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章 失却良性机制的人脑:非此即彼
(2009年加注:争论哲学基本观点要防止单一形式逻辑思维方法的过度使用。含有“同一律”定势规则的思维方法若在方法论领域被绝对推崇,其所带来的结果是许多人不再考虑知识与真理效用的历史阶段性和适用层次性,这将使社会分裂出两种各执一端的人群,也是非此即彼的对立群体。他们任性而僵硬地死守各自所崇拜的单一大前提设定,从而使概念形式用途和权威地位崇拜不得不在学术领域被推向极端。)
(2009年加注:每个正常人脑思维运动的健康之状态要求同一颗大脑自然存在着相互矛盾、相互促进并非绝对“同一”的良性互动机制。这种机制好处在于即使发现有思想偏差,只要善于引导却并不妨碍促其观念改善,转变为有主次关系的服从。反过来,如果全社会把单一形式逻辑滥用到无所节制程度,社会人的大脑就会丧失良性矛盾互动机制,丧失创新思维的自然功能,丧失容易引导且方便校正的可塑条件。)
(2009年加注:都知道形式逻辑“同一律”在每一单体人脑内它并无矛盾,非此即彼,其脑内排斥悖论。问题在于他如何面对复杂现实!正如30年前执守一端的部分人脑把某些与唯物论不相吻合的西方哲学观点视若洪水猛兽一样,如今执守另一端的部分人脑又把西方同样的概念形式奉为至尊至上经典。左和右两种极端是同出于单一概念形式思维方法的两种表现,它在人脑中的思维定势是缺乏包容性和可塑性。)
(2018年12月2日加注:哲学家习近平阐述的“扣好第一颗纽扣”的真知灼见以极简洁的通俗哲理解释了过去数十年的教育失误。“第一颗纽扣”有两层含义:一是个体人脑如果只善于单一形式逻辑思维,就要绝对保证顶端大前提灌输不可有误。二是当个体人脑面对复杂现实不能排除思想矛盾时,只要学过辩证唯物论即可随时抓住主要矛盾在发展过程中坚守正确方向,动态把握对应大前提的矛盾主次互动关系。)
2006年以前,西方哲学各流派哲学观点在我国高等教育领域,尤其在博士、硕士考研试题中倍受追捧。笔者对西方哲学基本看法是:作为历代产生过广泛影响力的著名的哲学家和思想家,他们的思想成果不论是植根于“唯物论”还是“唯心论”,也不论植根于存在主义还是未来主义,作为杰出思想家大脑曾经“思想过”的结论,多多少少都有值得研究、值得借鉴之处,这是不能否认也必须接受的学术倡导。但是,对西方哲学某些观点应有的理智态度是什么?必须对其识别所适用的对应领域才能做到趋利避害。
比如:对待乔治·贝克莱(注:哲学家,爱尔兰人1685年~1752年)的“存在就是被感知”的哲学思想,若把它放在新闻采访、司法程序、科研实证领域,将其作为普遍适用的技术性哲理来运用就很有积极作用。因为新闻传播只相信耳闻目睹(感知)不相信合理想象;因为司法裁判只相信证据不相信事实诉说和推断;因为只有实验和实证才能确认此前正确的科学理论猜想。但如果因贝克莱的观点在人类社会活动和科学发现的技术层面上有普遍哲理价值,就把它推崇到哲学信仰的高度加以信奉,必将带来严重后果。
比如:对待西方认知心理学推崇的“认知大于事实”的定理,若放在实施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思想理论教育领域或企业品牌传播领域去运用就有好处。如果因为该定理是一般人脑的“客观定理”就屈服于它的普遍性,忽略它的局限性,如此,就自然而然把它提升到了思想路线顶端,并可占据全社会成员的认知统治地位,任其造就出当今时代一个个可与客观事实任性抗衡的头脑,将对社会发展与进步产生极坏影响。
一个国家执政集团的执政能力,首先是执政队伍整体素质表现出来的思想路线和思维方法问题。在全球化时代,欠发达国家执政能力必须高于发达国家才能可持续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在引进西方先进科学技术和思想文化之时,是否在高等教育和文化传播领域正确运用了实事求是思想路线?它实际也决定着一批又一批成为主流阶层的各级官员的基本素质,考验着他们能否在执政领域善于辩证思维、善于驾驭复杂局面?
不论是当今时代还是下个世纪百年,有识之士都要真诚提醒高等教育:如果当老师不能帮学生认识脑、创造脑,至少,对中华民族的新一代大脑原有的良性的矛盾互动机制,你绝不可用单一形式逻辑思维方法将其替换和取消。CCTV曾经播出一则公益广告,主题词短语发人深思:“最好的老师是不把学生教坏的老师。”如果是个别知识点教错了,或可为学生自己发现并纠正,而如果把人脑思维方式培育成单一的机械式响应功能将有无可挽回的损失。人们相信,在课堂上适度抨击时弊未必能把高校学生引向歧途,但是,下面几种“中国式”高等教育则能把一届又一届学生大脑培育成有病也诊断不出的大脑。
其一,在讲授形式逻辑的运用规则时,公开羞辱和耻笑辩证思维的所谓“反逻辑功能”,甚至以所谓“偷换概念”来反对辩证逻辑对概念形式与内涵实施逻辑双关的把握和有多向对应关系的把握。只强调形式逻辑应遵守“同一律”规则,不提醒或者不承认遵守形式逻辑“同一律”而所设定的任何大前提概念均存在“偷藏事实”的缺陷。自觉不自觉把一代又一代大学生头脑培育成了谨守单一大前提的任性僵硬的思维方式。
其二,在讲授理论物理学的创新发现时,以并非发展成熟的、也绝非能达到“终极发现”的理论猜想来凌驾于辩证唯物论方法论之上。自觉不自觉否认科学发现过程是一个“否定之否定”过程,否认辩证思维方法有保护脑、创造脑的功能。
其三,在讲授科学知识的发展前景不可穷尽真理的哲学观点时,却未能同时强调:人类无止境的探索发现,可以一步一步扩展认知领域、一步一步把真理向前推进。自觉不自觉培育出了一批又一批“怀疑一切”和“不可知论”的盲从者。
其四,在讲授诸如“存在就是被感知”等主观唯心论原理、讲述“‘纳什均衡’原则是博弈双方一般行为决策规律”等著名哲学观点的普遍意义时,却未能同时为那些观点的适用范围做出科学评判。自觉不自觉培育出一大批把在技术应用领域和市场竞争领域有实用价值的观点,搬到社会各个层面滥用的缺少层次性的思想头脑。
改革开放需要中华民族的博大胸襟,需要崇尚科学的时代观念。与此同时,物质运动从宏观到微观的层次性差别阶段性差别,也要求全社会意识形态必须体现系统性、层次性和阶段性这种科学精神。不论科学领域的意识形态多么复杂,理顺其自上而下或自下而上的层次性、理顺其从昨天到今天再到明天的历史阶段性,所谓复杂的意识形态就一定能呈现出思想观点的有序性,就一定能实现针对复杂意识形态的成功驾驭。
在这里首先要定义:凡科学都要体现尊重客观规律而服务于人类的崇高责任和使命。在以人为本的科学体系中,科学意识形态的层次性可展现多个层次。第一层次:完善的科学思维方法居于认识人脑,保护人脑,培育人脑智慧,引导人们正确面对客观、主动顺应客观、严守客观规律的崇高地位;第二层次:则是运用科学思维方法、尊重基层的首创精神所推出的新理论、新猜想以及新探索实践;第三层次:才是依据既定大前提设定和科学理论原则指导下的自觉的演绎推理、实体发现、应用发明以及技术论证。
中国改革开放近30年了,国家机关从宏观到微观驾驭复杂意识形态的本领已经成熟了。哲学也有勇气承认:脱离了辩证逻辑的单一形式逻辑,它在有新科学理论明确设定大前提下才有技术论证和技术发明用途,它没有从宏观方面驾驭意识形态的超限功能;更有勇气承认:科学领域中一切技术性方法原则只有技术创新用途和市场竞争用途,它没有驾驭科学体系的超限功能;还有勇气承认:除辩证唯物论之外的所有西方哲学观点只有现实的、局部的、阶段性的有效用途,它没有藐视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超限功能。
若无上述勇气就会看到一种悲剧性人脑培育“成果”。拥有生物化学硕士、分析化学博士等4种学历学位的科学家布瓦瑟利耶女士,其堕落为邪教教主的主因之一,恰恰在于她错把单一技术层面的科学技术方法,不恰当地提升到了体现人脑基本思维路线的世界观方法论的崇高地位。自称“我信仰科学,信仰科技进步,所以才使我相信雷尔教派,这是我对生命科学的最理智态度。”教主为自我人生的“充实”定位是要亲自运用基因技术制造“人”,以证实科学技术最伟大,以挑战自然法则地位之崇高。她崇拜的“伟大科学”不再是“以人为本”顺应自然、尊重自然,而是以基因技术为本,藐视一切。
极端科技崇拜属于宗教头脑。一旦有条件冲犯社会意识形态,便与“邪教”之间仅存一步之遥;同样,脱离了辩证逻辑的单一形式逻辑头脑一旦获得驾驭社会意识形态的超限权力,它便与“极左”或“极右”两种分裂思潮,也仅存一步之遥。
西方发达国家在工业革命与科学技术腾飞时期,曾无一例外大批量产生过两种怪胎——“邪教”势力与极端分裂势力,是至今挥之不去的伤痛!很巧合,现代“邪教”对UFO、基因技术、宇宙大爆炸等科学发现的极端崇拜总有关联;“极左”、“极右”分裂势力对概念形式的崇拜也总有关联。它们都植根于单一的任性的思维方法。
于是,不能不询问:中华民族在其伟大复兴事业的进程中,能否躲过类似西方社会的两种精神劫难?中国科教兴国之路会不会误入失去方向感的茫茫迷途?技术创新之路能不能尽快看到全面超越的前景和曙光?答曰:成也教育,败也教育!
关于创新思维积累初级形式的理论描述
与创新成果直接相关的创新思维,包括自发的直觉逻辑响应和自觉的逻辑思维。自觉逻辑包括形式逻辑和辩证逻辑。在三种可能产生创新成果的思维方式中,任何两种或两种以上思维方式的综合运用,均被称之为创新思维高级形式。
这里先明确:由于运用辩证逻辑不可能不包含形式逻辑推理,因此,学习和启动辩证逻辑思维方法也将自然进入多种思维方法综合运用的高级形式;由于单一形式逻辑必须遵守“同一律”大前提,它常要自觉或优先考虑以既定概念定则为思维前提(自然也是拒绝以直觉判断为前提的单一形式逻辑之运用),这就必然排斥了其他逻辑思维,包括轻视直觉灵感——尽管观念的轻视不等于思维过程的可能自发响应。
单一形式逻辑思维方法是人类创新思维初级形式。
运用单一形式逻辑思维方法实现大脑基于既定概念的推理和判断,向个体知识积累以外超越延伸、向群体知识积累以外超越延伸、向人类整体知识积累以外方向延伸,并产生相对于个人积累、或群体积累、或全球知识积累的新概念和新判断,即为创新思维初级形式的完整定义。初级创新思维属于现代创新人才必须经历的思维习练,也是个体大脑拥有自觉概念积累后遵循共识定则引导思维尊重理性智慧的途径之一。
(2008年加注:10年前笔者认定单一形式逻辑方法是初级创新思维形式,学界持否认态度。那些表面的浅显的道理或许人人知道,比如单一的直觉响应可能产生盲目的非自觉的“创意”指向,能不能也被单列为另一种初级创新思维?它显然比掌握形式逻辑来得更容易些。如果能,幼童也会产生自发创意举动,要高等院校还有何用?)
(2008年加注:上述是“初级创新思维形式论”不被接受的原因之一。其实,直觉的盲动是指初级直觉,即使有偶然“成果”也不属于创新思维成果。凡创新思维均包含自觉概念反应。哪怕是不自觉一瞬间完成的直觉响应涌现出模糊概念反应也必须链接形式逻辑自我确认。如若认知结果并无自觉的概念判断,怎么能视为创新思维?)
(2009年加注:猜想远古人类没有掌握逻辑学知识,但凡脑内新的概念反应都被他们兴奋而自觉赞誉为“神的启示”。所以,其朴素逻辑思维或许比现代人脑更常用。但要提醒:他们不自觉遵守的有效直觉逻辑既然被奉为“神的启示”,那就证明他自觉肯定了那种概念判断之伟大,他把自我创意攀附为“神”的创意是否是自觉确认?)
(2009年加注:如今的现代人,已经有了自觉遵守逻辑规则的逻辑学常识,也已经积累了成套的有专业共识的概念体系。当我们自觉遵守理性规则推导新概念并且日益养成了逻辑思维习惯时,你别忘了,远古人脑功能遗传自今的那种自发遵守直觉逻辑响应的判断力想象力以及同样也能链接自觉概念判断的脑功能,仍然会长期存在。)
因此确认何为创新思维的第一条件:人脑要获得有自觉概念反应的新意识。一只弱智的“瞎猫”,于偶然间逮住了死老鼠且又不能自觉意识到逮住死老鼠有何用途?它连把玩的兴趣都没有就把“成果”扔掉。这从任何意义上不能赞誉弱智的“瞎猫”有了初级的创新思维成果。创新思维的第二条件:人脑涌现超越感官感觉的新概念反应。
此外理论阐述还有另一界定:虽然早期人类群体中一些杰出人脑运用的朴素逻辑并未经过科学总结,但须肯定其所遵循的朴素逻辑孕育了科学的理性萌芽。
不过,单一直觉中的模糊概念反应并不单纯。目前科学水准对人脑直觉尚不能做到精准把握,即使将来能够达到针对直觉逻辑瞬间判断过程的清晰认识,它也仍然是识别了自发逻辑规则的少数管理者和科学家,针对社会创新人才实施有效管理的预先把握。对绝大多数个体人脑来说,直觉响应规则或是永远不能自控瞬间过程的逻辑规则。
个体人脑直觉响应规则将逐步趋向思维科学可以预控的大趋势,是需要个体人脑借助他人或全社会共同帮助的。不过在眼前,此种现象与童年的幼稚、与人脑无自觉概念的初级直觉、与算卦占卜等现象比,它还存在诸多不能完全区隔的复杂内涵。
种种原因使本书有暂时的非永远的理由,从理论上不把“单一的直觉判断”所产生的模糊创意简单等同于人脑实现了自觉概念反应的创新思维形式种类。所有原因,又在于同一个含义:拥有科学内涵的直觉响应产生后,一定要链接自觉的概念形式判断。直觉能否包含创新思维?不以随意盲动的新鲜举动为准,而以高级直觉中至少包含了模糊概念反应并最终链接了自觉的新概念形式判断为标准——然此恰恰进入了两种以上逻辑思维综合运用的高级思维模式。此时,直觉响应所包含的科学性和创新性应当被确认。
恳望学界的专家权威心平气和地看待上述推论。认定单一的形式逻辑思维在创新思维中属于初级方法,有理论依据也有客观依据。同时,单一形式逻辑也是人类较早创立的思维科学,自觉的辩证逻辑思维方法是在其后出现的。还有,辩证逻辑思维方法作为后来被发现被总结的高一级的理性思维规则,必定兼容低一级的逻辑规则。
正像生命存在方式兼容物理方式和化学方式一样,后者不能反过来兼容高一级物质运动方式。辩证逻辑既兼容形式逻辑的运用也从未排斥直觉逻辑。相比,如果用形式逻辑来兼容辩证逻辑,比如在“1+1=2”范例中插入“对立统一”综合对应关系,形式逻辑数字算法手段会散架。许多形式逻辑专家讨厌辩证逻辑是谓原因之一。
健全人脑思维运动应包含三种发达的逻辑规则响应方式。首先有形式逻辑方法;其次有不同于形式逻辑的辩证逻辑方法;第三还有与两种自觉逻辑分立的直觉逻辑,即以事物“主映像”记忆为核心的综合知觉自发链接感官感觉的逻辑响应。
不少有识之士把国内高校培养的多数人才称之为“单一形式逻辑头脑”是有原因的。其创新思维过程所表现出来的逻辑方法深受所学专业既定概念体系的局限。而面对同一概念体系内的逻辑思维,一般容易遵守“同一律”逻辑规则。其思维运动的共性特征是:概念从小到大再从大到小的逻辑关系;换一种概念形态,则是从局部到整体又从整体到局部的逻辑关系;再换一种概念形态,从具体到抽象再从抽象到具体的逻辑关系。诸如此类思维运动方式,其相互之间有差别但差别不大,都是单一形式逻辑思维方法。
从诸多小概念到一个大概念是“推理”;从大概念中推出小概念是“演绎”(三段论)。以同一大前提设定做各项知识列举或做各项分解是“分析”;再从项目和分点到集合性思维是“归纳”。从具体到一般是“抽象概括”,又从抽象再到具体——是为了分解相同特点以完成共性特征的提取,这是“提炼”。均体现的是自觉概念体系中某一个“专业共识概念体系”内部之间的“从小到大再从大到小”的垂直式逻辑思维关系。
但凡擅长于运用单一形式逻辑的头脑,有一个共同点,即如果在同一个概念体系中、或叫同门学科领域、或称同一事物范围内,其形式逻辑头脑才能充分显示其创新思维之用途;其创新思维能力也完全能实现面向专业知识体系内的新概念拓展,或予补充充实、或予细化延伸,并由此发现专业学科应该完善、应该细化的新的概念。
但上述,实际也挑明了单一形式逻辑思维在创新领域的局限性。它只能在同一个概念体系内展开富有成效的创新思维运动或在学科前辈们先已发现和设定了权威大前提条件下,接续向同一领域学术发展的中端和末端方向实现创新发现。它所能实现的全部创新思维成果都需要既有概念形式做先决条件:既定大前提预先明确、预先设定、预先被共识,然后,其适应大前提概念“同一律”规则的逻辑推导才能发挥有效作用。
基于上述特征表现的单一形式逻辑方法,本书是否有理由将其称之为自觉创新思维积累中的初级方式?显然,它的局限性包括:不能突破“同一律”产生拓展思维,不能突破“不矛盾律”形成对等综合思维,也不能突破“排中律”去执行“兼容”、“居中”的综合判断,它更不能推导并准确获取适应动态变化特征的多维概念判断。
单一形式逻辑最大优势和最精彩表现在哪里?在于能够“短距离”实现概念判断的精准。(幽默:有位半通遥感技术的知识网友为之惊呼:“不可能啊!用数理逻辑编制的无线通讯程序使卫星在既定轨道上精准定位,飞离地球可遥远!”他仿佛手拿米尺一定要量出“飞天距离”的概念形式定则,用以推翻上述结论。且慢,且慢!)
逻辑学所指“短距离”是指逻辑延伸的张度,即直线式思维的延长度,非可用尺寸长短来理解来度量。因为是体现逻辑的“短距离”精准,笔者又把它称之为创新思维末端的技术性逻辑方法,即在创新成果的所有理论问题和达成目标指向的主导方法被明确之后,剩下最后的技术性求证和求证方法的创新唯有单一形式逻辑表现最精彩。
逻辑思维“短距离”精准之特点,是单一形式逻辑被用于技术论证领域和创新思维末端领域不可替代的精彩用途。然其出彩优势表现也同时是它的短板。
在不得不遵守“同一律”条件下,单一形式逻辑方法要避免用同一大前提实施一贯到底的连续第三层次“三段论”演绎,必须遵守“形式逻辑运用极限定律”。除非数论纯概念演绎,否则,任何充当大前提条件的概念设定均存在大前提概念与事实间的误差;种种原因可导致概念形式定则难以避免“偷藏事实”或“偷漏事实”的问题。
由于上述原因,单一形式逻辑本身将不能排除人脑“理性极限”之困境。当其大前提概念设定不可能达到绝对纯真时,越是奉行“同一律”指导下的一贯到底的多层级的“三段论”演绎和判断,越有可能发生“差之毫厘失之千里”的逻辑张度偏移,且潜在错误不能实现形式逻辑自检。运用单一形式逻辑方法须懂得“短距离精准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