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以公平性存立为本。所谓考试的公平是指:凡条件符合的参考对象均有参加学习、培训和考试的机会,在同次考试中具有相同的考试内容和答题时间,并在考试的阅卷和评分面前人人平等。我们单纯从考试这段时限内的形式来看,考试确实是转换人的社会角色的一种公平、公正的手段。但是,考生从学习或培训的第一时间开始、经考试到录取这一过程剖析,就会发现考试中其实也有一些隐性的不公平性。
1、考生的天赋。科学家们认为,人的天赋是有差异的,不同的考生,在同样的学习环境与条件下,如要取得同样的考试成绩,一个天赋低的要比天赋高的不知道要多付出多少倍的学习成本。有的人看书过目成诵,有的人则读书几十遍还云里雾间,这种客观性的不公平直接在考试中体现,其结果是“一个一举成名,一个名落孙山。”
2、环境与条件。学校与家庭的环境和条件,对考生的学习心理都会产生很大的影响。鲁迅先生在一次题为《未有天才之前》的演讲中曾说过这样一句话:“所以我想,在要求天才的产生之前,应该先要求可以使天才生长的民众。———譬如想有好乔木,想看好花,一定要有好土;没有土,便没有花木了;所以土实在较花木还重要。”我们身处同一时代的学子,因学校与家庭等环境的差异,导致在同次考试中的表现迥然不同。
3、考生的运气。同样一道选择题,你不懂我也模糊,大家都蒙,结果你选择正确,我大错特错;展开试卷,你看考试题目大多熟悉,我却是那么生疏;再有,试卷中出现高分的命题恰是你的强项,而我自叹“时运不济,命途多舛。”这样的运气在考试中屡见不鲜,隐性的不公平显而易见。
4、身体和心理素质。科学研究表明,每个人的大脑中每天都有呈波浪形的兴奋期和抑制期,因此谁能控制好生物钟,谁就能提前进入应试角色,有利于考试时水平的正常发挥;其二,考试中谁能迅速调整心理,谁就能快速进入正常应考状态,谁就可从容答题。身体素质是实力抗争的条件,心理素质是发挥实力的基础。也许过段日子考试,我就能精神抖擞,临场发挥自如!
5、国家与地方政策。如各省中考与高考录取分数线和录取率是不同的,造成起跑线相同、终点却因人而异的不公平现象。还有一些提拔和选才考试,政策性的报考条件限制,把许多人拒之门外!还有各地师资分配不均、不公,高才名师都往城市名校跑,城乡教育质量两极分化,差的更差,好的更好,这些都在左右或影响着考试的公平性!
6、阅卷的主观性。考试结果必须阅卷批分,但不同的阅卷人对同一答题的理解不会完全一致,这样对主观性较强的试题判分产生一定差异,尤其是作文、论述题等,如请两个阅卷人评阅相同的试卷,他们所批阅的分数相差少则几分,多则十几分,再说阅卷评分一般都是人之所为,一不在意阅批失误,谁能校正?在面试当中,这种主观的能动性更加明显,“萝卜青菜,各人所爱。”一个笑脸或一个动作均有可能改变人生命运。
7、考试的舞弊。考试作弊历来有之,露了馅的自认“倒霉”,但没有发现的,可“鱼目混杂”而登堂入室,谁能知根知底?只道是“舞弊没抓是无弊,谁君识我不是璧”!由此公正公平哪里寻?正因为如此等等,引发了人们对考试公平的质疑,期待考试改革。但不管考试存在着如何的不公平性,而从目前的情况看,现在的考试,“它还是一个世界公认的比较现代、比较经济有效、也比较科学公正的选拔人才的手段。因此,在当前我们必须面对它、理解它、接受它。”-摘自《余姚日报》袁孝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