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竹仅仅被视为一种创造就业岗位并带来经济效益的实物产品,实际是一种误区。爆竹本质上是一种重要的文化产品,在千年文化史上,以其文化功能的存在,方得以传承至今。文化的每一个部分,具备必要的文化价值与文化意义,才能在千年的历程中长存并传承至今。爆竹作为一种文化产品,其核心价值,也正是体现于文化之中。爆竹所体现的,是传统文化的精神,牢牢维系着已传承千年的华夏民族情感。
因相关文化研究的欠缺,在这一领域,目前还存在大量空白。中华文化的传承,在相关爆竹的这一部分,完整的存在于现今爆竹主产区。今天,对于爆竹这样一种文化产品的理解,包括主产区在内,实际是存在问题的。现今爆竹主产区,对于爆竹作为一种传统文化产品,在历史上曾经有过的重要意义,及其现今对此进行传承和发扬的必要性,欠缺必要的认识。从现有研究看来,其文化价值的开掘和利用,并不充分。
编爆产品所诞生的宋代,在中国历史上是一个极为特殊的朝代,是中华文化的鼎盛时期,也是科技发明创造和科技应用最为兴盛的时代。也正是在那个时代,诞生了所有朝代中最多的相关爆竹的诗词。爆竹密切相关于传统中华文化中生活的宋代文人们的精神信仰。通过研究这八十首诗词,不难发现的是,代表着宋代主流文化的宋代文人们,对于这样一种文化产品,有着极其深刻的精神的和情感的联系。这种文化产品,在整个宋代的文化之中,显然具备一种无需言证的神圣性。
从相关历史文化研究看来,完全可以肯定的是,爆竹是传统文化中极为重要的一部分,比现今已经申遗的许多文化产品,远为重要并意义重大、深远。在未来,这种文化的存在及其文化功能的发挥、文化价值的进一步发掘,有望成为萍乡旅游开发、文化市场拓展和品牌建设中能够发挥重大作用的一个基础性的部分。
萍乡不但应该大力弘扬相关爆竹的传统文化,还应当对于相关历史文化研究予以足够的重视,对此进行应有的文化价值发掘、文化阐释以及文化传播活动。爆竹作为一种文化产品,其文化价值和文化意义,是极为深刻的,并有待阐释、开掘。
上栗作为承载传统文化传承和传播使命的爆竹产区,有其特殊的因由。这一因由,有着民俗研究方面的根据。爆竹这一词汇,在古代的时候,实际所指,包括花炮和编爆这两种文化产品。而相对于这两种文化产品,也曾经有过两位被虔诚敬奉的祖师爷。我外公的家族,在清朝的时候,就在秋江进行爆竹生产和经营活动。我小时候,多次听到我外公讲隋炀帝,居然全是正面的评价,成了神一样的人物,甚至还将隋炀帝称为祖师爷。我一直对此困惑不解。后来才知道,隋炀帝在秋江本地曾经长期被视为花炮祖师。毁于康熙时代的隋炀帝庙,同时也就是秋江本地祭祀达千年的花炮祖师庙。隋炀帝庙之所以在长达千年的过程中,经历了无数次大风大水,甚至地震,尚能于秋江本地屹立不倒,正是因为有了本地爆竹行业从业者们的世代敬奉。而作为编爆祖师爷的北宋李畋,其后人,很可能于清初的时候,因清朝政府颁布的迁海令而从福建泉州移民上栗。
萍乡禁燃爆竹,可谓因噎废食。洗澡还电死人呢,我在司法所的时候,就经手过这样的案件,当时还有些怀疑,上网一搜,这样的案件见诸报道的满屏皆是,岂不要禁了洗浴产品?机动车交通事故,月死伤成千上万,岂能禁了机动车通行?作为爆竹主产区,这样一种做法的合理性,应被质疑!
爆竹作为一种重要的传统文化产品,必须对其文化价值作出正面肯定并积极引导这一种文化传播。这是作为爆竹主产区的一种不言自明的责任和义务!对其文化价值持否定态度的某些决策行为来否定它,对此的否定与妖魔化,将带来文化理解上的广泛误会,成为错误的、负面的引导力量,不但造成文化的曲解,更造成地方的乃至中华文化软实力的不可估量的和难以挽回的损失!
可以说,爆竹主产区禁燃爆竹,是对中华传统文化的永久性的和难以挽回的伤害!
反对禁止燃放爆竹,不仅仅是为保护一种产业,更是出于保护中华传统文化的必要!华夏民族情感的维系,与之密切相关,其不可或缺的文化功能和文化价值的实现,正在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