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立法保护“长江风景眼、重庆生态岛”


  重庆立法保护长江风景眼重庆生态岛”

  2018年9月25日重庆市规划局官方网站发布的广阳岛景点规划

  综合媒体报道,2019年8月2日,《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广阳岛片区规划管理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经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要求,建立生态保护负面清单,禁止在核心管控区内进行土地出让和商业开发建设。同时,严控核心管控区内建筑规模和建筑高度,建筑总规模不超过20万平方米,标志性景观建(构)筑物高度不超过70米。

  2018年9月25日,重庆市规划局官方网站发布了《广阳岛•长江生态文明创新实验区总体规划方案公示》、《广阳岛规划方案公示》和《广阳岛·长江生态文明创新试验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公示》。《公示》显示,广阳岛·长江生态文明创新试验区建设用地总规模7832.20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5681.38公顷。在城市建设用地中,居住用地占1243.28公顷,商业用地1112.72公顷。来源:互联网

  规划定位:围绕“长江风景眼、重庆生态岛”,力争把广阳岛建设成为西部大开发重要战略支点、“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联结点的承载地,内陆开放高地、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的展示地,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的体验地;紧扣长江生态文明,积极探索以山水林田湖草为着力点的生态环境系统性修复治理和以江河生态文化保护传承为着力点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新路径、新模式、新机制,高水平引领重庆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中发挥示范作用。

  规划范围:长江以北区域规划总占地面积53.65平方公里,涉及铁山坪街道、郭家沱街道、鱼嘴镇共3个街道(镇),24个社区(村)。

  一、为什么要立法保护广阳岛?

  广阳岛区域交通规划图

  近两年,随着重庆"一带一路"和"两江四岸"的加快建设,广阳岛的打造也成为城市有机更新的重要板块。基于广阳岛的打造,南岸区相关领导表示,在规划定位尚未明确之前,在岛上严管控、零开发,在周边做铺垫、打基础,全面摸清山体、水系、物种、人文等资源。当前正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长江风景眼、重庆生态岛"发展定位和"长江生态文明创新实验区"规划定位,大保护、微开发、巧利用,突出岛内生态优先、岛外绿色发展,以岛带湾、以湾护岛、岛湾一体。“

  广阳岛规划生态迎宾园、生态乡愁园、大河文明园、抗战文化园、林荫山地园、绿洲湿地园,来源:互联网

  广阳岛是长江流域的"生态宝岛",自然景观独特、山水资源丰富、人文底蕴深厚。抓好广阳岛保护和规划建设,是贯彻落实总书记对重庆重要指示要求的具体行动。针对广阳岛的打造需要坚持从全局谋划一域、以一域服务全局,学好用好"两山论",走深走实"两化路",以"天人合一"的价值追求和"知行合一"的人文境界,精心打造,让广阳岛成为"两点"的承载地、"两地"的展示地、"两高"的体验地。未来的广阳岛,将是一幅现实立体的"富春山居图"、一颗璀璨夺目的"生态明珠"。

  广阳岛绿地系统规划图  

  重庆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邹钢介绍,广阳岛位于重庆主城区东部铜锣山和明月山之间,是长江上游陆域面积最大的江心岛,是重庆水域中不可多得的生态岛屿。保护好广阳岛、制定有关加强广阳岛片区规划管理的法规性决定,具有现实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重庆市委在《关于印发〈重庆市城市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渝委发〔2018〕48号)中提出,“围绕‘长江风景眼、重庆生态岛’的定位,坚持立法与规划同步先行,突出生态功能,挖掘人文内涵,高水平开展广阳岛片区策划、规划和设计”。因此,出台《决定》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具体行动。

  广阳岛土地利用规划

  根据《重庆市主城区“两江四岸”治理提升实施方案》(下简称“实施方案”),将主城区“百公里两江四岸”打造成为“山水之城·美丽之地”城市品牌的典范,使“山、水、城、桥”相互辉映的美景成为重庆“城市名片”。

  实施范围有哪些?主城区“两江四岸”治理提升的范围,是沿长江沿线,上起九龙坡区西彭镇,下至江北区五宝镇;沿嘉陵江,上起北碚城区,下至渝中区朝天门。河道中心线长度约180公里,两侧岸线总长约394公里(含江津段30公里)。

  其中,近期治理提升范围是2018—2022年,重点治理提升主城中心区域的滨江地带,岸线总长约109公里,也就是报告中提到的“百公里两江四岸”。

  具体来说,包括嘉陵江北岸(高家花园大桥—大佛寺大桥)17.8公里;嘉陵江南岸(双碑大桥—朝天门)16.3公里;长江北岸(鱼洞长江大桥—朝天门)34.3公里;长江南岸(龙洲湾—寸滩大桥)40.6公里。

  广阳岛魅力空间规划

  远期治理提升范围:除近期治理提升范围以外的其他岸线,长约285公里,根据城市开发进程抓好规划建设管控。

  如何治理“两江四岸”?按照“干5年、看10年、谋划30年”的总体思路,把主城区“两江四岸”建设成为与直辖市、国家中心城市、现代化大都市地位相适应的山清水秀生态带、立体城市景观带、便捷共享游憩带、人文荟萃风貌带,使其成为彰显山魂之雄、水韵之灵,宜居宜业宜游的国际一流滨水空间,实现城市品质1年有变化、2年出亮点、3年见成效、4年出形象、5年大变样。  

  二、广阳岛现状

  广阳岛土地利用汇总表

  重庆市规划局官方网站发布了《广阳岛•长江生态文明创新实验区总体规划方案公示》、《广阳岛规划方案公示》和《广阳岛·长江生态文明创新试验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公示》。

  《公示》显示,广阳岛·长江生态文明创新试验区建设用地总规模7832.20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5681.38公顷。在城市建设用地中,居住用地占1243.28公顷,商业用地1112.72公顷。

  规划范围:

  东至南岸区界及江北区鱼嘴镇界,南至茶园路—茶涪路,西至南岸区南山街道界及江北区铁山坪街道铁山社区界,北至沪渝高速公路,总面积168平方公里。

  主要内容:

  1、构建岛湾山城一体化空间格局;

  2、构建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

  3、构建宜游宜业宜居的功能体系;

  4、塑造立体山水城市风貌;

  5、构建绿色高效交通系统;

  6、建设绿色智慧基础设施;

  7、加强分区控制引导;

  8、保障规划有序实施。

  用地情况:

  广阳岛·长江生态文明创新实验区建设用地总规模7832.20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5681.38公顷,区域交通设施用地826.26公顷,区域公用设施用地24.33公顷,特殊用地121.84公顷,采矿用地8.86公顷,其他建设用地1161.92公顷。

  在城市建设用地中(不含广阳岛和待其他项目专题论证区域),居住用地1243.28公顷,商业用地1112.72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424.36公顷,工业用地503.01公顷,物流仓储用地148.36公顷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1320.00公顷,公用设施用地149.13公顷,绿地及广场用地310.20公顷。

  景点规划:

  岛内空间形成一山六湖十八溪”、“两头两苑两中心”、“六大公园十二景三大布局特色。

  1、生态迎宾园,是进岛的名列前茅印象,藻葩如虹、龙峰飞塔打造成岛头的重要门户形象。

  2、生态乡愁园,作为主要活动场所、山水林田湖草互动体验地、长江生态保护展示之窗,包括三大主要景点花田傍地、桂蕊花香、清谷林霏,形成岛中空间进行曲。

  3、大河文明园、文化园是全岛游览部分,江山如画、湖草清露、大江东去、红梅暗香四大景点,承载着市民阅览世界大河文明、学习文化遗址、传播广阳历史、传讲广阳故事、发扬广阳文化的主要场所。

  4、林荫山地园、绿洲湿地园,是回归自然、恢复生命共用体生态系统的重要打造区,其中岧峣霏荷、芳洲鹭鸣展示着宁静、婉约的岛内林地原有自然风光。

  规划构建岛山城一体化空间格局、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和宜游宜业宜居的能体系,塑造立体山水城市风貌和建设绿色智慧基础设施,加强分区控制引导,保障规划有序实施。

  二、如何保护广阳岛?

  全长1129.16米,连通弹广公路和通江大道的广阳岛大桥已建成通车,来源网络。

  全长1129.16米,连通弹广公路和通江大道的广阳岛大桥已建成通车,来源网络。

  重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广阳岛片区规划管理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决定》共16条,提出广阳岛片区面积约一百六十八平方公里,建立起了广阳岛片区规划体系和三级管控制度。《决定》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广阳岛片区分三个管控区《决定》所称的广阳岛片区范围,以广阳岛为中心,东至南岸区界及江北区鱼嘴镇界,南至东西大道和南涪路,西至南岸区南山街道界、南山街道大坪村界以及江北区铁山坪街道铁山社区界,北至沪渝高速公路,面积约一百六十八平方公里。

  广阳岛片区三级管控制度

  决定所称的广阳岛片区范围,以广阳岛为中心,东至南岸区界及江北区鱼嘴镇界,南至东西大道和南涪路,西至南岸区南山街道界、南山街道大坪村界以及江北区铁山坪街道铁山社区界,北至沪渝高速公路,面积约一百六十八平方公里。

  市人大法制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决定明确了广阳岛片区规划范围,并按照规划管控强度将片区全域分为核心管控区、重点管控区和协调管控区。

  其中,核心管控区为广阳岛,面积约十平方公里;重点管控区为核心管控区以外,东至绕城高速公路,南至开迎路,西至规划快速路六纵线、兰草溪,北至福宏大道的区域,面积约四十一平方公里;协调管控区为除核心管控区、重点管控区外的其他区域,面积约一百一十七平方公里。

  广阳岛位于重庆主城区东部铜锣山和明月山之间,是长江上游面积最大的江心岛。《决定》将广阳岛片区范围划为:以广阳岛为中心,东至南岸区界及江北区鱼嘴镇界,南至东西大道和南涪路,西至南岸区南山街道界、南山街道大坪村界以及江北区铁山坪街道铁山社区界,北至沪渝高速公路,面积约一百六十八平方公里。其中,核心管控区为广阳岛,面积约十平方公里;重点管控区为核心管控区以外,东至绕城高速公路,南至开迎路,西至规划快速路六纵线、兰草溪,北至福宏大道的区域,面积约四十一平方公里;协调管控区为除核心管控区、重点管控区外的其他区域,面积约一百一十七平方公里。

  核心管控区生态用地占比不低于80%

  在本次《决定》中,广阳岛片区核心管控区是广阳岛建设的重中之重。为保护好广阳岛片区的生态环境,《决定》作出明确规定:核心管控区的建设应当符合:植物种植区域和滩涂、水体等生态用地占总面积的比例不低于百分之八十;建(构)筑物、道路和铺装场地的总硬化率不超过百分之二十;建筑总规模不超过二十万平方米;标志性景观建(构)筑物高度不超过七十米,靠山建筑高度不超过相邻山体地坪标高,其他建筑高度不超过十五米;一切建设活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有关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规定。

  重点管控区建设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开发强度,新规划的建设项目的容积率原则上不超过1.5。鼓励建设低层建筑,以多层建筑为主,建筑高度原则上不超过二十四米;滨水头排建筑高度原则上不超过十二米。确需超过的,由重庆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进行论证后报重庆市人民政府确定。

  此外,严格控制协调管控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建筑高度,形成高低错落的城市天际轮廓线。规划六纵线以西,绕城高速公路以东的区域,建筑高度原则上不超过十八米;铜锣山、明月山管制区范围内建筑高度原则上不超过十二米;其他片区鼓励建设多层建筑,建筑高度原则上不超过四十五米。确有特殊工艺要求的厂房、仓库、市政交通等基础设施的最大建筑高度,由重庆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进行论证后确定。

  核心区内禁止土地出让和商业开发

  《决定》要求建立生态保护负面清单,核心管控区内禁止土地出让和商业开发建设。重点管控区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建筑高度和开发强度,禁止破坏广阳岛整体景观的活动。协调管控区禁止有损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活动。

  《决定》还要求广阳岛片区涉及的生态保护红线、森林公园、三峡库区消落区和铜锣山、明月山管制区等各类保护地内的开发建设活动要依法严格管控。

  重庆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广阳岛片区的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条件,编制生态保护负面清单,报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

  蔡律综合  2019年8月6日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广阳岛片区规划管理的决定

  来源:重庆日报

  2019-08-04

  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国家关于长江经济带发展的决策部署,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把广阳岛建设成为“长江风景眼、重庆生态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结合本市实际,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

  一、本决定所称广阳岛,位于重庆主城区东部铜锣山和明月山之间,是长江上游面积最大的江心岛。

  本决定所称广阳岛片区的范围,以广阳岛为中心,东至南岸区界及江北区鱼嘴镇界,南至东西大道和南涪路,西至南岸区南山街道界、南山街道大坪村界以及江北区铁山坪街道铁山社区界,北至沪渝高速公路,面积约一百六十八平方公里。

  二、广阳岛片区建设坚持战略统筹、规划引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科学制定和实施广阳岛片区规划,加强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生态人居环境,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广阳岛片区规划,包括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根据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综合交通规划、综合管线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等专项规划。

  三、广阳岛片区规划应当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需要,立足自然生态资源和历史人文资源,充分利用和发挥广阳岛及周边区域独特的山水环境特色,统筹构建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

  广阳岛片区规划应当符合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相互衔接。

  经依法批准的广阳岛片区规划应当向社会公布,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市和南岸区、江北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相关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实施广阳岛片区规划,应当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兼顾城乡居民的生产、生活需要,建立规划编制与实施动态管理制度,统筹安排各类规划建设用地,合理确定建设规模、时序和优先建设的重点项目,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严格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

  广阳岛片区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规划及其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四、编制广阳岛片区规划,应当具备勘察、测绘、气象、地震、水文、环境等基础资料,遵守国家有关城乡规划编制标准和规范的强制性规定,加强空间发展战略、城市设计的研究,增强规划的前瞻性和科学性。

  编制广阳岛片区规划的具体工作,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编制单位承担。

  编制广阳岛片区规划,在规划草案报送审批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将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意见。

  五、广阳岛片区实行全域严格规划管控。

  广阳岛片区的规划管控范围,由总体规划划定,按照管控强度分为核心管控区、重点管控区和协调管控区。具体范围如下:

  (一)核心管控区为广阳岛,面积约十平方公里。

  (二)重点管控区为核心管控区以外,东至绕城高速公路,南至开迎路,西至规划快速路六纵线、兰草溪,北至福宏大道的区域,面积约四十一平方公里。

  (三)协调管控区为除核心管控区、重点管控区外的其他区域,面积约一百一十七平方公里。

  规划管控区具体范围的调整,应当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六、市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相关区人民政府,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广阳岛片区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市人民政府在批准总体规划前,应当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审议意见交由市人民政府研究处理。控制性详细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应当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广阳岛片区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根据生态保护的需要,分级细化规划管控要求,严格控制规划人口总量和建设用地规模,严格控制建筑高度,塑造城市天际线,严格控制水岸线,保护自然山脊线。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在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前,应当依法进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并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篇章(说明)。

  市、相关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实施广阳岛片区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过程中,不得擅自修改规划;确需修改的,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论证,提出规划修改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总体规划的修改方案,在市人民政府批准前,应当经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审议意见交由市人民政府研究处理。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修改方案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应当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七、市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广阳岛片区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规划、综合管线规划、公共服务设施等专项规划,协调交通和管线设施建设与其他建设、地面建设与地下管线综合利用的关系,对重大交通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进行统筹安排。

  八、核心管控区应当按照广阳岛片区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明确空间布局、建筑高度、建筑风貌和形态,进行严格管控,维护、修复和提升生态功能。

  核心管控区的建设,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植物种植区域和滩涂、水体等生态用地占总面积的比例不低于百分之八十;

  (二)建(构)筑物、道路和铺装场地的总硬化率不超过百分之二十;

  (三)建筑总规模不超过二十万平方米;

  (四)标志性景观建(构)筑物高度不超过七十米,靠山建筑高度不超过相邻山体地坪标高,其他建筑高度不超过十五米;

  (五)一切建设活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有关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规定。

  九、重点管控区的建设,应当按照广阳岛片区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并对建筑风貌以及形态进行明确和严格管控。城市形象塑造应当充分体现山地特色、巴渝韵味和绿色生态,重点管控区应当对重要区域和地段开展城市设计。

  严格划定山体、水系、绿地系统、景观视线通廊等生态保护重要区域。优化广阳湾、铜锣湾片区空间布局。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开发强度,新规划的建设项目的容积率不超过1.5。完善环境保护配套及绿化工程,提升城市发展品质。

  严格控制重点管控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建筑高度。以多层建筑为主,鼓励建设低层建筑,建筑高度不超过二十四米;滨水头排建筑高度不超过十二米。确需超过的,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论证后报市人民政府确定。

  十、协调管控区应当按照广阳岛片区总体规划,深化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城市生态修复工程,塑造与山水环境协调的整体景观。

  严格控制协调管控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建筑高度,形成高低错落的城市天际轮廓线。规划六纵线以西,绕城高速公路以东的区域,建筑高度原则上不超过十八米;铜锣山、明月山管制区范围内建筑高度原则上不超过十二米;其他片区鼓励建设多层建筑,建筑高度原则上不超过四十五米。确有特殊工艺要求的厂房、仓库、市政交通等基础设施的最大建筑高度,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论证后确定。

  发展绿色交通,倡导使用公共交通系统,提高公共交通运行效率。加强绿色建筑规划、建设和管理,提高生态人居环境水平。

  坚持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产业智能化、智能产业化的原则,引导符合生态文明理念的产业发展。重点聚焦生态科技、文化旅游、健康休闲、会议商务、生态农业等领域,推动先进制造业发展,提升现代服务业功能品质,提高农业现代化发展水平。

  十一、广阳岛片区生态规划应当构建以广阳岛为核心的放射型、网络化生态格局。明晰蓝绿空间系统,加强滩涂、湿地保护。构建公园体系,形成“园中有城、城中有园”的城市环境。对需要修复的生态环境提出修复措施,对山体、水系等生态廊道提出分级保护要求。有序增加绿地、森林总量,提升生态环境品质。

  广阳岛片区应当加强对水污染、大气污染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实施土壤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推进各类废弃物无害化综合利用,构建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发展循环经济。

  十二、广阳岛片区实行严格生态保护。核心管控区禁止土地出让和商业开发建设。重点管控区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建筑高度和开发强度,禁止破坏广阳岛整体景观的活动。协调管控区禁止有损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活动。

  广阳岛片区涉及到的生态保护红线、森林公园、三峡库区消落区和铜锣山、明月山管制区等各类保护地,依法严格管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

  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广阳岛片区的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条件,编制生态保护负面清单,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十三、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广阳岛片区规划、建设和生态保护工作的领导,建立统筹协调机制,确保广阳岛片区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建设有序推进。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广阳岛片区的规划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财政、生态环境、城市管理、交通等市级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广阳岛片区规划、建设和生态保护相关工作。

  相关区人民政府,两江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组织落实广阳岛片区规划管控和建设的要求,做好广阳岛片区生态保护相关工作。

  十四、市、相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作用,通过调研、视察、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方式,加强对本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广阳岛片区规划、建设和生态保护的各项工作。发现有违法行使职权情形的,向有关机关提出追究责任的建议。

  市、相关区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对执行本决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接受监督。

  十五、违反本决定规定,市、相关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一)不履行本决定确定的职责的;

  (二)未经法定程序擅自修改广阳岛片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的;

  (三)对不符合本决定规定的建设项目予以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

  (四)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的。

  十六、本决定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