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组织体系的创新与思考
袁兆亿
市场竞争的本质是整合资源能力的竞争,社会团体作为一种重要的社会组织形态,为社会资源的整合和利用提供了一个重要平台,有利于资源的交流和共享,促进资源整合效益的最大化,成为推动现代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要素。
一、社会团体是现代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社会团体是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民间组织,是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独特而重要的作用。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社会团体具有相对超脱的中间地位,社会团体的跨系统跨行业特点,不但使其在经济社会活动中可以起到纵向衔接、横向联系、广泛影响的作用,而且有利于培育和形成社会团体进入公共领域的渠道和机制,构成与国家宏观调控管理相对应、相配合的民间运营力量,在政府部门和营利性组织之间发挥着中介、协调、辅助和补充功能,完善公民社会建设,维护社会公平,化解矛盾、弥补政府制度和社会法制的缺失。当前,政府管理模式改革的重点之一,就是要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政府的职能定位,政府行政部门负责宏观决策和部分监督职能,而将执行及部分监督职能的一些中观和微观职能逐步向社团组织转移,政府则通过委托授权、契约和招标等方式购买社会服务,以培育和支持社会组织参与及承担各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以解决我国长期以来社会职能主体缺失的体制弊端。
社会团体的兴起是人类社会重大的组织制度创新,代表着社会形态的文明化进程,是现代社会发展的一种必然趋势。按照西方社会学理论,社会组织分别归类于三个部门:第一个部门是政府部门,主要是以公共服务为主要职能;第二个部门是市场部门,主要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组织;第三个部门是介于政府与盈利组织之间的社会组织,这类社会组织具有非盈利性特征,也称为“非盈利组织”。20世纪中叶,西方国家发生了一场范围广泛的“第三部门”运动,政府退出了很多传统的微观经济领域,同时大量的公共服务转由第三部门来提供。各国政府纷纷向第三部门转移社会服务领域的事务权。目前,发达国家社团的开支已相当于GDP的10%,国家对外援助资金的40%由非政府组织支配。社会团体的发展不仅完善了社会治理结构,而且对于实现小政府、大社会的管理格局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增加了社会主体结构的和谐性。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社会团体发展迅速,截至2007年底,全国共有各类民间组织38.1万个。在这些社会团体中,全国性社会团体近2000个,地方性社会团体20多万个。这些社会团体门类齐全,活动领域遍及各个行业,其中学术类占38%,行业类23%,专业类29%,联合类10%。虽然社会团体的作用和影响力越来越大,但是也应该看到我国社团组织的发展还很不完善,例如,社会团体的独立性较差、自我发展能力不强、发挥作用不充分、缺乏人才和活动经费、扶持社团发展的制度改革滞后等。
从我国的现实状况来看,一方面不依附于任何机构的真正意义上的独立社团仍然面临着艰难生存和发展挑战,另一方面这种依附关系使得社团组织既缺乏自我发展空间,也缺乏拼搏的动力和激情。社会团体的发育水平是检验社会成熟度的重要标志,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社会团体的低水平发展对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形成不利因素。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日益成熟及其所形成的有利条件,我们应站在新的高度,从战略角度思考社团的未来发展及走向,一方面政府要完善制度设计,推动社会团体的健康发展;另一方面社团组织应加快自身由传统模式向现代模式转型,提升自身的发展质量,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社会团体是团结广大社会专业人士的社会组织,拥有一批素质较高的专业人士,人力资本雄厚,而且具有跨行业、跨部门,组织网络涉及面广的特点。因此,社会团体应该充分发挥人才荟萃、智力密集的特点和优势,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从“委托—代理”关系来看,社会团体扮演着独特的双重“代理人”角色。一方面,社会团体作为政府代理人,具有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的先天优势,要做好政府的助手,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另一方面,社会团体作为社会组织或个人代理人,在一定程度上承担着会员“利益维护者”的角色,因此,要努力反映广大会员心声和诉求,切实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社会团体是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组织,活动比较规范,同时又具有非营利性组织的公正中立和比较超脱的社会地位,可以充分发挥联系广泛,代表性和包容性强等优势,既能在政府与会员之间发挥“上情下达”和“下情上传”的独特政治优势,又能作为会员之家有效地开展会员之间的沟通,对于存在的各种矛盾,可以通过协调利益、缓和冲突、维系稳定,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积极作用。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机制、市场机制都不可能是十全十美的,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缺陷,社会团体作为非营利性组织和第三方力量,要积极承担市场机制无法解决,而政府又力不从心的职能,努力弥补市场失灵与政府缺陷,这也是时代赋予社会团体的责任。规范秩序的“仲裁者”,
三、完善社会团体的重点工作领域和内容
从现实情况来看,在任何行业和领域的专业工作者之间,都会不同程度地存在沟通上的距离,而社会团体作为桥梁和纽带,能够充分发挥学术和经验交流平台的作用,围绕业界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相关的学术交流、工作经验交流,包括各种专题研讨会、经验介绍会、成果展示会,或者开展相互间的参观学习等,还可以考虑建立社团网站、发行社团会刊,以便进一步扩大交流范围和提高交流效率,以便更好地实现资源共享,使广大会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启迪思路,寻找对策,不断丰富和完善知识体系。
社会团体聚集了大量跨部门、跨行业的社会专业人士,他们对不同行业和领域发展有着深刻的认识和独到见解,可以经常性地为本行业本领域发展献计献策,或通过适当的渠道参政议政。社会团体可以发挥主渠道的优势,组织广大会员围绕行业和领域发展的难点、热点问题,以及为重大工程项目,积极承担决策论证、专业咨询、项目论证评估等工作,并向政府主管部门提出决策咨询建议,当好决策智囊团。
社会团体有着社会资源丰富的优势,可以充分发挥培养人才的积极作用。要根据地区、行业和领域人才紧缺的情况,组织相关培训。譬如,针对某类型人才紧缺的情况,社会团体可以与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组织开展相应培训,推动人才队伍的发展。另外,还可以开展职业资格认证、人才测评、职业道德教育等,从不同层面推动人才培养工作。
社会团体在对外民间交流与合作中,应该充分发挥牵头作用,积极拓展对外交流渠道,建立与相关社会组织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加强与省内、国内,甚至国外先进地区或机构的交流与合作,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包括:组织相关考察团赴先进地区考察学习、举办跨区域的专业研讨会、请专家们为本行业本领域发展出谋划策等,既能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又有利于提高社会团体的对外知名度。
社会团体是为社会服务的组织,从我国的国情和现实情况来看,社会团体要在行政管理部门和业务指导部门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好政府部门的助手作用。社会团体要真正代表广大会员的根本利益与整体利益,要及时向有关管理部门反映他们的总体利益诉求和愿望,以民间身份参与政府关于行业或领域有关政策法规的讨论,确保社团组织的整体利益和诉求在政策法规中得以体现。
社会团体应该不断探索和完善适合自身发展规律的机制和活动模式,严格自律,提高公信度。同时,还应该促进各会员和会员单位,认真遵守国家法律及各项政策法规,加强自律性管理。对于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和纠正,以便更好地维护社团组织的形象和广大会员的利益。
社会团体是会员之家,应该不断提高为广大会员服务,为社会服务的水平。根据市场经济规律,群体效应的效果往往会比个体效应的效果来得更好一些。譬如,单个会员单位进行人力资源培训,必然导致成本较高,而通过社会团体组织会员单位共同参加培训,将会降低成本,而且由于参加的企业众多,培训效果和社会效应都会比较明显。又譬如,会员单位招聘人才,通过社团来推动,更能达到比较好的效果。总之,社团要围绕经济社会建设大局,围绕中心工作,通过经常性地组织各种活动,尤其要组织好一批重点活动,使社会团体真正发挥组织广大专业工作者、传播科学知识、宣传先进典型的作用,使社团的凝聚力不断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