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大禹川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文件
陕大文发【2019】40号
陕西大禹川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兑付老君山股权、债权有关事项的通知
为了实现老君山投资人兑付股权、债权的迫切愿望,解决秦岭文化旅游年票(下称年票)销售过程中已经出现的问题,同时平衡老君山项目建设参与者的复杂利益关系,既促进年票销售,扩大影响,又能消化长期积累的各种矛盾,现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承受能力,提出如下调整意见:
一、年票销售价格统一为:88元/张。股权或者债权兑付的时间为:购买年票满12个月,起点是为销售秦岭文化旅游年票100张。其他条件不限。
二、积极鼓励老君山投资人销售秦岭文化旅游年票,我公司按3倍兑付老君山股权或者债权。已经享受其他优惠的,不能同时享受本条奖励。
三、积极鼓励各类社会组织、营销企业、网购团队和其他自然人推销秦岭文化旅游年票,我公司按30%发给奖金,起点为销售秦岭文化旅游年票500张。兑付奖金的时间为:次月10个工作日内。
四、对在此期间,为老君山振兴行动制造麻烦,诋毁我公司声誉,干扰我公司依法经营活动和年票销售的,即视为麻烦制造者,不得享受我公司的任何优惠;已经享受的,应予追回。
五、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其他与此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解释权归我公司。
年票销售和股权、债权的兑付奖励是我公司和利益关系方默认的市场规则,没有任何可以商量的余地和讨论的必要!任何喧宾夺主,哗众取宠的行为都是无济于事的,希望大家共同遵守。
特此通知。
2019年11月13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