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1例输入病例来自于38天“零新增”的湖北省咸宁市。
3月31日,根据咸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的最新通报,2020年3月29日,甘肃省卫健委发布公告,“甘肃新增湖北输入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例”。该患者胡某某,系湖北省咸宁市人。湖北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对此高度重视,责成咸宁市防控指挥部迅速核查,并连夜派出专家组前往咸宁指导工作。咸宁市、通城县两级防控指挥部连夜启动流行病学调查和隔离留观处置工作。
对于甘肃省的这一例,咸宁市已经给出了流行病学调查情况:胡某某在通城期间,因疫情防控管制,1月22日至3月5日一直居家未外出;1月14日至21日、3月6日至22日的活动轨迹明晰。共追查到胡某某发病前14天在咸接触人员49人,其中:6人已赴外省,电话随访无异常,已发函协查;43名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及血清抗体检测,结果均为阴性,CT筛查无异常(一名孕妇不宜进行CT检测和一名84岁老人因行动不便CT未查)。
追查到与胡某某同行的杨某某、黎某2人的在咸接触人员共计16人,核酸检测和血清抗体检测全部呈阴性,CT影像无异常,无发热、咳嗽等症状。
据悉,咸宁市自2月22日起无新增确诊病例,3月12日全市在湖北省疫情风险等级评估报告中被公布为低风险区。通城县2月10日起无发热门诊新增确诊病例,2月20日起无新增确诊病例,3月7日在湖北省疫情风险等级评估报告中被公布为低风险区。
流行病学调查情况
胡某某,男,28周岁,户籍地为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石南镇赛公村一组,近几年一直在甘肃省兰州市经商,居住在兰州市七里河区。
胡某某于2020年1月14日从兰州市返回通城县老家,1月15日至3月22日居住在通城县家中(农村单门独院)。
3月11日,胡某某收到甘肃天鑫佳华商贸有限公司的接收函,要求其结束休假返回兰州。
3月13日,胡某某凭湖北省健康码绿码和接收函,到通城县石南镇赛公村村委会申办健康证。3月14日县防控指挥部按程序向胡某某核发健康证(编码:5028218)。
3月22日下午2时,胡某某与本县同行的杨某某、黎某一起按点对点返岗要求,持健康码绿码、健康证从杭瑞高速通城收费站自驾前往甘肃,经收费站卡点工作人员查证、测温,体温正常,无异常症状,予以放行。3月23日凌晨2点,到陕西省咸阳服务区加油,7点到甘肃省陇西上湾服务区加油并吃早餐,上午10时到达兰州住地后,3人由社区工作人员引导转运至兰州市七里河区兰石润安酒店集中留观。
3月27日,七里河区疾控中心对3人采集咽拭子送检。
3月28日,甘肃省疾控中心实验室报告胡某某病毒核酸检测结果阳性,随后被确诊。
同车前往的杨某某、黎某检测阴性,无发热或呼吸道症状。
经流调,胡某某在通城期间,因疫情防控管制,1月22日至3月5日一直居家未外出;1月14日至21日、3月6日至22日的活动轨迹明晰。共追查到胡某某发病前14天在咸接触人员49人,其中:6人已赴外省,电话随访无异常,已发函协查;43名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及血清抗体检测,结果均为阴性,CT筛查无异常(一名孕妇不宜进行CT检测和一名84岁老人因行动不便CT未查)。
追查到与胡某某同行的杨某某、黎某2人的在咸接触人员共计16人,核酸检测和血清抗体检测全部呈阴性,CT影像无异常,无发热、咳嗽等症状。(白军帅 黄中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