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约》中的经济思想
2019-3-27
公元前63年,庞培率领的罗马大军侵占巴勒斯坦,将其划归罗马直属行省管辖,进而对犹太人进行残酷的宗教迫害和经济剥削。犹太人建立地上千年王国的理想幻灭了。就如同西西弗神话所预言的,犹太人一天天一年年积累财产,迎来的是罗马人一次次的横征暴敛;在罗马帝国的暴政之下,犹太人的财富梦想不断化为泡影。反抗罗马统治的几次起义被镇压之后,犹太人对于建立地上的物质的千年王国丧失了信心,只能将理想寄托在天上。在一个精神的王国里,物质的欲望是具有腐蚀性和破坏性的。因此,在《新约》里,物质欲望不再得到肯定,物质追求不再得到提倡。
当耶稣最后一个礼拜来到耶路撒冷的时候,他“进了神的殿,赶出殿里一切作买卖的人,推倒兑换银钱之人的桌子,和买卖鸽子之人的凳子。”他高呼着:“我的殿必称为祷告的殿,你们倒使它成为贼窝了。”他挥舞着拐杖,驱赶那些商人,放飞那些鸽子,掀起了一场混乱。
耶稣实在是过于冲动了。在他的那个时代,神殿不仅是用来祷告的,也是用来交易的;其中的大部分交易,其实是宗教的一部分。人们买卖羊或者鸽子,为的是将其作为牺牲来祭祀;人们兑换银钱,也是为外乡人购买牺牲做服务。耶稣对物质的存在过于敏感,对商品交换过分在意,于是看不到商品交换和银钱兑换后面的宗教含义。
《新约》的观念中,对物质和物质利益的存在,基本上持一种保守和克制的态度。“一个人不能侍奉两个主。你不能又侍奉上帝,又侍奉玛门。”“玛门”即主管财富之神。对上帝的信仰与对财富的信仰是冲突的,二者把能兼顾。或者是金钱,或者是上帝。“凯撒的归凯撒,上帝的归上帝”。
要跟随上帝进入天堂,必须努力成为完全的义人。一位年轻的富人想要跟随耶稣,耶稣说:“你若愿意作完全人,可去变卖你所有的,分给穷人,就必有财宝在天上。”天上的财宝当然是比地上的财宝更好的财宝。因为地上的财宝,总会腐烂,朽坏;而天上的财宝是永不朽坏,永不腐烂的。那年轻人愿意跟随耶稣,却舍不得他的财产;他的财产很多,他能舍弃一部分却舍不得全部。耶稣为此很痛心。一个人为了地上的财宝宁愿舍弃天上的财宝,为了物质的财宝宁愿舍弃精神的财宝,这实在可悲。因此他对门徒说:“我实在告诉你们:财主进天国是难的。我又告诉你们:骆驼穿过针的眼,比财主进神的国还容易呢。”
对于以利润为目的的商业活动,《新约》的态度是比较决绝的。基督徒的观念里,商业活动是一种贱买贵卖的行为,总是伴随着罪恶,而且其罪恶甚至超过了盗窃。“一个商人很难免于作坏事”,“像一根木桩紧插入石堆缝中一样,罪行也插入在买卖活动之中。”其实教义所反对的只是贱买贵卖,只是对利润的贪婪;但是在这种决绝的态度下,整个商业都被否定了。这种绝对的态度不会为圣奥古斯丁(354-430)这样开明的神学家所接受,面对商品经济渗透的现实,他的态度要灵活而现实一些。他说我们不能因为个别商人说谎和造假就说商业是狡诈的,其实农民也有说谎和造假的。
基督徒们并无必要完全弃绝物质,也实在无法完全弃绝物质。物质的存在其实是有意义的。因为我们的灵魂寄居在肉体当中,而我们肉体的存在必须依赖物质。肉体是我们灵魂的神殿,这个神殿是物质的。亚历山大的克雷芒(150-215)说:“只有懂得如何明智地使用世俗的财货,才可使生活必需品的财物能保证灵魂的自由和独立。……我们必须忙于物质操心,不是为了物质本身,而是为了身体,关怀身体之必要是为了关怀一切事物须留心的灵魂。”(转引自胡寄窗:《政治经济学前史》辽宁人民出版社,1988,P248)所以,应该受到谴责的不是物质,而是对物质的贪婪。如果个人可以将财富用于周济穷人,帮助自己的同胞,那么富人也可以被上帝所接纳。
《新约》的观念应该是主张财产公有而不是私有。在这种观念里,上帝为人类准备的财产是属于全人类,上帝并没有将祂赐予的财产划分给个人,人作为兄弟对上帝赐予的财产拥有平均的权利。如同柏拉图所认为的那样的,在《新约》的观念里,私有财产来自人有缺陷的天性;富人只有将其财产分散才能求得自赎;如果他们保留财产,既害了别人,也害了自己。
在基督教产生的早期,在公元313年君士坦丁大帝发布“米兰敕令”确认基督教的正统地位之前,《新约》关于物质存在和物质利益,关于财产和财产权的观念,都体现着这种保守和克制的态度。尤其是在使徒时代,基督徒们的财富就是信仰;他们的物质需求,仅仅是满足肉体的存在而已。沙漠传道的使徒们,托钵乞讨,只要一天的口粮;他们不仅不积累物质财产,反而将物质财产看成是一种拖累。在正统宗教地位确立之前,基督徒们受到过一次又一次的迫害,但每一次迫害都促成了基督教的大发展。这种发展的力量源泉,正在于基督徒们信仰的力量,在于这种强大的力量还没有受到物质的诱惑和侵蚀。
对于基督教精神的变化,公元313年是一个重大的事件。成为正统宗教之后,基督教开始了自己的设施建设和组织建设。不再是使徒的旷野传道,而是需要安逸的稳定的场所,这就需要建立教堂;需要建立管理组织,而且是等级制的管理组织;需要积累财富以适应在物质世界的需要。基督教不再仅仅是建立在信仰基础之上,同时也是建立在物质基础之上。物质的侵入在削弱着精神的基础,基督教对待物质和物质利益,对待财产和财产权的态度也发生了变化。
宗教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其实是现实的一种反应。《新约》对待物质和物质利益,对待财产和财产权的观念,是对《新约》产生时期社会现实的一种反应。当社会经济的发展进入一个新的时期,尤其是当商品经济的大潮将教会也卷入其中之后,教义必须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这种变化,并为教会的现实经济活动作出解释。在新的形势下,《新约》的教条没有变化,但对教义的解释需要更新。这是后来的神学家们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