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当前核定征收的企业来看,主要是针对于非公司性质的一些小规模纳税人,小微企业。一是企业规模较小,可能没有完整的财务制度,不健全的账目账簿等;二是非公司性质的企业主要是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的形式,这几类企业的共同点就是都属于非法人企业,依法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缴纳的是投资人(经营者)的个人(经营)所得税。
如目前个人独资企业的核定征收也有不同的核定方式,在重庆,河南等一些地方经济园区设立个独企业即可申请核定计税方式。但随着目前税收征管的越来越严格,很多地区的核定征收也是在逐渐收紧中,要求越来越严格。
首先是应税率核定征收的方式,是通常用的核定方式,应税率根据行业与地区的不同,稍有差异,但大部分情况下,现代服务行业都是一律按照10%的应税率核定,然后再对照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表计算实际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收入*应税率所得率*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如某核定的个独企业一个季度销售不含税收入为100万,成本费用若干不计算,按照10%的应税率核定征收,应纳税所得额则为10万,对应五级超额累进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1.05万,个人(经营)所得税则为0.95万完税。
另一种核定征收的方式则是根据定期定额的方式核定,直接核定个人独资企业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为0.6%,不再对照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这样计算方式更为简单便捷。
两种方式都是核定征收的方式,各有千秋,目前定期定额的方式在重庆可以设立申请核定,为数字经济园区,位于国家级高新区中,政策较为稳定,城市配套成熟,交通便利等区位优势。
注:个独企业作为小规模纳税人,还可以享受增值税方面的减免政策,如征收率降低至1%,季度销售额45万内的普票免征增值税和附加税等。其次在完税以后的公转私是不需要再额外缴纳股东分红个税的。目前在重庆等地区无需法人到场,但企业业务要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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