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集镇实行“一创新四统一”模式兜底保障特困供养群体


 为切实做好特殊贫困群体集中兜底保障工作,发挥政府在“四集中”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侯集镇积极统筹资金政策,通盘调配资源充分发动群众,采取“一创新四统一”方式,为达不到代养标准重度残疾失能半失能特困供养对象家中无力照料的重度残疾人员、失能人员自愿入住的特困供养对象等特殊贫困群体兜底保障工作集聚力量、创造条件、营造环境。

一是统一规划建设。敬老院建设管理主体为镇人民政府,由镇人民政府按照“容量宽裕、布局合理、条件达标、功能齐全”的要求,对辖区内的敬养老机构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新建、改扩建)。镇敬养老机构建设应达到“四具备、四达标”标准:四具备即具备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具备消防合格意见书、具备食品卫生许可证、具备服务人员健康证;四达标即建筑标准达标、基础设施达标、供养服务达标、内部管理达标。

二是统一调配安置。乡镇政府根据辖区内敬养老机构的容量、功能、自然条件和区域位置,按照利于生活、利于康养、利于管理的原则,对所有需要集中供养人员进行统一调配和安置,确保所有入住人员与敬养老机构承受能力相一致、功能发挥相一致、入住人员的情况相一致、入住人员的意愿相一致。

三是统一运行费用。在镇政府负责整合各类资源,抓好敬养老机构建设的基础上,刚性落实财政预算、公益福利费支出,同时重点整合对入住人员享受的政策性补助,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定向定额支付给敬养老机构,并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确保政策性资金全部用在敬养对象身上,保证集中供养质量。

四是统一标准管理。镇政府对所有敬养老机构,统一实行标准化管理,完善设施,配备工作人员,提高护理水平,提升敬养老机构的整体服务水平,确保供养对象安全、舒适、满意。

五是创新运营机制。为解决公办养老机构机制不活、积极性不高、投入不足、供养水平较低的问题,重点探索实行对公益性敬养老机构引入社会资本,引入社会管理力量,采取“公建民营、共建民营、民营公管”的办法进行建设运营和管理,用社会资本和先进管理模式提高供养质量和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