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速研发成果转化落地,发达国家专利产业化的启示


 

知识产权一直是发达国家保持其竞争优势的重要武器之一。知识经济时代,经过发达国家长期的发展与强化,知识产权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助推作用备受重视。时至今日,知识产权已成为发达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要素和创造新竞争优势的基础。例如,知识产权战略作为美国最为重要的长期发展战略之一。历来备受重视,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之后,美国奥巴马政府先后于2009年和2011年两次发布国家创新战略,已经将研发投入提高到占国内生产总值(GDP)3%的历史最高水平,并且将知识产权政策作为其中的重点,期盼以技术创新为核心的知识产权优势继续保持领先地位。其它发达国家也在持续加码知识产权战略,专利产业化作为知识产权战略的要点之一,对于加速研发成果转化落地具有重要意义。

在各国纷纷加持知识产权战略的时代背景之下,专利产业化水平明显加速。主要发达国家纷纷加快知识产权战略布局,推动节能环保、新能源、信息、生物等新兴产业快速发展。这些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利用“专利先行”实现“跑马圈地”,通过早期的专利布局赢得市场竞争的先机。作为排挤竞争对手、改变市场占有份额的主要"杀手锏",知识产权已成为跨国公司对外扩张战略性新兴产业获取竞争优势的战略核心。

而这些“大样本容量” 的例证,恰好能够给我国提供宝贵的专利产业化启示。

一、合理设置机构促进专利产业化

目前,发达国家高校和科研机构主要通过设置知识产权转移办公室和成立全资子公司等两种形式,推进专利产业化。同时设置相关机构,开展发明创造评估、保护、市场化、许可、监控、管理等专利产业化相关活动,并负责技术转移相关政策制定和实施工作。不仅鼓励和支持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完善知识产权组织体系与管理机制,而且还通过立法降低公共科研机构知识产权创造和转化的风险。不仅建立政府技术转移机构,而且还向企业派驻人员指导知识产权转化。相反,我国的专利产业化机构主要是政府主导建立,高校和科研机构普遍缺乏知识产权转移部门,相关知识产权部门根本没有发挥促进专利产业化的职能,技术转移中心多游离于研究机构和市场之外,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市场化运作的公司。

二、 加强专利产业化人才队伍建设

专利产业化相关人员应由科学家、经济事务专家、法律事务专家、知识产权事务专家、管理事务专家等人才构成,背景领域横跨学术界、产业界和政府部门,应熟悉专利管理运作流程,对知识产权的技术价值、市场价值有深刻理解。我国专利产业化机构人员结构普遍不够合理,能力有待提高。

三、政府大力扶持专利产业化活动

知识产权发达国家基本都出台了促进专利等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和产业化的法案和政策,综合运用财政、税收、金融等政策工具,促进专利的转移转化和产业化。同时,允许通过股权激励、加大奖励等措施,提高发明人对专利转移转化的积极性,使科研成果更好的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例如,发达国家不仅将国家项目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下放给科研机构等,而且还规定必须给予研究人员一定比例的知识产权许可收益。德国等一些国家还通过赋予知识产权申请权保障科研人员知识产权的主动权和促进转化实施。而我国促进专利产业化的政策散落于科技政策和创新政策甚至经济政策之中,缺乏财税和采购政策等政策工具的有力支持。

四、 将专利产业化融入日常科研管理全过程

专利产业化进程是从科研项目立项布局到实施许可的全过程。例如非营利科研机构是德国从事科技创新的专业力量,有亥姆霍兹联合会(HGF)、马普学会(MPG)、弗劳恩霍夫应用研究促进协会(Fraunhofer)和莱布尼茨科学联合会(WGL4大骨干科研机构。弗朗霍夫协会,作为德国及欧洲最大的应用型研究机构,于2007年引入专利投资组合分析系统,建立两维矩阵对机构内业务单元进行布局和专利投资组合分析,以协调发明专利使用过程、确保技术诀窍和知识产权的系统运用,并促进成果导向的知识产权管理商业化探索。马普学会创立的独立技术转让公司马普创新公司,其主要业务不仅包括专有技术(know-how)的转化、研发成果专利权及商业化可行性评估、许可申请协议与协商等知识产权转移转化相关工作,也包括开拓跨国产业合作渠道,为马普学会的研究人员提供知识产权问题的咨询服务,为科学家与产业合作提供指导意见等研发管理前期和中期工作。更重要的是,在德国的创新体系中,政府通过建立完善的创新政策体系促进创新活动,是很值得中国学习和借鉴的。近年来,只有中科院开始了科研项目知识产权全过程管理的探索,而我国很多高校和科研机构没有将专利等知识产权纳入科研活动的全过程。

五、  采取多样化机制推动专利产业化活动顺利开展

上述国家鼓励企业和科研机构综合运用许可、与产业界开展项目合作,以及通过孵化新公司进行专利转化等多种方式,促进专利产业化,以期发挥专利的最大社会经济效益。例如,美国国立卫生院技术转移办公室对不同技术采用不同的许可方式,并且仅对专利技术和治疗手段授予排他性许可,而对多重使用不会给予排他性许可;此外,还拿出部分预算用于外部研究人员和大学的合作,并对小型技术公司的创新性项目进行资助。弗朗霍夫协会技术转移的主要方式包括合同研究、许可授权,以及创办新的衍生企业。马普创新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包括许可转化收入和合同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