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一调味品经营部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被理麻
中国晨报四川1月3日讯(彭庄)近日,四川省平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中,针对某调味品经营部涉嫌采购食品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从事调味品经营行为的食品案立案调查处理。
据悉,现场检查中,在当事人经营场所的门市冰柜内发现6袋鲜毛肚(10斤/袋),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执法人员当即责令其限期整改。就在当月底,执法人员在例行"春雷行动2021 暨冷链食品专项整治活动"时,再次来到该经营部进行检查,又在其冰柜内发现“夏成牌”鱿鱼4袋[2500克(+200克)/袋],仍然不能提供检验报告。
当事人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有关规定,目前,平昌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