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蓬安:城里人不得购买宅基地建别墅,还是农耕思维


 周蓬安:城里人不得购买宅基地建别墅,还是农耕思维

5月6日上午,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专题新闻发布会,国家发改委发展战略和规划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城里人到农村买宅基地的口子不能开,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5月7日《新京报(北京)》)
这个规定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其实是相当矛盾的。我们一边高调推进“振兴乡村”战略,一边又在高喊“城里人不得利用农村宅基地建房”,这无形中就限制了城里有钱人手中剩余的资金流向农村。那么,农民仅仅依靠种粮、种菜收入或者土地流转收入就能致富?靠城里人休息日去乡村旅游,吃个“农家乐”就能振兴乡村吗?
农村要发展,乡村要振兴,部分农民顺利向城市转移,提高城镇化水平,让宅基地变得值钱起来是必不可少的一步。但国家担心农村宅基地商品化之后,大量城里人会去农村盖房、盖别墅,难免导致占地“扩大化”,最终会突破“18亿亩红线”,危及粮食安全,因此必须继续沿袭半个多世纪以来的土地管理制度,城里人不能在农村购买土地使用权,甚至也绝不允许购买集体土地上的“小产权房”。
对于粮食安全问题,中国因为教训深刻而变得过分谨慎。其实,对于气候条件千差万别的中国,东方不亮西方亮,绝对不可能出现全国性、长时间的自然灾害。此外,只要放开农民手脚,一季农作物歉收,他们很快就会通过补栽补种,带来新的粮食丰收。
很明显,在放开城市落户限制的大背景下,农村人可以自由落户城市(少数一线城市除外),而城市人不能去农村盖房、买房定居,这种“单项选择”本身就是不科学也不公平的。
由于农业机械化程度的提高,真正从事农业的劳动力已经越来越少,绝大多数青壮年都在城市打工,常年不回家,很多婚房盖得相当豪华,但也仅仅结婚时住上几天,造成了极大的浪费。年轻人进入城市就业后,一般都不想再回到农村生活,农村“空心化”现象已经极为严重。当然,这也并非坏事。那么,他们名下的宅基地其实就处于长期闲置状态。因为不能将宅基地变现,农民也就少了一块收入,这也不利于他们在城市购房安居乐业,对增加城市人口也是一个十分不利的因素。
不准城里人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建房建别墅,名义上是保护农民利益,但实际上对农民未必真的有好处。道理很简单,毕竟你拥有的宅基地是有价值的,但这个价值却因为不允许交易而无法得到体现。这个价值你无法让它变现,你在城里购房如果就缺那么一笔钱,这个有价值的宅基地却无法帮你筹到这笔钱,这就犹如城市居民拥有的商品房被法院冻结一样,连用于抵押贷款的条件都没有了。
阻止资金向一个地方流动,结果肯定会制约这个地方的发展。城市资金不能流入农村,振兴农村的速度必然会滞后。我想,制定这个政策的官员,仍有很浓重的小农意识,依然是落后的农耕思维。农村宅基地原本可以成为农民的一笔财富,但政府不准转让,也就没有资金流入、而不给城里人回乡居住,更限制了人员流动,宅基地的应有价值必然被大大抑制,结果只能让农村、农民越来越穷。
我们的农村到底该怎么发展?其实至今似乎仍没有一个明确的目标。除了不允许城里人在农村买宅基地建房有碍农村发展之外,即使发展现代农业,也有太多应该解决却得不到解决的问题。
笔者“五一小长假”前去本市鸠江区沈巷镇考察现代农业,虽然时间很仓促,但也发现了大量问题。比如一个得到2000亩流转土地的企业,却因为“18亿亩红线”的相关规定,无法在这块“基本农田”上盖办公楼、宿舍、食堂,种子、化肥等生产资料,甚至连生产工具也没地方堆放。国土部门的卫星拍照,甚至不允许他们将生产区的道路硬化。
在一家种植蔬菜、高档水果的现代农业公司,我尝到了从来没有这么爽口的小番茄。但该企业却无法在这里建造一个冷库,以延长产品的供应周期,或者延长产业链,以提高产品的附加值。这些问题,实际上是农业部门和土地部门政策“打架”的副产品。
我们一方面提倡农业走集约化、节约化道路,但却绝不考虑几千亩、几万亩农田流转后,“农场主”生产经营中需要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不解决,我们的现代农业就只能长期在小规模、低标准上摸索,“做大做强”只能是一个梦,新农村建设也仅仅是“叶公好龙”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