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奎那:“两权分离”


 阿奎那:“两权分离”

2019-3-15

托马斯·阿奎那(1226-1274)为私有财产辩护,有 “两权分离”的观念。

阿奎那同意亚里士多德的说法,相对于财产公有,财产私有更有利于财产的保护,有利于提高财产的使用效率,有利于构建和谐的人际关系。但是,财产的私人占有与基督教的博爱精神是冲突的,传统基督教的财产观念更倾向于亚里士多德的老师柏拉图主张的公有财产。根据基督教的教义,上帝提供的所有财富是为所有人准备的,而不是特属于某些人或某类人,任何人对自然界的资源或财富都有着平等的权利。耶稣要求跟随他的门徒将财产分给他们俗世中的朋友,这样自会有永不朽坏的财产在天上等着他们。

如何化解个人积累私人财产与基督教的博爱观念的冲突,是摆在阿奎那面前的一个棘手的理论和现实问题。或者是财产私有,或者是财产公有;或者是自私自利,或者是大公无私;或者是独占,或者是博爱……选择似乎就在这两端,没有中间道路。在以上的对立关系中,传统的基督教精神基本上是倾向于后者的。在基督教教义中,对物质财富的态度一直是保守而克制的。但是,在阿奎那的时代,商品经济在蓬勃发展,人们的自利心已经被极大地激发出来;不仅世俗的人们在积极从事经济活动,教会在积累物质财产方面也不甘落后;他们在经营农业,手工业,商业,并将盈利用于借贷,教会是那个时代最大的金融机构。在很大程度上,教会已经成为商品经济发展的最重要的推动者和参与者。商品经济的潮流不可阻挡,阿奎那作为教会哲学家需要为教会积累财产的行为提供解释。

阿奎那有了一个绝妙的主意,这就是“两权分离”——将财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分开。如果财产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可以分开,所有权属于私人,但使用权属于众人,则个人积累财产和基督教的博爱精神就不再矛盾。“上帝赐予我们的世俗财货,作为所有权是属于我们的,但对它们的使用,它们就不仅是属于我们,也属于在我们的需要满足后还能救助的其他人们”。(转引自胡寄窗:《政治经济学前史》,辽宁人民出版社,1988P342 真是绝妙的解释。“两权分离”观念之下,积累财产不再是恶,反而可以成为实现博爱精神的手段。而且,就算积累财产是恶,但其救助穷人的结果善的;“恶之花开出善之果”,这是值得肯定的事情。

阿奎那使用“两权分离”这一观念,目的是为教会的世俗经济活动辩护,为教会从事积累财富的行为提供合法性的证明。因为那个时代教会是意识形态的垄断者,教义就是人们的生活准则,教会的世俗经济活动就是人们的典范,所以阿奎那为教会的经济活动辩护,同时也就是为商品经济辩护。阿奎那为教会从事经济活动在理论上提供一个出路,也就是为商品经济的发展开辟道路。因为商品经济的发展属于历史的进步,因此阿奎那的这种辩护是积极的,进步的。

阿奎那的观念在新教改革中的加尔文(1509-1564)那里得到了响应。加尔文认为,人们从事世俗的经济活动,就是在履行天职;在世俗活动中取得成功,可以确证得到上帝的恩宠。任何人为了确证得到上帝的拣选,都要努力在世俗生活中取得成功。从事商业活动,以赚钱为目的,也是天职,也能确证上帝的拣选。但是,如果个人挣钱只是为了满足自己的需要,就会陷入贪婪,并且违背基督教的博爱精神。为此,加尔文提出关于财产权利分离的另一个思路。

人仅仅是经由上帝的恩宠赐予他的物品的受托人,……一个人要对其财产负责,为此他要使自己屈尊为一个顺从的仆人,或者甚至成为一台营利机器,……假如对生活的禁欲态度经得起考验,则财产越多,就越感到有责任为上帝的荣耀保持不使财产减少,并通过不懈的努力使其增多。(转引自马克斯·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P162—163加尔文的说法,更接近我们今天说的委托—代理,也就是说,上帝才是财产的所有者,而商人只是受托人;上帝将财产委托给商人,不是让他全部用于满足自己的需要;而是要他在满足自己需要之外还将其用于满足其兄弟的需要,也就是用于社会公益,用于资助和救济他的兄弟。

思想总是时代的反映。阿奎那的时代,商品经济在蓬勃发展,但传统意识形态却在起阻碍作用。阿奎那以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为积累私有财产辩护,是为商品经济的发展开辟道路。到了加尔文的时代,商品经济的发展更加活跃,更加普及,人们对物质财富的追求更加积极,更加自由。但是,在宗教的观念里,物质财富积累的合法性问题还是存在。加尔文以“委托-代理”的思路来解释上帝和世人对财产的关系,为人们提供了解决问题的一条出路。可以说,在追求和积累私人财富的问题上,阿奎那从物质上解放人们,而加尔文则从精神解放人们。

“两权分离”的观念在我们的现实中也有重要的应用。改革开放之初,实施“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政策的结果,是在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周边成长起私营经济,个体经济等经济成分。在所有经济成分中,国有企业是效率最差的。国有企业的低效率,有激励方面的因素,也有约束方面的因素。比如,太长的委托代理链条会使委托人对代理人的激励和约束都失效。保持传统国有企业的经营模式是没有出路的。国家所有与国家经营的结合,企业没有自主权;不能对市场信号做出及时反应;不能作出自主决策,就不能对自己行为负责;企业和职工的工作状况与收入分配挂不上钩,自然就没有积极性。那个时候,国有企业效率最低,职工收入也增长最慢。效率最高,收入增长最快是私营经济,个体经济和三资企业。人们从实践中得到的认识是,将国有企业改造成私营经济,也就是将国有企业卖给私人,效率一定会提高。

可是,国有企业的所有权不仅是经济问题,更是政治问题。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如果没有国有企业,还叫社会主义吗?在社会主义的经典理论中,社会主义国家的核心特征表现在三个方面:公有制经济即国有企业占主导;计划经济;按劳分配。这三个方面是存在内在统一的整体,其中公有制即国有企业占主导是基础,是决定其他两个方面的前提。所以,保持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地位,保持国有经济一定的规模和水平,是保持一个国家社会主义特征的需要。

保持国有经济的主体地位是意识形态的要求,这是不能动摇的。但是,国有经济又天生就是没有效率的。不仅社会主义国家如此,资本主义国家的国有企业也没有效率。二战后的英国在工党执政期间建立了大量国有企业,钢铁,煤炭等行业实现了全行业的国有化。如同中国的国有企业一样,英国的国有企业也亏损累累。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末撒切尔夫人担任英国首相之后,为了摆脱国有企业带来的严重财政负担,实行了私有化改革,将国有企业卖给私人。英国可以这样做的事情,中国却做不到。因为他们是资本主义国家,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我们得保持国有企业,保持国有经济的主体地位。一个国家如果只有少量国有企业,即使这些国有企业都没有效率,其他有效率的非国有企业的大量存在,可以帮助国家渡过难关。问题是,在我们国家,国有企业是主体,而国有企业又普遍缺乏效率,这样宏观经济的运行就困难重重。

“两权分离”是解决问题的一个思路。国有企业可以保持国家所有,这样企业的社会主义性质不会改变;同时,国有企业的经营权转移给企业,由企业自由行使,这可以使效率得到提高。其实,“两权分离”的思路受到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启示。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质,其实就是“两权分离”,集体保有所有权,农户获得承包经营权。这一权利的划分,取得了意想不到的成效,后来才成为国有企业改革的现成的方子。我们后来在国有企业实行的各种形式的“承包经营责任制”,都是“两权分离”的形式。当然,对于解决国有企业的问题,“两权分离”也不是万全之策。事实上,承包制实施过程中,又产生了各种各样的问题。比如由于所有权弱化而导致积累不足,工资侵蚀利润等等问题。伴随问题产生的是解决问题的思路。“两权分离”的思路不断深化,在承包制的基础上,后来又有了股份制改革。

从阿奎那的布道,到加尔文的宣教,再到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实践,“两权分离”作为解释和解决经济问题的一种策略,体现着人们的经济智慧。一个概念有时候就像一把钥匙,它能帮助我们打开一把锁,推开一扇门,看到一条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