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圭武智库建言(三十三)改革不能再“摸着石头过河”


    宋圭武智库建言(三十三)改革不能再“摸着石头过河”

 

             

    我国改革开放初期,由于经验不足,或对问题需要进一步通过实践来认识,这时提“摸着石头过河”,有其一定的积极意义。另外,当改革处于浅水区时,“摸着石头过河”所导致的风险也不大,“摸着石头过河”也就有了一定的可行性。

    “摸着石头过河”,其代价也是沉重的。一是有可能一些人会乘机浑水摸鱼。改革的实践也证明了这一点。一些有权的,一些善于投机的,抓住机会,逮住了河里的大鱼,而大多数人,虽然手里也逮住了鱼,但都是小鱼。二是造成“河水”污染严重。这污染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污染了人的道德之“河”,人们的道德世界走向堕落;另一方面是污染了自然之“河”,为了捞鱼,自然成了人们任意破坏的对象。

    目前,我们应提倡“乘船出海”。这“船”,就是公平正义之船。公平正义,是建设良好社会的根本。首先,公平正义,是建设道德社会的根基。公平正义,是产生优良道德的沃土。没有公平正义,道德之花就是枯萎的,道德就是稀缺产品。其次,公平正义,是产生效率社会的基础。没有公平正义,效率就是少数人对多数人剥削的效率,效率就是异化的,就是反人类的。若一个国家,既充满道德,也充满效率,这样的国家就必定的强大的,就必定是充满希望的,也必定是能够经得起风吹浪打的。

    中国改革,目的就是强国和富民。公平正义,既是强国的基础,也是富民的基础。若没有公平正义,国家就缺乏道德,就缺乏秩序,强国就只是梦;若没有公平正义,富裕就只属于少数人,富民就是一个幌子。

    目前,我们需要建设公平正义这艘真正的“航空母舰”,这是中国走向世界的最强大武器。中国人既聪明,也勤劳,若再加上公平正义的制度,中华民族必将会成为世界上最强大的民族。

    什么是公平正义?笔者认为,公平正义应体现在政治、经济、文化三个层面。

    在政治层面,所谓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应尽可能实现个人之间具有相同的选择权利,而不是少数人具有特权。就是在选择的自由和权利方面,要更多强调机会均等,而不是一些人多,一些人少。首先,自由和权利并不是无限度的。个人的自由和权利总是要受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同时,个人的自由和权利也必须要考虑到自己在行使自由和权利时对别人的自由和权利的限制,所以,自由和权利是有限度的。其次,对于有限度的自由和权利而言,公正的分配原则就是大家均等,不能有些人有较多自由和权利,而另一些人有较少自由或权利。

    在经济层面,所谓公平正义,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是社会应尽可能实现个人之间严格的按劳分配。劳动代表了一种贡献,按劳分配就是按贡献分配。这既符合公平原则,也符合效率原则。因为社会若不实行按劳分配,一些真正为社会做贡献的人,就没有做贡献的激励,社会发展就缺少了动力。同时,不实行按劳分配,也使少数人坐享其成,社会就是奴役性的,这也是以往不合理社会的典型特征。二是社会应尽可能保证先天资源收益的平均分享。对于人类而言,先天资源,就像一个没有失主的黄金,其公平的分配原则就是收益平均分享。比如土地,就是先天资源。马克思指出:从一个较高级的经济的社会形态的角度来看,个别人对土地的私有权,和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私有权一样,是十分荒谬的。甚至整个社会,一个民族,以至一切同时存在的社会加在一起,都不是土地的所有者。他们只是土地的占有者,土地的受益者,并且他们应当做为好家长把经过改良的土地传给后代。这里笔者认为,对于先天资源收益,关键不在所有权,关键是要实现收益的平均分享。但由于在收益分配中,所有权具有强势地位,所以,国家要对所有权进行限制,要通过税收等多种手段,实现全民在先天资源收益方面的平均分享。三是人道原则。有些人由于遗传等原因,在劳动能力等方面具有先天的不足,但这种不足不能归结为个人的原因。所以,按劳分配也是有缺陷的。为了弥补先天资源收益平均分配和后天按劳分配的不足,就需要有人道原则做补充,其中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就是对这种不足的一种必要补充。

    在文化层面,所谓公平正义,就是要有公平正义精神,就在要在人文价值中体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等理念。

    作者简介: 宋圭武,国家二级教授,甘肃省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共甘肃省委党校(甘肃行政学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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