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岭法院|讨债奔波20年 法院执行终和解


 “太感谢您了尹法官,快20年了……”8月10日,长岭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因乡政府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而拖延了3年之久的“骨头案”,年近花甲的申请执行人李某武终于收到了拖欠长达20年的工程款。

案情简介
李某武曾为长岭县某乡政府修缮房屋,工程完工并通过验收后,该乡政府给李某武出具了158222.27元的欠据,但未约定还款期限。此后多年,李某武多次索要,乡政府均以没有账目为由,不予给付,李某武无奈诉至法院。2017年5月24日,长岭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判令被告某乡政府给付原告李某武工程款158222.27元及利息。
执行过程
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未按时履行还款义务。2020年3月10日,李某武向长岭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尹万新发现该乡政府领导班子已经换届调整,新班子存有“新官不理旧账”的思想倾向,对老班子所负的债务没有认真对待,重视不够。对此,一方面尹万新多次到该乡政府,与负责同志面对面沟通,做了大量思想工作,促使他们自觉转变思想认识。另一方面,他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到该乡政府在某银行开立账户,经逐级汇报后,尹万新立即联系银行,对该账户实施了冻结。
在得知账户被冻结后,被执行人主动与尹万新取得了联系,请求通过法院主持与李某武达成和解。为使当事人权益尽快实现,达到案结事了,尹万新耐心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结合案情提出合法可行的和解方案。功夫不负有心人,被执行人最终同意尽快还款,李某武也表示自愿放弃欠款利息。
8月10日,被执行人将钱款汇入长岭法院执行账户。至此,这起历经近20年的拖欠承包工程款纠纷案,终于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下一步工作中,长岭法院将始终坚持“公正执行、一心为民”的宗旨,发挥执行信息化手段,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确保及时、高效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