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文银:如何利用伪信息产品提高博弈空间里的对抗能量


 

博弈的本质就是博弈空间能量体的对抗。

这是一个很难理解的逻辑行为。尽管马克思唯物辩证法从哲学上描述了事物之间的对立统一的斗争规律,但是人类似乎并没有从物理技术上建立事物相生相克的斗争发展模型。在几百万年的历史里,推动人类社会生存发展的博弈行为基本上来自动物的本能,即便是出现了基于数学的现代博弈理论,人们的博弈行为仍然来自动物的本能。比如在美女的硬币案例里,数学家采用概率的方式制定博弈策略,并不是根据多层次结构的博弈空间能量体的强弱制定博弈策略。

尽管人类社会的博弈形式越来越复杂,但是博弈的本质始终没有发生改变。事实上,博弈的本质也是不可能发生改变的,因为能量是宇宙事物唯一的存在形式。

如果说博弈过程中的取胜方一定是能量强大的一方,几乎绝大多数有正常思维能力的人都不会认同。因为中国古人就研究出了很多以弱胜强的理论和方法,不过古人并没有说在对抗的时候,能量弱小的一方能够战胜能量强大的一方。比如西晋杜预的《守弱学》尽管是讲述以弱胜强,以柔克刚,强弱转换的学问,但是开篇就强调,“世之强弱,天之常焉。强者为尊,不敬则殃,生之大道,乃自知也。”这是因为杜预对待学问的态度很严谨,不希望后人产生误解,以为弱者真的可以战胜强者,改变天道。

以弱胜强的根本原因在于改变了博弈空间的结构形态,刚开始的时候,使子博弈空间的能量得到增强,取得子博弈空间里的胜利,通过这种形式,逐步达到改变博弈空间能量状态的目的。

很显然,改变博弈空间结构状态是通过智慧功能完成的,所以对于没有智慧功能的事物来说,以弱胜强的结果是不可能发生的。

古人并不知道信息事物也是能量的存在形式,事实上,古人也不知道物质事物是能量的存在形式。所以古人对博弈的研究停留在哲学层面,比如网上对千古奇书《守弱学》的描述为,“守弱,道家哲学,谓之以弱胜强,以柔克刚。能够守弱,必能变强,强者守弱,使强者恒强、弱者守弱、由弱转强。守弱是强弱转换的学问。”

随着人类科技文明的快速提高,人们之间博弈对抗的能量强度越来越大,博弈空间里的能量形式也开始发生变化,信息产品的能量所占的比列越来越大。

不过,尽管人们知道了数字经济的威力,并且出现了一批利用信息产品成为财富新贵的人,比如马云、马化腾、拉里-佩奇、扎克伯格等,但是人们似乎并不知道信息产品在创建博弈空间时是如何提供能量的。

中国古人很早就发现了信息产品的能量规律,尤其是伪信息产品的强大力量,并且应用于博弈对抗中。

“智慧出,有大伪”,信息产品是由人的智慧创建的能量存在形式。信息产品的真伪是由物质产品判断决定的。一般来说,伪信息产品的能量比真信息产品的能量更加强大。这是因为伪信息产品的逻辑过程是不连续的,需要更加复杂的结构才能创建逻辑流畅的产品。从目前的市场竞争趋势来看,人们在创建博弈空间的时候,越来越喜欢使用伪信息产品。

在信息逻辑世界里,伪信息产品和真信息产品都是客观存在的事物。之所以称为伪信息产品,是因为不存在对应的物质产品,并不是说不存在对应的信息产品。比如在市场竞争过程里,商家宣传介绍的内容就是信息产品,在大多数的情况下,这些信息产品并不存在对应的物质产品,但是大大地提高了商家的市场竞争能力,因为伪信息产品增加了博弈空间的能量。

尽管在博弈空间对抗的过程中,只有能量强大的一方才能夺取财富能量,但是似乎大多数人并不认同这个观点,因为他们认为这种简单直接的弱肉强食的行为只能属于没有智慧的动物,而人作为有智慧的特殊的动物,应该存在更加优雅美好的竞争行为。不过很遗憾,人们的这种美好愿望并不是自然规律,人类无法改变残酷的自然规律。人不过是拥有智慧工具的动物。

事实上,作为逻辑世界,宇宙内的一切事物本质上是由能量构成的能量体,获得更多的能量是能量体生存与发展的内在规律,所以《易经》(乾卦)象曰: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强调能量体的运行本质是向上的。当然,由于能量的类型太多,不同的能量类型构成的能量体是不同的,争夺的能量类型也是不同的。


 

人生获得财富能量的途径有三个:身体生命体提供的物质财富能量,精神生命体提供的精神财富能量,灵魂生命体提供的灵魂财富能量。从能量的等级来看,灵魂财富能量的等级最高,然后是精神财富能量,物质财富能量的等级最低。

从获得能量的难易程度来看,物质财富能量最容易获得,而获得精神财富能量的难度就大大增加了,而想要获得灵魂财富能量似乎就非常困难了。

从人类目前的竞争趋势来看,似乎已经进入到了智慧竞争为主流的时代。能量的存在形式也从物质产品变成了信息产品。

似乎绝大多数人并不清楚人类社会的这种发展趋势。事实上,少数人正在通过信息产品的力量获得更强的市场竞争力,从而在竞争的过程中获得更多的物质财富。人们把这种情形称为数字经济,并且总结出了影响数字经济的三大定律,梅特卡夫法则、摩尔定律、达维多定律。不过人们目前盲目夸大数字经济作用的情形是“虽知其然,而未必知其所以然”。

数字经济属于信息经济,并不是物质经济,因此数字经济本身是不能创造物质财富的,只是提高了创造物质财富的效率以及管理物质财富的效率。物质财富是物质产品工具创造的,数字经济的本质是通过信息产品工具提高物质产品工具的劳动能力,从而创造出更多的物质财富能量。经济学家所发现的“索洛悖论”来自信息产品工具对物质产品工具的放大能力,也就是说企业的IT投资和投资回报率(ROI)之间本身并没有直接的关联关系,不会出现数字经济投资越大,投资回报就越高的情形。

人类目前有两种创造信息产品的方式,一种是通过大脑创建信息产品,另一种是通过计算机创建信息产品。在计算机物质产品出现之前,人们创建的博弈空间里的信息产品是由人脑计算装置创建的。

信息产品是物理世界里客观存在的物质产品在信息世界里的摹本,是人脑以反映的方式直接或者间接创建的。目前的人工智能在计算机逻辑世界里创建的信息产品属于人脑间接创建的,而而网站、游戏等信息产品是人脑直接创建的,计算机只是呈现信息产品的物质载体。

“智慧出,有大伪”,信息产品是由人的智慧创建的,属于信息世界里的事物,并不是物理世界里的事物。而对于人来说,真正有意义的是了解掌握物理世界里客观存在的事物及其规律。因此信息产品就出现了真、伪两种类型。真的信息产品就是真理,属于天道,而伪的信息产品属于人道。对于信息世界来说,这两类信息产品的意义是相同的。但是对于物理世界的人类来说,真、伪信息产品的意义是不同的,在人们创建博弈空间的时候,提供的能量也会有很大的差别。一般情况下,伪信息产品提供的能量要大于真信息产品提供的能量。正因为如此,人们在创建博弈空间的时候,更加喜欢伪信息产品。比如广告学、策划学、营销学等,本质上就是教授企业在市场竞争的过程中,如何通过伪信息产品获得市场竞争优势。需要强调的是,伪信息产品并不是假信息产品。伪信息产品创建的是逻辑自洽的空间,而假信息产品创建的空间里的逻辑过程是不连续的、不自洽的。

博弈的本质就是能量的对抗。对抗是通过博弈者的产品工具实现的,产品工具的力量强弱决定了对抗的结果。产品工具就是博弈者在对抗过程中使用的武器。

人类和其它动物的博弈方式的不同之处在于对抗的武器,动物只能使用自身的身体产品,而人可以使用身体之外的产品。人除了使用物质产品工具,还可以使用信息产品工具。而动物的对抗武器基本上是物质产品工具,比如攻击性的尖牙和利爪;或者防御性的护甲和伪装等。即便是拥有信息产品工具,力量也是很微弱的。

人类在和其它类动物的博弈过程中占有绝对优势的根本原因就是人类拥有了信息产品工具。人类利用信息产品工具的能量改变身体物质产品工具的能量强弱及空间形态,比如在冷兵器时代,通过外部的武器刀剑、弓箭等扩展内部的武器手的对抗能量强度和博弈空间尺度,由于外部武器与内部武器是两种独立空间的产品工具,外部武器的更换不影响内部武器的功能,因此大大增加了人类的竞争能力,使得人类成为了地球空间内的主宰。

从目前的已知的博弈能量轨道层级来看,人类的博弈对手只有人类自己。也就是说,人类的博弈行为发生在人类社会空间能量轨道上,是人与人之间的博弈。这个轨道的能量很高,其它任何类型的动物社会空间的能量都不能达到这个能量轨道,因此无法参与这个轨道的博弈。

市场竞争是人们最熟悉的博弈行为。市场竞争的目的就是获得更多的财富能量,以便进入更高层级的能量轨道。

进入更高能量轨道是宇宙一切事物的博弈目的的本质,并不是博弈目的所呈现出来的现象。现在的人似乎更加喜欢博弈目的所呈现出来的现象,比如赚了更多的钱后就可以开豪车、住豪宅、享受更好的生活等。古人的时代尽管创造财富能量的生产力很低下,人们的生活很艰难,但是他们似乎更加明白博弈目的的本质,因此易经里说,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

如何创建一个能量强大的博弈空间,在博弈的过程中取得竞争优势,获得更多的财富能量,是博弈者最关心的事情。

尽管出现了很多关于博弈的理论和方法,但是人们仍然很难创建出一个真正有效的博弈空间。事实上,很多企业并不了解在博弈过程中取胜的技术原因,所以成功的企业家基本上属于“赌徒”,只是在某个局部博弈空间里取得了胜利,或许在下一个博弈空间里出现的就是失败。

毫无疑问,鬼谷子是创建博弈空间的真正大师。在《鬼谷子》一书的开篇就说,“粤若稽古圣人之在天地间也,为众生之先,观阴阳之开阖以名命物;知存亡之门户,筹策万类之终始,达人心之理,见变化之朕焉,而守司其门户。故圣人之在天下也,自古及今,其道一也。”“粤若稽古”一词出自《尚书·尧典》,指按一定的规律考察历史。

鬼谷子说,如果考察历史就会发现一个规律,圣人在天地间存在的原因,就是成为众生的先导,通过观察阴阳的开合变化过程为事物命名,明了存亡的入口,筹策万物的开始和结束。按照鬼谷子的描述,圣人属于“为他人作嫁衣裳”的人,一生忙来忙去,自己捞不到什么好处,只能促成了别人的好事。庄子也说,“至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无名”,神人虽然没有财富和功劳,但是还有名声,而圣人不仅没有财富,没有功劳,连名声也没有。

如果按照现代社会的状态分析,圣人似乎是古人想象中的人物,现实中应该不会存在。因为在当前的现实社会里,任何人的生存发展都需要财富能量的支持。从能量的存在形式来看,功、名也是财富能量的存在类型,而且是比物质财富能量更高级的财富能量。因此在不违背能量三大定律的原则下,很难想象圣人获得财富能量的行为方式。在现实世界里,人们主要通过商业形式完成财富能量交换的过程,因此需要人们有属于自己的财富能量形式,比如艺术家创作的产品,工人生产的产品等。当然,战争也是实现财富能量交换的特殊过程。

不过从人类社会发展的需求来看,似乎的确需要出现鬼谷子所描述的圣人来引导人类的发展。如果采用现代科学的术语描述这些圣人,就是一些从事基础科学研究的人,而不是从事应用科学研究的人。这些人的研究成果属于长周期博弈空间里的产品工具,很难在短周期内创造财富能量。比如伏羲的研究成果先天八卦,直到6000多年后的现代社会,才用于创建计算机产品工具,而且所使用的二进制数字系统并不是完整的先天八卦数字系统。又比如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很难在爱因斯坦的个人生命周期内成为个人赚钱的产品工具。

关于基础科学对于人类的意义,刘慈欣在小说《三体》中有这么一段描述:三体人想要侵占地球,必须在400年后抵达地球的时候,在这400年的发展中,地球的文明绝对不能超过三体文明,这样三体人才有机会攻占地球(否则打不过)。因此一定要把地球人的科技给锁住。那怎么锁呢?三体人只做一件事情,就是打人类的基础科学。

这一点听起来匪夷所思,为什么三体人打击的是那些看起来“没有一点使用价值”的基础科学,而不是“有使用价值”的应用科学,像导弹、核武器、航空航天等等。这是因为应用科学来自基础科学,而基础的基础的基础是一切科学的根源。

根据鬼谷子的描述,圣人创造的信息产品并不是可以采用商业的形式进行直接交换的财富能量,自古至今,这个信息产品所描述的内在规则是一致的。很明显,按照人类的生活常识,一成不变的产品是很难通过商业形式获得财富能量的。所以从博弈空间与财富能量的关联关系上看,如果真的在现实社会里存在一个必须参与争夺财富能量的鬼谷子描述层级的圣人,那么争夺财富能量的博弈方式也一定与众不同,不能遵守“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的规则,似乎应该遵循佛家所说的“因缘果报”规则。“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本质上是财富能量的交易原则,并不是能量的转换原则,“因缘果报”则属于能量转换原则。能量转换原则是指不同类型的能量之间的转换,比如水力发电就是把势能转换为电能。

倘若存在鬼谷子等古人描述的圣人,那么他的生存方式也是人们好奇的事情。自从人类社会从动物社会分离出来,形成封闭、不可分割、自足的子空间以后,人们就只能基于“人道”创建用来争夺财富能量的博弈空间,“人道”成为了直接约束人们行为活动的基本规律。人道的原则是“损不足以奉有余”,也就是说,在博弈过程中,强者总是夺取弱者的财富能量,生物学家称这种现象为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而约束圣人博弈行为的似乎是“天道”。天道的原则是“损有余而补不足”,与“人道”一起共同构成博弈空间的矛盾双方,推动博弈空间的运动、变化和发展。

博弈空间越小,人道的作用力就越强,天道的作用力就越弱。反之,博弈空间越大,人道的作用力就越弱,天道的作用力就越强。最小的博弈空间是个体的人以自身为产品工具创建的博弈空间,此时的博弈就是动物的博弈行为,所遵循的就是残酷的丛林法则。由此可见,博弈空间的尺度决定了博弈行为的方式以及博弈行为的法则,博弈空间的尺度越大,丛林法则的作用力就越小。

从创建博弈空间的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来看,圣人似乎处在从属位置,只能为博弈空间提供一些来自天道的理论和方法,不能成为创建博弈空间的主角。因为人类社会空间里的博弈空间是采用人道创建的,属于人局,而采用天道创建的博弈空间属于天局,天局不属于人类博弈的场所,因此不能出现在人类社会空间。不过人局的创建者可以采用财富能量交易原则获得天局里所使用的一些产品工具,使博弈空间里的对抗能量提升几个层级,从而在博弈的过程中获得绝对的竞争优势。从逻辑规则上讲,这种方式似乎可以解决圣人获得财富能量的生存发展难题,当然,圣人或许只是鬼谷子等古人想象出来的虚幻人物,只是神话故事里的文学人物,不需要符合科学的逻辑场景。


 

对于每个时代的人来说,博弈的目的是一样的,就是在博弈的过程中取得胜利,夺取更多的财富能量,但是博弈的空间却越来越复杂,从原始人利用身体工具与石块木头创建的博弈空间,到现代人利用身体工具与物质产品和信息产品创建的博弈空间,博弈空间里的对抗能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倘若分析博弈空间里的构成元素就可以发现,身体工具提供的能量在每个时代都基本一样,变化的能量来自物质产品工具和信息产品工具,而不可预测的对抗能量来自伪信息产品。

获得财富能量的途径有两种,一种是通过财富能量交易的方式。也就是财富能量已经存在,人们通过博弈的方式决定财富能量的归属,战争和商业贸易的性质是相同的,都属于财富能量交易的方式;另一种是通过能量转换的方式。财富能量并不存在,需要从其它类型的能量进行转换,比如植物把光能转换为生物能。植物创建的生物能属于最基本的财富能量类型,技术原理就是把小结构物质转换为大结构物质,能量存储在结构里。羊吃草则是把小结构形式的财富能量转换为大结构形式的财富能量。

人类目前还没有掌握直接把光能转换为财富能量的技术,因此基本上只能采用采用交易的形式获得财富能量。不过按照人类科技文明的发展规律,在未来的某个时间,人类应该可以掌握从光能里提取连接碳、氢元素的能量的技术,实现从光能到生物能的转换。这个时候,人类由于获得了通过能量转换的形式获得财富能量的技术,就可以摆脱对地球这个财富能量交易市场的依赖。

根据物理学家发现的能量守恒定律,在一个封闭的空间里,财富能量的总量是固定不变的,既不会增加,也不会减少。因此对于封闭空间里的人们来说,在财富能量总量不能满足空间内所有人的需要时,就会出现抢夺财富能量的现象。人们的这种抢夺行为是由天道决定的,人道里宣传的高尚精神境界在这种状态下很难发挥作用。孟子说“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并没有违背抢夺更多财富能量的行为过程,“生”所争夺的是身体生命体所需要的物质财富能量,而“义”所争夺的是精神生命体所需要的精神财富能量,从财富能量的层级来看,精神财富能量高于物质财富能量。

事实上,绝大多数的人并不了解精神财富能量的价值,只知道物质财富能量的价值。所以在创建博弈空间的时候,基本上只考虑争夺物质财富能量,因此给自己的人生过程带来了很多灾难。

绝大多数人的博弈空间是被动创建的,历史上能够主动创建完整博弈空间的人很少。但是无论是主动还是被动创建博弈空间,了解道德经里的这些概念很重要,“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大道是指客观存在的自然规则,人类无法改变,是宇宙空间层次的逻辑规则,仁义是人类社会空间层次的逻辑规则,是大道之下的由人类设计创建的规则,用来约束人们的行为活动。而人们在博弈空间层次所采用的逻辑规则,则属于仁义之下的由参与博弈的对象设计创建的规则。由此可见,在一个完整的博弈空间里,包含了多个子博弈空间,这些子博弈空间共同创建当前博弈空间层次的逻辑规则。比如人类社会是全球层次的博弈空间,每个国家就属于子博弈空间,而在国家层次的博弈空间里,每个省又属于子博弈空间。如此往下分解就可以发现,直接争夺财富能量的是企业层次的博弈空间。而当前流行的市场经济就是针对企业层级的博弈空间制定的博弈规则。

现在的人们似乎都在盲目地推崇当前的市场经济规则,但是并不了解市场经济规则在博弈过程中产生的力量来自博弈空间里的产品的力量,并不是市场经济这个博弈规则本身的力量。比如在工业革命之前,市场经济规则是不会提高博弈空间的对抗能量的,同样的道理,在云计算革命之后,由于信息空间的出现,当前的市场经济规则也会限制博弈空间里对抗能量的最大值。也就是说,由于博弈空间的构成内容和结构形式发生了重大变化,作为博弈规则的市场经济形态也需要发生相应的改变。

博弈者似乎都希望达到鬼谷子的高度,创建出可以主导博弈过程的博弈空间,从而最大限度的获取财富能量。不过历史上似乎并没有流传鬼谷子所做的局的案例,所流传的只有鬼谷子做局的理论和方法,但是从鬼谷子众多弟子所做局的案例中可以发现,局里使用最多的是伪信息产品。比如《鬼谷子》一书的7揣篇》和8摩篇》,讲述的就是创建伪信息产品的方法以及能够达到的博弈效果。

博弈者即是博弈空间的创建者和使用者,同时又是博弈空间的构成元素之一,因此需要博弈者具有较高的逻辑抽象能力和超然物外的定力,在创建博弈空间的时候成为“局”外人,类似庄子在《齐物论》描述的状态,“今者吾丧我,汝知之乎?”、“形固可使如槁木,而心固可使如死灰乎?”。而在博弈的时候,又需要回归“本我”,成为“局”中人,参与满足世俗欲望的财富能量争夺行为。

创建博弈空间的时候,所有的构成事物都需要抽象为单纯的逻辑事物,并不考虑具体的物质属性或者信息属性。博弈空间的对抗能量来自这些逻辑事物,比如老虎作为物质事物的时候,对抗能量比作为物质事物的人的对抗能量大很多,但是在人们创建的由很多事物构成的博弈空间里,老虎只能作为逻辑事物存在,为博弈空间提供的对抗能量由所处的结点位置决定,结点位置空间的能量最大值,就是老虎所能提供的对抗能量最大值,多余的能量就会被过滤掉。

博弈空间是一个特殊的逻辑空间,在这个空间里,伪信息产品和假信息产品是存在很大的本质区别的。作为逻辑产品,伪信息产品的逻辑过程是合理的,逻辑关系具有自洽性,而假信息产品则存在逻辑缺陷。在现实世界里,人们基本上会把伪信息产品和假信息产品等同起来,因为人们习惯性的认为信息产品就是对物质产品的描述,因此采用物质产品作为衡量信息产品的真伪标准。

不过绝大多数人很难理解伪信息产品和假信息产品之间的区别的,因此很难创建出力量强大的具有竞争优势的博弈空间。尤其是在信息产品快速发展的当下社会,人们的模仿能力越来越强大,只要出现一个对抗能量强大的博弈空间,就会在短时间里出现具有相同对抗能量的博弈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