一战,是严惩刘青山、张子善一案。毛泽东面对前来讲情的人说“正因为他们两个人的地位高、功劳大、影响大,所以才下决心处决他们,只有处决他们,才可能挽救二十个、二百个、二千个犯有不同程度错误的干部”。真是振聋发聩啊!

从历史上看,毛泽东在把握这类问题时,一向是以教育为主,避免打击面过宽,能不杀尽量不杀;该杀的则决不手软,铁面无私、严惩不贷。瑞金时期,毛泽东严惩了于都县一个集团贪污案,将贪污数额最大的县委军事部长等四人公审之后,执行枪决,余者一律依法严办。

延安时期,边区贸易局副局长肖玉壁,是个劳苦功高、体无完肤、身上有80多处伤疤的老红军。为给其治病,毛泽东在供给上给他特别关照。但他出院之后,功高自傲,无视法纪,公然贪污大洋3000多元。案发后,毛泽东执法如山,严令枪决。1951年12月14日,河北省委根据调查和侦讯结果,向华北局提出了对刘青山、张子善的处理意见:刘青山、张子善凭藉职权,盗窃国家资财,贪污自肥,为数甚巨,实为国法党纪所不容,以如此高级干部知法犯法,欺骗党,剥削民工血汗,侵吞灾民粮款,勾结奸商,非法营利,腐化堕落达于极点。若不严加惩处,我党将无词以对人民群众,国法将不能绳他人,对党损害异常严重。因此,我们一致意见,处以死刑。新中国成立之初,还没有形成健全完善的法律体系,对刘、张二犯的处理,既无明确的法律条文可以依据,又无现成的案例可以参照;而且,刘、张曾是党的高级干部,有功于革命事业,因此对其处理必须慎之又慎。这时候,毛泽东主席从大局出发,力排众议,亲笔批示了对刘青山张子善予以枪决的意见,因为他知道,从古到今,无论什么时候反贪这条路就走的很艰难,但即使再艰难也要走下去,如果一时手软心软,不敢杀掉该杀的人,反腐败就会半途而废,反腐败半途而废后果真的会不堪设想。

 

案发前不久,刘青山曾出席世界和平友好理事大会,并当选了常务理事,《人民日报》曾有报道;案发后,处决刘青山的消息如何报道,有人担心这会在国际上产生不好影响,于是建议将刘青山的“青”加三点水,写成“刘清山”,让人以为是两个人。听到这样的请示,毛泽东态度非常坚决:“不行!你这个三点水不能加。我们就是要向国内外广泛宣布,我们枪毙的这个刘青山,就是参加国际会议的那个刘青山,是不要水分的刘青山。”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中央就是要用这个案件教育全党,向全世界展示反腐败决心。

从毛泽东主席的反腐败举措中,我们可以看到,反腐败必须实实在在的搞,必须不参半点水分的搞,该杀的贪官污吏必须要杀,执意不杀贪官污吏,会让更多的贪官污吏产生侥幸心理会助长贪污腐败之风的蔓延,这一来,反腐败工作必将走向瘫痪,党和政府的反腐败决心就无从体现,反腐败终将形同虚设,党和政府的威望也必将大幅度下降,神州的贪污腐败之风,终将给党和国家带来不可估量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