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圭武智库建言(五十)建议进一步完善二三级教授评定标准


 宋圭武智库建言(五十)建议进一步完善二三级教授评定标准

 

现行二三级教授评定是三年一评,依据也是以此三年的成果为依据,此管理思路属于管理企业的思路,不符合学术研究的思路。学术研究本质是累加性的,所以,管理学术研究的思路也应体现累加性特点。比如,屠呦呦获诺贝尔奖,按照此思路,屠呦呦只能在获奖的三年内,才有可能成为二级或三级教授,而在其它考核时间段内,屠呦呦最多只能是四级教授,这显然不符合科学研究规律。另外,目前这种只考虑三年成果的情况,也导致许多人在评上教授后,反而放弃了对二三级教授的追求和努力,因为努力评上一个二三级教授,投入多,收益不稳定,还不如平时混日子,反正最差也有一个四级教授在,最后,到临近退休三年,再拼命弄一个二三级教授,按二三级教授退休就行。所以,制度的短期性,不仅对学术研究激励效果差,而且也为学术机会主义留下了较大可操作空间。为此,建议二三级教授评定办法改为:每三年一评,但考核成果应是每次都是任教授以来的成果累加,而不应仅仅是只考虑三年的。另外,这样一改,也与原来的职称评定有效衔接了起来。原来的职称评定,比如评副教授,是讲师以来的成果累加,评教授,是副教授以来的成果累加。在教授基础上,评二三级,也应是教授以来的成果累加。另外,由于二三级教授评定涉及对全省科研人员的激励,而且是一项重要的激励,省委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建议尽快改革完善有关评定标准和条件。

 

作者简介: 宋圭武,国家二级教授,甘肃省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共甘肃省委党校(甘肃行政学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主任

 

宋圭武整理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