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纸币发展进程反差现象的体制分析


         中西纸币发展进程反差现象的体制分析

 

                       禹钟华

 

内容摘要:本文通过对相关阶段中西货币发展史的总结分析,探讨了始于宋代的中国纸币阶段早于西方愈千年的原因。在弱政府的形势下,西方金融系统始终为私人掌控,而中国的金融系统则始终以政府为主导,这是中国纸币早发的基本解释。而这一反差背后的原因则涉及文化、社会体制、经济模式等诸多方面。因此,本文以整体机制为研究的切入点,在金融形态与其形成原因之间进行了历史层面与逻辑层面的深入探讨。

关键词:纸币 整体机制 比较研究

 

    我们应该以何种视角和视域来进行中西金融发展的比较是一个具有巨大现实意义的理论问题。“市场经济发达的西方,其金融发展理应始终领先于中国”似乎已经成为了世人的共识。然而这一“共识”却似是而非、不禁推敲。我们仅仅聚焦于中西纸币发展的历史,就能得出了完全相反的结论。萌发于汉唐、肇始于两宋,中国存在着一个发端于千年之前的纸币时代,或言中国于千年之前进入纯粹意义上的纸币时代。而西方的纸币发生却在千年后的二十世纪。这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历史反差,需要我们从社会形态、经济体制、文化基因等多重方面探究个中缘由,进而逻辑性地总结金融发展与环境背景之间的因果关系,为金融演化理论提供新视角、构建新范式。

 

   一、理论铺垫

 

  我们首先要对一些诸如“金融”、“货币”、“纸币”、“银行券”等基本概念加以厘定,进而梳理、归纳中西金融演化历程中纷繁复杂、层出不穷的金融现象。同时,对我们的理论分析视角——整体机制做出系统说明。另外,也需交代清楚我们的分析方法、理路。如此,方能使推理清晰、结论明确。

 

(一)整体机制与金融系统

 

1、对整体机制的定义

系统论最为人熟知的基本观点是:整体不是个体的简单加和。我们所秉持的两行论[1]则需要从诸如整体和个体、宏观与微观、子母系统这样的两个层面同时看待某一事物,进而定义居于整体、宏观、母系统层面的结构为上行,个体、微观、子系统层面的结构为下行,这是“两行论”的基本观点,也是对其最简化的、通俗化的解释。

具体而言,整体之所以成立的原因在于整体机制,整体机制是使整体成立的前提、机理、硬约束力。一切趋向整体的因素都具有上行属性,例如,基因、制度、程序、场域、网络、文化等,这些大的范畴及其具体体现与运行都是整体机制的组成或者形态,都不同程度承担着使整体成立、维护整体存续的功能;在微观角度下任何的系统或者组织皆由相应的要素、要件构成,而构成要素、组成单元都具有个体性、局部性、片段性,在整体的总括规制之下同时拥有自己的自由度。例如,生命体中的不同组织与细胞、被制度规制的个体、被程序处理的数据、场域中的单子、网络中的节点、文化的个体载体等等,我们把这一层面命名为下行。那么,简而言之,两行结构(上行与下行之间的关系)就是整体的构成要素层面与整体的构成机制这两个层面之间的关系。

2、人类社会的整体机制核心——政府系统

生命体的整体机制是基因程序,作为类生命体的人类组织的整体机制是其制度的制定和维护机制。人类社会中,一个可能的、现实有效的、最大化的社会组织体就是国家。以一个国家为考察样本,作为其上行的整体机制就是硬性保证了制度的制定与维护的政府系统。反之,没有政府也就无所谓国家,没有硬性的机制保证,现实中的国家这一组织将不能成立。在历史上,政府垮台则山河破碎、任人宰割,而文化因素、民族因素、经济因素在没有政府(核心整体机制)的情况下将不能起到凝聚整体的直接的、决定性作用。

在政府机制之下的诸多层级的组织体都是其下行(在其组织内部自行形成两行结构),社会最基本的构成要素为个人,但任何个人都是具有组织背景的、都是某个组织的成员。如果把整体比喻成一个立体网络,则其下行的所有组织体都是网络上大小不同、层级不同的节点,整体机制则是使网络成立的制度、程序及其运行。

在人类的历史进程中,由于地理、物候、文化、经济模式等多方面原初因素的影响,整体机制的运行存在多种形态:

——从权力的统一与否角度考察

从权力的统一与否角度考察可分为两种类型,其一,政府机制拥有独享上行权力,而无宗教系统(神权)、金融系统(金权)的纷扰,例如中国古代的行政模式。其二为分立式的整体机制,即整体机制的功能不单独由政府系统承担,而是由加上宗教系统(神权)和金融系统(金权)三家分担,形成并立的三个权力中心,三个权力中心也存在着合并、组合的现象,如政教合一、寡头政治。这两种模式的本质区别就在于:前者为强政府后者为弱政府,显然,中国政治自古至今始终为强政府形态,而西方则始终为弱政府形态。

——从机制的主导者角度考察

整体机制是一个客观的功能系统,其应由整体利益、整体理性主导,如此所形成的社会为共同体模式的社会。马克思所构想的社会主义及中国文化中理想社会模式的共同体社会模型(大同社会),是这一模式的典型代表。

同时也存在着另一种可能:子系统拥有了全局覆盖的能力,形成了一种伪整体机制。例如,侵略者占领下的领土、一家私有银行垄断了全部金融业务。如此,这种貌似整体机制的伪系统,虽具有全覆盖性的伪整体性特征,却是被子系统所主导、利用,即利益集团主导系统机制服务于私利,国家成为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工具,一切阶级社会均属于这一类型。

当整体机制只服务、服从整体利益的时候,整体结构、两行结构是和谐的、有序的,系统运行是稳定而可持续的;当伪整体机制占据整体机制的地位而服务于个体利益的时候,两行结构是不和谐的、不稳定、不能形成循环运动因而是不可持续的,从逻辑的角度考察,整体与个体层面混编会带来的悖论而使系统死机,通俗而言就是“裁判参赛”的情况。从中西历史发展比较看来,中国文化核心价值所凝结的社会大同理想带有社会主义的色彩而趋于前者,中国的历史也是践行这一理想的具体实践与探索。就西方而言,无论是其文化理念还是具体的历史史实都是后者的典型表现。

3、金融系统的定位——整体机制的重要组成

基于这样的认识考察金融则别有一番洞天。金融是货币的运行系统,货币则以系统的状态发生于市场环境之中,是这一场域结构中的媒介系统,自然属于场域所笼罩之系统的整体机制。从逻辑上剖析总结出的抽象化、系统化、网络化、整体化、公共产品化等金融的本质属性使我们确定金融天然属于上行结构。金融系统提供了与实体价值运行系统相对应的抽象价值运行系统,这一形式上呈符号运行的功能系统高效、全覆盖,且具有管理、调控、服务功能,使整体内诸多经济主体更加有效而紧密地联接、凝聚,并主导经济运行,如同血液循环系统、神经调解系统比之于人体。

如果,金融依附于整体机制而产生,并成为整体机制的组成,那么我们会顺理成章地得出结论:金融的发展取决于整体机制的发展水平。

 

(二)货币的本质——作为整体机制的价值符号系统

 

任何媒介系统都是信息系统,货币也不例外,货币作为信息系统[2],其所载信息即价值符号。无论是牲畜、贝壳、布匹、农具,还是金银,作为货币他们所承载的都是价值符号以确定交换比例、实现价值转移。

货币系统天然是整体机制,始终具有全局性、整体性和网络性,作为整体机制的货币金融系统,理应服务社会成为公共产品,也可能服务私人利益集团,成为控制手段。中西金融发展样态为这两种模式提供了最鲜明的样板。在中国体制的创制之际,货币就被设计在整体机制之中,成为公共产品,这一原则贯穿了整个中国历史直至今日。从文明之初,西方的货币金融系统就始终掌控之私人资本手里,成为私人盈利的工具,而绝非公共产品。

在商品货币阶段,实体价值与符号价值的合一是不得不然,因为在当时社会条件下,无从保证纯符号的价值承载力;纸质信用货币(纸币、银行券)的产生标志着实体价值与符号价值的分离、符号价值的独立化存在与运行,这一飞跃只有在制度条件、信用条件和技术条件都具备的情况下方可发生。

在商品货币阶段,所有拥有货币商品这都是潜在的货币发行者或者货币数量调节者,因此,货币发行必然具有分散化的特征或巨大可能,例如,金属货币的铸造与熔毁仅只取决于个人意愿。当货币进入到纸质信用货币阶段的时候,货币发行的“令出一孔”才有可能,货币发行大为集中。金融系统也更加趋向其原初本质——信息系统。

 

(三)纸币与银行券的本质区别

 

当价值符号摆脱实体商品形态而承载于纸质票据之上时,这是一个历史的飞跃,其意义在于价值符号的独立化运行。这种飞跃也呈现出两种样态或者两个阶段,其一是形式的飞跃,纸质信用货币是实体商品的临时代用品,其二是本质的飞跃,货币以符号形式彻底摆脱商品形态。第一种飞跃所形成的应该是汇票、本票及其制度化、常态化而形成的银行券,第二种飞跃则形成了纸币。同为纸质信用货币的纸币和银行券是最相近、最易引起混淆的概念,需要着重说明和厘清。让我们从金融票据开始分析,描绘出银行券和纸币的内在逻辑。

1、金融票据——借据

作为银行券前身的金融票据是以货币为标的的契约,都是借贷行为的结果或者实现借贷的工具,皆包含应收、应付关系,在本质是借据。因此其发行都是点对点的,债权、债务关系明确,金额、期限清楚,即其首先要完成实现借贷的功能。

由于其具有货币承载力、可兑换或可转换成货币,在一定条件下、在一定期限之内可以作为货币使用,这是其附带的、衍生的功能,但其原初功能不是交易媒介,而是实现借贷。

因其本质为借据,一切金融票据,因此,其与货币的媒介职能尚有距离。金融票据与纸币或者银行券不是一个层级的概念,例如,无论汇票、本票,抑或债券、借贷合同,其标的可以是商品货币,也可以是信用货币;可以是纸币也是可以是银行券。金融票据做为货币的抽象载体体现的是一种借贷关系,而不论货币形态如何。

但是其附带功能的扩大,尤其在银行系统化的背景下,其使用的广泛以及使用期限的相对延长,就使其演化出清算、结算功能,进而强化了其交易媒介的功能,不同程度地成为了实体货币的代用品。金融票据的长期使用为银行券的产生奠定了基础。

2、银行券——私人信用支撑的金属货币的代用品

本票是一种承诺,银行券在本质上是一种银行本票,是银行本票发行的一种定制化、常态化、和空白抬头化,是在大量金融票据实践中的一种总结和设计。

银行券的发行主体是私人银行,作为本票其承诺兑付金属货币,因此是金属货币的代用品。其票面所承载的承诺是双重的,其一,以金银保证银行券的价值,即银行券本身所保证的是其面值与面值所标示的实体货币之间的固定兑换关系,其二,以银行自身的信用保证上述承诺的实现。这样,银行券就具有了与纸币相较截然相反的诸项特征:

首先,银行券是私人信用保证。虽然承诺以金银兑换面值,但这项保证并非以金银为抵质,仅只为一个书契承诺形式的纯信用保证。其次,可兑换性。银行券是以金银的代用品角色出现的,这意味着银行券制度是金属货币制度的附属、补充,是衍生于金属货币制度并成为升级版的金属货币制度的构成要件及运行形式,并不是一个独立的运行范畴。其中金属货币为本,银行券为末,如此方有金本位、银本位之说。第三,不具有强制性。私人发行,自愿接受。第四,局部性特征、点状特征。私人银行所发行的银行券都是以私人银行信用所能笼罩的地域为限,因此,始终是具有局部特征。第五,盈利性。虽然银行卷在客观上具有一定程度的公共产品属性,但其基本初衷要符合私人银行的盈利本能追求。

当银行券的基本属性开始转变并向纸币靠拢、具有一些纸币的本质特征,那说明银行券开始了纸币化的历程,历史上西方世界的纸币就是有银行券转变而来。

 

3、纸币——作为整体机制的抽象价值系统

 

从历史的角度考察,首先产生的是银行券,其次是纸币;从地域视角考察,西方世界的信用货币以银行券为主,中国则是以纸币或者金融票据为主。

银行券仍是金属货币时代的产物、是金属货币的附庸,而纸币则代表着彻底摆脱了实体财富形态的符号化货币阶段,相比较而言,纸币有如下特征:

1)独立化运行、纯符号运行

当我们从货币的价值符号本质这个层面上讨论纸币的时候,纸币的最大意义在于符号的纯粹独立化运行,是对商品实体的彻底摆脱、彻底否定,是货币符号化本质的最大化彰显,是经济运行对于符号价值形式的客观要求。

2)公共产品属性与强制性属性

在信用层面和技术层面,要彻底摆脱与实体价值的纠缠;在机制层面,要彻底否定私人属性的局限,如此,纸币方可建立,因此,纸币是对应于整体经济运行的符号价值系统。

在逻辑上,货币理应是从整体角度为整个经济范畴设计、构建的抽象价值系统,只有摆脱了价值实体形态,尤其是摆脱了私人属性的纸币,才能最大程度地实现这一目标。才可以使金融运行掌控在代表整体理性的整体机制之下,回应社会经济运行的而客观要求,社会服务。因此,纯符号化运行的纸币系统其内在逻辑决定其先天具有公共产品属性。反之,历史证明不以公共产品模式运行纸币是不能成立、成功的。公共产品必然与整体机制——政府系统密切关联,纸币也必须由政府主导,是国家权力的体现。

3)操作层面的运行主体与信用保证

首先,在操作层面上,这一符号系统的建立必须取信社会,即保证其不具有财富效应,简而言之,政府需保证其价值稳定,不应以发行主体利益最大化为目标,而应为整体利益的体现。这一保证需由政府信用承担而非贵金属或其他商品实现。其次,由政府发行的纸币必然具有强制性、排他性,彻底剔除纸币的私人属性,这种强制性也是对纸币信用的一种支持。第三,政府信用支持下的纸币必然具有全局性、同质化、整体性、全覆盖性,作为整体机制,纸币是主权的金融表现。

4)不可兑换和无需兑换性

在纸币阶段,纸币是货币本身、货币主体、终极货币,在货币范畴中再无更根本的信用保证者。

货币是货币经济时代所为人必须的,在现代社会更是不可或缺。货币系统提供的是免费的交易便利,这一便利、这一功能被社会经济所客观需要,就如道路桥梁。因此,纸币只要存量适度、价值稳定,不论作为资产还是工具都就没有兑换(与固定的价值体保证固定的比率)的必要。只有在公众对纸币失去信任的时候才产生兑换的要求,这并非纸币运行的常态。

如果非要探究纸币的兑换问题,其本质是在剖析纸币与商品两大范畴的对应关系,整个货币系统的信用保证在于其与实体价值系统的对应关系,也就是说,商品范畴是货币范畴的价值保证,就纸币所承载的价值符号而言,其对应的商品——购买力是其价值的根本保证。

如果纸币是可兑换的,那么就形成了一个很奇怪的结构,以一种商品(例如,金银)来保证整个货币范畴的价值,而货币范畴却是与整个商品范畴对应的。

5)泛发则变质、失效

纸币的发行不受成本约束,且以政府权力为前提,易产生泛发的现象。纸币以无财富效应为根本特征,当纸币发行过量,则财富效应立现,发行系统就成为实体价值的无偿索取系统、收税系统甚至是劫掠系统。如此,纸币将由于其公共产品特征顿失、社会服务功能渐无而变质,社会公众也会由于其贬值而加以拒绝,结果就是货币系统的失效。

泛发的纸币就成为了整体机制压迫个体层面的工具,必然遭受个体层面的排斥,造成整体机制与个体层面的割裂,进而使整体机制功能弱化、失效直至崩溃。纸币泛发的历史比比皆是,毋庸赘言。

6)商业银行、私人资本不具有发行纸币的能力

私人银行当然愿意面对全局发行无兑换要求的纸币,这会使其利益最大化。但所需要的条件很难满足,就是要对全局有绝对的强制控制力,当金权和君权不结合、融合在一起,也就是当金融不和强制力(军队、警察)结合在一起,就不能实现。再者,社会经济所要求的货币是需要与整体实体财富想对应,而任何私人都没有这个能力和信用。总之,纸币是公共产品属性的,这与私人资本的私有属性严重冲突。

 

4、小结——三者的信用基础比较

 

——纸币是依政府信用建立、无发行保证及兑换承诺的纯符号货币。其信用基础为政府信用,即整体机制的信用。纸币的设计是面对整个社会的,那么纸币面对社会诸多经济主体,就如同网络面对节点。因此纸币与政府系统信用相互促进、相互影响、共兴共衰。

——银行券是以个体信用保证的商品货币(金银)的代用品。其信用基础为个体信用,那么银行券与社会诸多经济主体间的关系是点对点的关系。这一作为个体的银行或许规模巨大,银行系统会形成自己的网络,也具有一定程度上的网络化和场域化特征,但其本质属性仍为个体,具有明显的局部特征而与整体对峙。银行卷只在其发行范围内发挥作用、产生影响,只与其发行者命运攸关。

——金融票据是货币的借贷契约。借贷行为发生于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是点对点的关系,由债务人自身信用来保证。

 

二、中国纸币的“超前”发展——由唐至清的纸币时代

 

(一)唐代飞钱的本质——官方汇票

 

我们并不能确定飞钱为最早的信用货币或者信用工具,[3]只是我们仍没有找到文物证据证明更早的金融契约、金融工具的存在。然而在金融的工作机制已经成熟运行、金融网络已经最大覆盖的情况下,这种信用契约理应已经存在。

《唐书.食货志》对飞钱的工作原理有着清晰的记载:“宪宗以钱少,复禁用铜器。时商贾来京师,委钱诸道进奏院及诸军诸使富家,轻装趋四方,合卷乃取之,号‘飞钱’。”这一段首先交代了时代背景:钱少,即货币不足。商贾把要带到京师的钱委托给各省的进奏院(驻京办事处)系统以及军事和行政方面的网络、富商的机构系统,仅携带契约轻装而行,到了京师再执契约到相应机构取钱,这一过程中所使用的“卷”(契约)叫飞钱。显然,如学者们的共识,飞钱属汇票,是货币的契约、货币的载体,而非纸币。显然,这种用飞钱机会替代真实货币运输的设计不仅省却了货币的实体运行,也直接缓解了货币不足的问题。

然而,与一般商家之间的汇票不同的是,飞钱不论公办、私办,始终被官方严密监管,并一度于元和六年(公元811年)被禁。在钱荒的情况下飞钱的禁止引发了更加严重的通货紧缩。政府不得不于次年解除禁令,然而随着禁令的解除,飞钱的经营管理体制也随之大变,中央政府插手主导飞钱事务,具体交由户部、度支、盐铁三司专门办理,三司之外的飞钱仍被禁止,以政府强制力保证三司飞钱的排他性运行。[4]

飞钱机制在自发生、自演化的过程,虽呈公私并行的状态,但主要是由“诸道”、“诸军”、“诸使”系统中进行,私人资本性质的“富家”只占其中的一个部分。因为,飞钱是一网络运行、系统运行机制,高度依赖网络,那么,“诸道”、“诸军”、“诸使”作为政府系统其网络是既有的公共服务系统,且最大化覆盖,优于“富家”自身的经营网络。同时,飞钱更是一种信用运行,在这一方面“诸道”、“诸军”、“诸使”也居明显优势。因此可以说,在这一阶段中,官方色彩也显著。

经禁断又解禁后,飞钱进入官方专营阶段,机构法规齐全,成为不折不扣的政府金融系统,承担汇兑、清算职能,在客观上缓解了钱荒、改善了政府财政状况,并加强了政府调控经济的能力。飞钱自官营后一直持续到唐末,尤其值得强调的是其并未随唐朝的灭亡而消亡,而是一直沿用至北宋,开宝三年北宋设便换务专司处理飞钱、便换事物,依旧官营主导。[5]由此可以判断,飞钱是一种非常成功的制度设计,于当时代的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有学者认为三司对于飞钱的严格管理和运行限制使得飞钱终于停留在汇票的阶段而没有能升华为纸币。[6] 飞钱为什么没有能发展为纸币是另外一个重大理论议题。无论如何,飞钱的历史为纸币的产生奠定了理论和实践基础,飞钱与交子之间存在着直接的承接关系。

 

(二)贯穿两宋始终的交子——真正意义上的纸币

 

交子的产生与发展与飞钱具有十分直接的承接性,尤其发展历程十分相似,他们都发源于蜀地,都经历了一段自由演化之后,收归官营。他们的本质区别就在于交子是交易媒介——货币,而飞钱则停留在汇兑工具阶段上。

《宋史》志第一百三十四.食货下三记载:“会子、交子之法,盖有取于唐之飞钱。真宗时,张咏镇蜀,患蜀人铁钱重,不便贸易,设质剂之法,一交一缗,以三年为一界而换之。六十五年为二十二界,谓之交子,富民十六户主之。后富民赀稍衰,不能偿所负,争讼不息。转运使薛田、张若谷请置益州交子务,以榷其出入,私造者禁之。仁宗从其议。界以百二十五万六千三百四十缗为额。”

这一段总括式的介绍给我们传达了众多信息,(1)交子的产生取法于飞钱。(2)交子是交易不便的金属实体货币的替代品。(3)经短暂的私人经营之后,收归官营,并设置了专门的官方经营机构。(4)具有严格的、硬性的制度保证,严禁私造。(5)发行具有确定的限额、期限,分界发行以延续使用。(6)交子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北宋大部分时期),运行稳定。

再结合整篇《宋史.食货志》的内容以及相关学者的研究我们还可以总结出交子的如下一些特点:

——交子产生于唐末、宋初钱荒的大背景下,金属铸币相对于经济规模的缺乏成为交子产生的一个动力。

——交子具有发行准备,但在特殊时期尤其是朝代末期,发行准备政府无力准守。

——交子与金属铸币并行使用。

——交子配有相应的“提称”措施,通过金属货币、钱引、盐引、茶引、度牒以及新发行的交子,来足值或折价对付届满交子,维持其信用。(提称的含义是用价值体回收交子,以维护交子信用,而非一对一的、按照固定比率的兑换。)

——北宋运行的纸币名为交子,南宋运行的称会子。会子原初的工作机制取法飞钱,为汇兑工具。后来的巨额发行及货币使用,使其失去了原初的飞钱性质,成为南宋政府的纸币。而整个南宋的纸币发行是一个愈演愈烈的泛发过程,直至王朝结束。

基于以上一些特点,我们可以对交子的做出一些总结:

——交子属于政府从宏观角度、面向整体的信用货币发行,其价值承载由政府信用保证。

——交子在正常运转时期很好地解决了当时代所面临的钱荒问题,提高了货币使用效率,很好地调配了资源,疏通了商路,完善了市场,成为政府为社会提供的高效公共服务系统。在社会经济运行衰缓、内外交困的情况下,尤其是政府财政局促时,便成为了政府不得不选择的、饮鸩止渴的工具,反过来加速了政治经济的衰败。

——交子制度运转失灵的直接原因在于泛发,而不在于交子制度本身,而泛发的原因在于王朝的衰落而引起的经济运行的阻滞所造成的财政危机。因此,可以说就交子本身而言随着宋的灭亡而灭亡,但交子的工作原理却被蒙元摹习、继承。从这一方面考察,交子并未终结,反而被蒙元发扬光大。

——交子上承飞钱,横贯两宋,下启元明清宝钞,是中国纸币发展的实质创制阶段。

 

(三)元代纸币制度的完善与创新

 

不论金、元,都与宋存在共存时期,在这一共存时期,他们便在典章体制方面全面学习宋朝。尤其纸币方面,可称为有过之而无不及。我们以更具典型意义的、具有划时代标志的、作为宋朝接续的蒙元帝国作为展开分析的标的样本。

由于宋朝文化的冲击,使得蒙元从仍处于物物交换的相对原始的状态,直接进入纸币时代。《元史》记载:元太祖晚年开始印制会子、太宗八年印制交钞、宪宗三年设专司管理。相对集中规范的纸币制度以中统始。“世祖中统元年,始造交钞,以丝为本。每银五十两易丝钞一千两,诸物之直,并从丝例。是年十月,又造中统元宝钞。……五年,设各路平准库,主平物价,使相依准,不至低昂,仍给钞一万二千锭,以为钞本。”(《元史.食货志一》)可见,元代纸币与两宋一脉相承,是一种由政府垄断发行与运营、具有发行准备的纸币制度。宋元两朝纸币具有十分直接的承接性,其一,元代开始发钞的时候,南宋尚未灭亡,两朝纸币并行近半个世纪。其二,两种纸币直接兑换。公元1276年,元人占据江南时,用中统钞收回南宋会子。[7]如此,我们可以看出,宋、元纸币属无缝对接。

    元代纸币制度是这一始于唐宋的千年纸币时代的高潮部分,从制度、机构、工具、模式、功效等方面都达到了最高水平。相较前朝,元代纸币有如下几点里程碑式的创新:

1、纸币成为排他性的唯一货币

元代纸币已经跃升为货币主体而非金属货币的代用品或补充。元代几乎没有铸币[8],作为纸币价值保证基础的金银则由政府管制、专营,禁止民间私相买卖。因此,纸币为唯一合法货币,具有排他性垄断地位,使元代成为纯纸币时代。

2、发行准备的变化

交子的发行准备为铜钱,元钞的发行准备为金银,两者自古即同为主要金属货币,但在当时历史背景下却存在着本质的区别。两宋的铜钱显然是货币,而元代的金银则被强制地排斥于货币范畴之外,属于商品范畴,且被严格管制,禁止私相交易。因此,金银作为实体价值形式成为符号价值形式——纸币的专司价值保证而禁止他用。这一设计使纸币具有了金银的价值承载力同时摆脱了金银的实体形式。

3、通过平准机制弹性调节货币量与货币价值

上文所引《元史.食货志一》中记有“(中远)五年,设各路平准库,主平物价,使相依准,不至低昂,……至元24年颁发的《至元宝钞通行条划》第二条规定有:“依中统之初,随路设立官库,买卖金银,平准钞法,私相买卖,并行禁断。”可见元代把传统的平准机制运用于货币调节。

政府金银专卖并禁止其私相买卖,且以金银为纸币发行准备,这意味着金银的职能是唯一的:在政府掌控下保证纸币信用;也意味着其使用范围的确定与局限:仅可兑换纸币。如此,从个体角度看来,要么,持有金银(窖藏)以获得价值稳定性,要么换取纸币以作交易、借贷等日常使用。从宏观角度考察,则形成了两个范畴:金银与纸币,纸币为唯一流通货币,金银为专司纸币价值保证。政府高抛低吸,通过吐纳金银来控制纸币的存量和价值量。这是平准机制首次用于货币调节,这种设计保证了纸币的价值稳定性,进而使纸币的便捷性充分发挥。尤其重要的是,构建了一个政府控制货币的机动的、动态的、长效的手段(类似公开市场业务),使货币运行最大程度低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4、建立了成体系的制度系统

至元19年颁发《整治钞法条划》,至元24年颁发《至元宝钞通行条划》,对纸币的发行、管理、准备、新旧更替等诸多方面的规则加以厘定,成为最早的纸币管理条例。使纸币运行具有了成体系的、完备的制度制约与保护。元代的钞法是一次承上启下的历史总结。因此,元代建立了机构、制度、工具等诸多要素健全的宏观货币发行管理体系。

 

(二)明代的纸币特点

 

明代的宝钞制度与前朝的纸币制度大体相仿,也是具由政府发行、管理,并具有排他性的纸币制度。一直持续了百多年,但在朝廷于年停止印钞之后,宝钞仍做官俸使用,并在一个小范围内运行炒作。明代的宝钞制度虽并无本质性创新,但自有其特点。

1、形制统一,不立界限

与元代纸币不同,有明一代仅立一种形制的纸币:大明宝钞,再无他式。且无界限的规定,政府于纸币流通中相机以新换旧。这种做法与两宋交会的分界截然不同,与现代纸币使用完全一致,成为无期限限制的纸币。

2、不设发行准备

在史籍中没有找到有关发行准备的记载。在这一点上相较元代纸币属制度方面的跃升,这意味着纸币不靠某些特定商品保证信用,而是从整体角度建立纸币范畴与商品范畴之间的对应关系,如此,则更加具有现代纸币特征。

3、使用强制措施,推行纸币使用

最初,宝钞是与铜钱并行的。为了推行宝钞的使用,规定在交易、征税、薪俸等方面使用宝钞的比例,甚至一度禁用铜钱金银,强制专用宝钞。[9]明代继承了蒙元强制推行纸币的做法,说明了国家权力在纸币推广使用过程中的直接作用。

4、半途夭折

宋元的纸币都伴随王朝始终,甚至政权的覆灭也并未使其终结而延续到后朝。而大明宝钞则于明中叶便消亡。明于宣德三年(1428年)停止印钞,正德元年(1506年)以后,公私收支皆用白银进行,宝钞使用仅限于朝廷赏赐、官俸军禄等方面,其已经丧失交易媒介职能而退出流通领域,成为类似白鹿皮币式的特殊价值体。

很多学者认为泛发是明代宝钞制度的早衰原因,笔者认为明代的泛发比较其前朝并不严重,而且宋元末期的泛发都没有致使纸币制度夭折。大明宝钞早衰的根本原因在于十六世纪初期白银的大量流入,使困扰唐宋元及明初的钱荒问题得到了根本解决,泛发仅只是一个促进因素。

 

3、大清的纸币特征

 

我们需要从两个阶段来考察清朝的纸币发行,其一为鸦片战争之前,在这一阶段,顺治八年由于军费浩大而始发行纸币。“钞尝行于顺治八年,岁造十二万八千有奇。十年而罢。”(清《食货志》五.钱法)其后至顺治三年近二百年间未见发钞。这应该算作纸币发展的空档期,探其究竟,根本原因在于,此时仍处于明中后期开始的白银时代,白银充足。加上铜钱的发行以及民间的私人信用机构所发行的金融工具,公私汇兑繁盛,可以满足社会经济需要。因此,没有迫切的发行纸币的需求。仅只在个别时刻,拾起前朝旧机制,弥补临时的不足。另外,清朝统治者似乎对于纸币发行存有一种天生的抵触,总是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才加以使用。

第二个阶段是鸦片战争以后。咸丰三年为了解决军需和河工饷不足而发行纸币,分为银票和钱钞两种,银票为飞钱性质的、可兑换的白银代用品,而钱钞则为独立运行的纸币。各按成获准缴纳地丁钱粮及税课捐项。(清《食货志》五.钱法)如前文所述,是在财政窘迫的情况下,不得已而发行纸币。与清早期的纸币发行相同,其发行及运行机制仅只是拾前朝现成旧制而并无创新。

总体看来,清的纸币发展是不充分的,不仅时间短暂且始终处于白银与铜钱的辅助角色,而非货币主体。大规模、长时间的纸币发行是在鸦片战争之后的咸丰年间,这时中国社会的运行基础由于外来势力的入侵已发生了本质变化,中国不再是独立的封闭系统,已经有由明代和清初的有序开放、自主开放逐渐演变成扩大开放、无序开放、被迫开放。因此,在这种情况下的纸币发行与运行的讨论起前提已经质变,已经不是完全取决于内在机制,外部因素所占的权重增加,随着西方帝国主义殖民入侵的加剧,金融主权已经开始丧失,外国银行发行的纸币开始出现。

 

(六)小结

 

研究同时期的中国经济史可以使我们了解到:中国的货币进而纸币运行是同时期社会公共产品体系中的一个分枝,这一庞大的公共产品体系是由漕运、盐铁、均输、平准等组成,共同构成了中国经济体制运行系统。

庞大的公共产品系统以强大的整体机制——政府体制为基础、后盾,主导、规制社会经济的运行。因此,中国可以早于西方千年进入纸币时代。

 

三、西方银行券的充分发展与纸币比发展的绝对滞后

 

私人性和盈利性是西方金融发生以来的根本特征,这一特征贯穿了所有历史时代。古希腊罗马时期,西方的金融已经取得了比较充分的发展,银行存贷的工作原理已经基本形成,类似汇票形式的金融工具也已经产生。西罗马帝国的灭亡使西方世界陷入几个世纪的倒退,货币铸造一度中断了几个世纪,许多地区已经退回到物物交换状态。中世纪的金融发展几乎是在格式化之后的相对很低的经济基础上进行的。而且罗马之后西方再无大帝国出现,在政治上始终处于碎片化的状况,使金融发展的政治前提也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因此,我们只能在西方世界的重建、复兴的过程中,寻找信用货币的线索。

 

    (一)金融票据的在欧洲的发展轨迹

 

    在古希腊时代汇票的工作机制已经形成,经历罗马帝国崩溃所带来的社会大倒退之后,西方世界信用工具制度的重建始于12世纪。首先出现的是汇票。“到13世纪汇票已经成型。它的发展开始于100年前。留存下来的热那亚公证等级表中有12世纪末的汇票,大多与热那亚和香槟集市间的交易有关。13世纪香槟集市似乎是欧洲的主要货币集市及发展汇票的最佳场所。到14世纪前半期,西欧大部分城市常常通过汇票支付商业款项。商人—银行网络集中在意大利北部的大贸易城市,特别是特斯卡纳地区的城市及阿维尼翁(Avignon)的教廷。”[10]汇票是建立在银行网络化基础之上的信用工具,属于私人性质,运行于由网络锁覆盖的区域之内。

北欧占主导地位的金融票据是本票。“建立在展期基础上的本票,自中世纪后期以来就是北方对外贸易中典型的、占支配地位的证券,它在15世纪、16世纪继续保持其地位。……16世纪中期和后期的商业通信和法庭记录,都显示出这些本票通常流通10次甚至12次。……它的期限比较长,特别适合流通。结果,本票不仅作为支付手段视同,而且推进了债权债务的抵消。本票通常流一直通到有人最终将其支付给本票的债务人为止。” [11]多次转让的票据已经具备了货币的属性,为银行券的产生打下了实践基础。

17世纪,在意大利的公里银行系统中由于广泛使用汇票、支票而产生了货币创造效应。“意大利功力清算银行本身也制造货币。那不勒斯公里清算银行,也大量接受存款,在此基础上,存款客户为他们的债权人提供由银行支付的支票,而支票上的金额由银行划转到债权人的账户上。如果债权人不是银行的顾客,债务人就给他提供欠款声明(fede di credito),债权人可以将其支付给第三者,或者有可能是第四者、第五者,但这个人必须是这家银行的顾客。这种欠款证明后来开始流通。由于意大利功力清算银行通常允许经常账户透支,而那不勒斯甚至允许抵押贷款或者其他贷款透支。这样一来,银行实际上就以几种纸币的形式创造了货币。”[12]

票据的广泛使用和交易的增加在一些商业集中地区形成了票据市场,如香槟集市、卡斯蒂利亚交易展览会、里昂交易展览会、热那亚集市等地票据集中清算、交易机制。[13]北欧的票据行为演化出担保机制进而背书转让机制,增加了票据的流动性。[14]这些现象都说明了当时金融票据在欧洲的充分发展。金融票据是偶然化的、具有贸易背景的金融工具,当其制度化、定制化、经常化、独立化、流通化运行时就演变为银行券。

 

(二)银行券——以英格兰银行为例

 

银行券的产生是一个由依交易背景而偶然发生的银行期票演化到银行自主主动的定制、定期、定量发行的银行期票的过程,这是一个非人为设计的、自然演化的渐进过程,因此并存在一个截然的时间节点或事件标志着银行券的诞生,因为我们不能确知碎片化存在的众多银行其期票在哪一个时点由被动变为主动。我们可以确定的是阿姆斯特丹汇兑银行之后,英格兰银行之前银行券已经存在,银行券的发生发展与这两家银行具有十分直接的关系。英格兰银行的银行券发行相关史料则给给我们提供了非常清晰明确的完整的证据。

英国的银行券起源于金匠的本票发行,“起初,伦敦金匠精心设计的金融功能和16世纪、17世纪安特卫普以及后来阿姆斯特丹的现金保管者的功能极为相似。然而,他们有一项重大的革新,即发行有持有人条款的简单的本票,这种本票迅速传播。”[15]显然这种“简单的本票”就是银行券。

如果说金匠银行券是一个自发生的过程,那么英格兰银行的银行券则是一个人为设计的过程。当英格兰银行开始被授权发行银行券进而逐渐垄断银行券的发行则具有更加制度化、体系化的特征。“从1688年起这种革新开始讲公共财政由不固定状态转为固定的国债。这个转变过程的里程碑是1694乃英格兰银行的建立。除了重要的而财政功能外,英格兰银行还在公司宪章中被授予买卖金银和汇票,以及借贷和发行可流通期票的权利。起先,加盖图章的纸币用于英格兰银行对财政部的支付,但是,逐渐地发行了扑通的银行券,即附有持票人条款的、位数量不一的存款发行的本票,以及为了给私人个政府贴现和贷款提供经费而发行的、相似的、其金额为按四舍五入去尾的纸币。在英格兰银行1708年的特许状重续时,其发行权被明确地界定为发行银行券的权利,而且宣布英格兰银行为唯一的具有发行权的股份制银行。……英格兰银行的纸币总是在完全可兑换性的基础上发行,这就是导致公众对新体系抱有信心的另一个因素。”[16]

如果说阿姆斯特丹银行的汇票是汇票运作的典型代表,那么英格兰银行的银行券就是银行券的经典范例。

 

(三)金本位制——银行券制度的细致化及国际化

 

金本位制本质上是银行券制度,是17世纪产生的银行券制度的版本升级,使银行券制度进入体系化、细致化、国际化阶段。金本位制绝对不是着意说明以黄金为货币[17],而在于标示以黄金为货币的本位。金本位制一词的言下之意就是以黄金为本,以银行券为辅。否则黄金作为“本”(根本性、基本性)是相对于谁而言的呢?因此,在金本位制度下,必然是铸币和银行券的二元组合,金本位制的一切制度都是围绕着铸币和银行券之间的关系展开的。如果不存在银行券因素也就无所谓金本位制而应该还原为以铸币为运行主体的铸币制(金币制)。人类铸币的历史有近两千年,而金属本位制仅从约十九世纪开始?“铸币一元结构”抑或“铸币—银行券二元结构”是两者之间本质的区别。

现实的金本位制是高度制度化的,因此也是高度强制化的,必然是货币制度与政府公权力的结合。然而从作为信用货币这一点考察,银行券的信用保证居于首位者为黄金而非银行信用,更非政府信用,应该说在这一过程中,银行信用保证了以黄金承兑银行券,而政府信用为这一承诺加以监督和担保。简而言之,银行券的信用基础为黄金,银行信用和政府信用在于保证和协调两者之间的关系。

因此,考察安金本位制的焦点在于银行券,在英格兰银行最终垄断了银行券发行的同一时期,英国率先实行金本位制,为整个西方世确定了此后一百多年的货币制度,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爆发。

虽然,英格兰银行的银行券最终成为了英国的货币,但其银行券的特征并没有改变,首先是与黄金的兑换性,其次是英格兰银行的私有性,始建于1694年的英格兰银行于1946年方收归国有。

 

(四)布雷顿森林体系的结束标志着金本位制的最终结束

 

1、布雷顿森林体系是金属货币体系

二战后,美国替代英国成为国际金融霸主,以美国为主导的布雷顿森林体系是面向西方世界的金汇兑本位制,即其本质是金本位制,黄金是该体系的信用基石。美国的中央银行具有了国际意义,开始面向世界发行货币。

与联邦储备局共同组成美国联邦储备体系的12家联邦储备银行为私营组织,即在形式上,美国的货币发行机构是官方机构与私营机构的结合,直接隶属国会,相对政府具有较大的独立性。这种具有私人色彩的,与政府保持距离的货币发行机构发行的是银行券。因为,美国央行——联邦储备系统于19141116日开始发行的美元的全称是“联邦储备银行券”(FEDERAL RESERVEBANK NOTES),1934131日,一美元含金量被规定为13.714格令(合0.888671克)即每盎司黄金35美元。这也是美国在布雷顿森林体系中承诺的美元与黄金兑换率。

虽然美元此时已经成为国际货币,但至少在布雷顿森林体系结束之前,我们仍定义其本质上仍为由黄金保证的银行券,而非纸币。无论如何,布雷顿森林体系是属于金本位制的,那么此时整个西方主导的世界都笼罩其中。从纵向的演化视角考察,这一阶段毫无争议地属于金属货币时期,其结束的原因在于美国黄金存量的不足。

2、布雷顿森林体系结束后,美元是否成为纸币?

布雷顿森林体系的结束,隔断了美元与黄金的联系,美元失去了可兑换性。但是美元是否代表美国的整体机制,进而成为国际金融体系中的整体机制,成为美国或者国际社会的公共产品?回答显然是否定的。美元摆脱了黄金以后,是否由石油本位、强权本位替代?是否赖掉兑换黄金义务的银行券就变身为了纸币?这都是值得商榷的问题。我们可以断定,至少在布雷顿森林体系结束之前,美元以及一切西方货币都不是完全意义上的纸币。

 

(五)对西方几个“纸币”现象的简单说明

 

另外,我们简述一下西方历史上几个常被学者提起的片段式的“纸币”现象:约翰.劳的纸币、法国的指劵以及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发行的绿背美元等。这些现象由于产生了短暂的不可兑换而被命名为纸币。约翰.劳的纸币运行更像是一种庞氏骗局,而且只持续了有23年的时间,并不具有制度化的意义。后来的法国指劵操作也大同小异,仅只是时间延续的稍长。美国南北战争时发行的纸币在本质上是银行券,仅只是在其无力兑换硬币之时暂停了兑换,而于战后有加以恢复。这些都不具有根本性地创制或改制的意义,因此,昙花一现之后又回归有贵金属保证信用的银行券,而不能说明是货币演化的阶段跃升。

 

四、以两行论视角探究反差形成的原因

 

就中西间金融发展的孰优孰劣、孰快孰慢的争辩是没有意义的,我们需要探讨的是各自金融机制的发展与其背景的契合性以及引申出的金融规律。因此我们需要客观地总结各自的金融体制特征并分析其中的原因,尤其以纸币发展的反差为切入点。综上所述我们有如下总结:

——中国的货币发行者为政府,西方货币的发行者为商业银行。

——中国金融整体属性明显、西方金融个体属性明显。

——中国金融长于社会服务、西方金融优势在于金融市场。

——中国纸币的超前发展在于其整体机制属性的充分发挥,而西方纸币的发展的相对滞后而银行券广泛流行的原因则在于西方整体机制(政府系统)的相对松散、分散、弱小。

我们需要从社会体制、经济模式与文化等诸多方面来分析中西各自金融发展的客观背景,从中探讨其中区别和反差的原因。

(一)农耕文明基础上的共同体模式

中华文明源自典型的农耕模式,守土耕耘,互助合作,创造财富,构筑文明。在此基础上演化成为礼乐文明。礼乐社会是共同体结构,具有强烈的共同体意识,其文明的核心原则在于“天下为公”,“天下”、“社稷”、“苍生”、“黎民”这样一些概念勾勒出共同体的范畴。

中国不存在所谓神权可与天子竞争权力。同时,由于中国文化本能地遏制私人资本的僭越、始终秉持重农抑商政策,也不具备金权存在的可能。中国社会的权力基础是必须代表整体利益,符合“道”、“德”是对统治阶层的严苛要求。仅存皇权作为整体机制“替天行道”。因此,中华文明在基因中就具有共生共享、互助合作、天下大同等整体主义甚至社会主义色彩。至少在草创设计时的理想如此,其追求的大同世界的目标也是如此。

 

(二)狩猎模式基础上的阶级社会

 

西方的社会模式的基因源自于狩猎模式,是对既有资源的直接获取。当狩猎模式(直接捕猎)演变为狩狝模式即“逐水草而居”的游牧模式(豢养),这一特征仍未改变,其存续必须以大量可供直接获取的资源存在为前提。

这种从既有的财富中直接获取的模式,强调狩猎者和狩猎对象的区分,强调狩猎工具的有效性。丛林原则下的优胜劣汰过程中,胜方获得权力而成为狩猎者。需要强调的是,西方的权力自古三分:其一为君权,通过武力征服获得的世俗统治权;其二为神权,掌控宗教信仰系统而获得的社会控制力;其三为金权,配置货币资金的权力以及由此衍生出来的社会控制力。而且三方权力之间的博弈与争斗贯穿西方历史始终,直至资产阶级革命,金权消灭或融合了其他两个权力成为终极控制者,以其掌控的国家政权机制、宗教机制、金融机制狩猎世界。

这种狩猎者与狩猎对象两元结构形成了割裂式的社会,因此没有一个整体的概念,权力结构中不存在整体利益的代表方,“狩猎者”是一个以君权、神权、金权的方式控制社会利益团体。

强烈的产权概念加之“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信条使西方的天下变成了私有财产的加总。意味着世界上的资源、财富皆需有明确的产权归属,这种体制基因或文化基因成为西方私有制的渊源,使整个西方世界社会具有浓重的个体化、私有化特征。中世纪以来,欧洲的国家是一种领地的概念,且这种领地类似于产权明确的个人私产,会随着王室家族间的婚姻嫁娶而给变归属,王室家族间对领地的争夺也是西方世界战争频发的主要原因。这一切为我们描绘了一幅西方世界“天下私有”的景象。

 

结论:

 

一、整体机制的发育程度差异是中西货币发展程度巨大反差的根本原因

本文的核心主题就在于论证整体机制之于货币发展的巨大影响。历史证明,整体机制的发展形态根本性地决定了中西金融各自的发展轨迹。作为理论的总结,我们也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整体机制是金融发展的先决条件、是其形态塑造的基本原因。

二、金融体系是整体机制的组成

整体机制与整体利益的契合程度决定了金融的发展程度与发展模式,应该围绕着整体机制的机理和功能以及其与整体利益之间的关系展开对金融体系的研究。这是前文主题论证过程中附带的理论成果,在两行论的理论框架下,构建了一个研究金融问题的新视角——整体机制。

三、构建基于整体机制视角的服务性金融体系

依整体机制视角,社会类型可划分为两种:共同体社会(建立真正的整体机制)和割裂的垂直控制社会社会(形成伪整体机制、真控制体系)。相应地金融体制也分为两种:服务型的金融体制和控制型的金融体制。只有共同体社会及服务型的金融体制才能构建谐健康的人类社会,这应该是我们努力的方向。这应该成为我们认识金融本质的理论共识以及应对现实金融问题的一个考察视角。

 

 

 

作者简介:

禹钟华,博士,副教授,中国国际金融学会理事,就职于东北财经大学

邮箱:[email protected]

 



[1] 有关“两行论”的内容介绍详见祁洞之所著《两行逻辑论初稿》(辽宁大学出版社,200912版)

[2] 禹钟华、祁洞之:《金融元逻辑框架探究》http://www.dongfangtime.com/bjjtlhlh/36438.jhtml

[3]学者们在讨论中国的信用货币之时,一般首先谈到皮币。对于皮币,笔者认为其仍属于商品范畴,既非票据更非货币,这里不予讨论。

[4]《册府元龟》卷五零一记载:“是月(元和七年五月),兵部尚书判户部王绍、户部侍郎判度支卢坦、盐铁使王播等奏:‘伏以京都时用,多重见钱,官中支计,近日殊少。盖缘比来不许商人便,换因兹家有滞藏,所以物价转轻,钱多不出。臣等今商量,伏请许令商人于户部、度支、盐铁三司任便换见钱,一切依旧禁约。伏以比来诸司、诸使等或有便商人钱,多留城中,逐时收贮,积藏私室,无复通流。伏请自今已后,严加禁约。’诏从之。”卷六一二记载:“(元和)九年五月壬申,明京兆尹禁诸色人不得与商人私有便换,犯者没入,赏罚有差。”

[5]《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八五记载:“国初,取唐朝飞钱故事,许民入钱京师,于诸处州便换。先是,商人先经三司投牒,乃输左藏库,所有司计一缗私刻钱二十。开宝三年,置便换务,领商人入钱者诣务陈牒,即日辇致左藏库,给以券,乃敕诸州俟商人齎券至,即如其数给之,自是无复留滞。其后,定外地闲慢州乃许指射。自此之后,京师用度益多,诸州钱皆输送,其博易当给以钱者,或移用他物。又金帛阑出化外者尤又金帛阑出化外者尤觽,厥价踊者商旅不以入中,茶商所过,当出算者,令录记,俟至京师并输之。自新法之行,旧有交引而未给者,已给而未至京师者,已至而未磨者,悉差定分数,抽纳入官。大约商人有旧引千贯者,令依新法岁入二百千,俟五岁则新旧皆给足。”

[6] “随着三司便换的发展,国家却限制了进奏院、诸军、诸使等富商之外的便换,将飞钱局限于三司汇兑的领域中,便换飞钱不能像三司以外发展,更不能转让、货卖。于是,飞钱终唐之世,没有再向前发展。由飞钱到纸币仅仅相差一步,唐代飞钱却没有向这一步迈进,这关键的一步,只能留给宋代来完成了。”(李锦秀:《唐代财政史稿》第五册,第568页,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6月版。)

[7] “(至元十二年)省西夏中兴都转运司入总管府。议以中统钞易宋交会,并发蔡州盐,贸易药材。”(元史.本纪第八.世祖五)

[8]元代仅于至大三年曾铸行铜钱,一年后便被废除而专用至元、中统钞。“武宗至大三年,初行钱法,立资国院、泉货监以领之。其钱曰至大通宝者,一文准至大银钞一厘;曰大元通宝者,一文准至大通宝钱一十文。历代铜钱,悉依古例,与至大钱通用。其当五、当三、折二,并以旧数用之。明年,仁宗复下诏,以鼓铸弗给,新旧资用,其弊滋甚,与银钞皆废不行,所立院、监亦皆罢革,而专用至元、中统钞云。”(《元史.食货志一》)

[9] 诏禁用铜钱。时两浙之民重钱轻钞,多行折使,至有以钱百六十文折钞一贯者。福建、两广、江西诸处大率皆然,由是物价涌贵,而钞法益坏不行。上乃谕户部尚书郁新曰:国家造钞,令与铜钱相兼行使,本以便民。比年以来,民心刁诈,乃以钱钞任意亏折行使,致令钞法不行,甚失立法便民之意。宜令有司悉收其钱归官,依数换钞,不许更用铜钱行使,限半月内凡军民商贾所有铜钱,悉送赴官。敢有私自行使及埋藏弃毁者,罪之。(《明太祖实录·234》洪武二十七年八月丙戌条)“禁使铜钱。时钞既通行而市廛仍以铜钱交易,每钞一贯折铜钱两文。监察御史蔡愈济以为言请出榜禁约。仍令锦衣卫、五成兵马司巡视有以铜钱交易者擒治其罪,十倍罚之。上从其请。”(《明英宗实录》卷166

 

 

[10] 《剑桥欧洲经济史》(第二卷)第687页,经济社会出版社,200412月版。

[11] 《剑桥欧洲经济史》(第五卷)第300301页,经济社会出版社,20029月版。

[12] 《剑桥欧洲经济史》(第五卷)第291页,经济社会出版社,20029月版。

[13] 《剑桥欧洲经济史》(第五卷)第292298页,经济社会出版社,20029月版。

[14] 《剑桥欧洲经济史》(第五卷)第302304页,经济社会出版社,20029月版。

[15] 《剑桥欧洲经济史》(第五卷)第323页,经济社会出版社,20029月版。

[16] 《剑桥欧洲经济史》(第五卷)第323324页,经济社会出版社,20029月版。

[17] 在黄金与白银竞争的意义上,金本位标示着黄金战胜了白银成为货币本位。

http://www.dongfangtime.com/bjjtlhlh/36580.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