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慧辩无限愿


 三十、慧辩无限愿

【原文】
‘设我得佛,国中菩萨,智慧辩才,若可限量者,不取正觉。’
【章旨】
智慧通达,无所障碍。若不如是,则非正觉。
【译文】
‘我作佛时,国中菩萨,智慧辩才,不可限量。若不如是,则非正觉。’
【释义】
问:如何是智慧辩才,不可限量?是口才胜过他人吗?
答曰:智慧辩才,不是口才胜过他人。若是口才胜过他人,那么,辩论大赛的第一名,便是国中菩萨。岂有此理?
悟了自性,随缘应用,纵横自在,是名智慧辩才,不可限量。
悟了自性,妙用无穷,起应万机,是名智慧辩才,不可限量。
若用教下的话说,法界万相,时时说法,无间说,刹那说,大千沙界广长舌。若用宗下的话说,心中万相,尽显自心,无间显,刹那显,尘尘刹刹皆自心。
法界万相,不是世人所想象的物理虚空中的万相,而是广大无边的心中万相。过去的种种事相,尽在诸人一心之中。诸人不识自心,被过去的种种事相所困惑,是故过去的种种事相,便是诸人的多生历劫。若也识得自心,则当下万法皆空。经云:“般若波罗蜜多时,照见五蕴皆空,度一切苦厄。”既然万法皆空,五蕴非有,哪里更有一劫?
十方万相,尽在诸人一心之中。诸人不识自心,被当下的十方万相所困惑,是故当下十方万相,便是诸人的娑婆世界。若也识得自心,则当下即是净土。既然是净土,哪里有一尘?
法界万相,尽显此法。尘尘刹刹,皆说此心。故云大千沙界广长舌,故云国中菩萨,智慧辩才,不可限量。
若人往生了净土,或曰往生了自心。这时,山色溪声,皆是法音。全体大相,即是佛舌。这个体相一如的自心实相,若以说法而论,是名广长舌。若以主人而论,是名法性身。若以住处而论,是名极乐国。事只一事,名有多般,切莫将广长舌、法性身、极乐国当作各自独立的事物。佛舌之外无佛身,佛身之外无佛国。若是佛舌之外有佛身,那么,佛现广长舌相,遍覆三千大千世界。这时,佛身又在何处?若是佛身之外有佛国,佛现无边身,充满于十方。这时,佛国又在何处?
从说法的角度而言,这个体相一如的自心实相,是名佛舌。从主人的角度而言,这个体相一如的自心实相,是名佛身。从住处的角度而言,这个体相一如的自心实相,是名佛国。或曰佛舌,或曰佛身,或曰佛国,这只是三个比喻。所比喻的那个事,只是诸人“本真的自己”,只是诸人“体相一如的自心实相”。
自心实相,妙用无边。这个妙用无边,便是国中菩萨的智慧辩才,便是心中妙用的纵横自在。这个智慧辩才,不是口舌之辩,而是神通无碍。这个“神通”,也不是什么稀奇玄妙的事。无所不能为神。无所障碍名通。此心无所不能,此心无所障碍。是故此心,及此心的作用,是真神通。神是妙体,通是妙用。体用一如,是名神通。《心经》云:“般若波罗蜜多是大神咒,是大明咒,是无上咒,是无等等咒,能除一切苦,真实不虚。”也就是说,悟了此心,便是到了彼岸。到了彼岸,是大神咒,是大明咒,是无上咒,是无等等咒,能除一切苦,真实不虚。此心是诸咒之源,此心是万法之本,此心流出一切万法,教授一切菩萨,是名国中菩萨,智慧辩才,不可限量。国中的菩萨,即是心中的妙用。智慧辩才,不可限量,即是自心妙用,不可限量。若人证得此心,随缘起诸妙用,便是佛教所说的正觉。若不如是,即非正觉。
设我得佛,国中菩萨,智慧辩才,若可限量,不取正觉。也就是说,若人悟了自心,则他的神通妙用,无量无边。若不如是,那就不是正等正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