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医保”)正在如火如荼的催缴费中。城乡医保(以前称新农合、居民医保)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政策,国家投入了大量资金,运行十多年来为无数的家庭减少了很多医疗负担,也缓解了看病贵的矛盾,对防止因病致贫有着极大的贡献。但是在实际运行中还有诸多的问题,期待我们去解决。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医疗机构套取城乡医保费,有挂床、过度医疗,接老人、低保人员住院,医保经办管理人员监管不力、贪污受贿等等。
二、来自参保人员的各种情况:
1、随着每年大幅度的增加参保费,很多群众感觉越来越难负担这笔费用了。我们知道,刚刚启动新农合时,个人负担10元,经过十五年左右的时间,个人要负担320元,增长了32倍,按这种年年增长的趋势,明年不知会不会突破400元?对于一家有六口人(两个老人、两个小孩)的家庭,一年要交1920元,是一笔不小的开支。《2020年全国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以下简称“公报”)显示,2020年参加全国基本医疗保险13.61亿人,住院0.5亿人次,其中有职工医保和多次住院的,也就是说,参加医保的人,总住院率不足3.67%,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住院率为15.1%(这里有很多民营医院接老年人反复住院的)大幅高于总住院率。城乡医保门诊和到药店拿药是没有报销的,也就是绝大部分的群众交了医保费后没有任何享受,导致很多群众不想交医保费,或只为老年人交,年轻人则不交。《公报》显示2020年,参加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01676万人,比上年减少0.8%。这种趋势可能会进一步蔓延,因为2020年每人每年缴费水平是280元,今年缴费是320元,估计2021年参保率会进一步下降。我在农村了解到,去年是全面脱贫的第一年,政府为了巩固脱贫成果,对刚刚脱贫的贫困户继续全额资助,今年这一政策取消了,只是部分困难户、残疾人政府资助,大部分人要自己负担医保金了。很多脱贫户从几年前,只要交100多元(精准扶贫政策前,医保都是自己负担),突然要交320元,很难接受,通过乡村干部反复的做工作,大部分看在乡里乡亲交了,但还是有个别家庭人口较多或好吃懒做的人不愿意交。为了完成上级下达脱贫户参保率100%的要求,村干部们只好垫付。但是这种垫付能垫几年?医保不是交了一年,以后就可以不交了,而是年年要交的。另外,不交有人垫,他明年可能更不会交,还有其他人又会怎么想,会不会效仿?
2、职工医保缴费模式比较合理。我们来看看职工医保,缴费比例是工资的8%,其中个人2%,用人单位6%,这一比例多年来恒定不变,并且个人的2%全部划入个人账户,单位的少部分划入个人账户,也就是说,自己交的钱还是自己的,并且还多了一些,只是受医保局控制而已,同时退休后不用交了,还是按一定的比例划入个人账户。
《公报》显示2020年,城乡居民次均住院费用7546元,扣除自负部分,大约可以报销4200元。如果一个家庭从新农合启动以来没有人住过院,现在有一个人患了一次普通的病,要住院,他家这十多年所交的部分完全可以负担报销部分,他还有必要参加医保吗?不少家庭多年来没有人住过院,他参加医保意愿就大幅度减低,并且侥幸心态大幅度上升,如果他家突然有人发生一个大病,可能马上会陷入贫困。
如果城乡医保要可持续的运行,防止因病致贫人口反弹,除了降低药品费用,适度控制医疗费用增长等措施外,我认为可以从以下方面吸引城乡居民持续参加医保,因为只有群众持续参加,医保才有存在的意义。
1、将城乡医保缴费增长水平适度控制。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回复提问显示:2020年湖南农村居民平均每人纯收入(可支配收入)16584.6元,今年城乡医保320元每人的缴费水平,相当于收入的1.93%,与职工医保个人缴纳部分基本持平。那么以后的缴费水平也应控制在农村居民平均每人纯收入的2%这一水平上。
2、做实个人账户。虽然职工医保的6%,是单位缴纳,不是国家负担(国家公职人员还是国家负担的,只是企业相对不是),但是既然是一项国家普惠政策,随着个人缴费与居民收入水平持平,医保基金的总额大幅度增加,完全可以参照职工医保的政策,做实个人账户。一种方法是居民个人缴纳的医保金,按适当比例划入居民个人社会保险账户中,让参保人可以在门诊或药店自主购药处理一些小病;或者可以参照车辆保险的做法,减少保费缴纳,参保人当年如果没有发生住院等费用,所缴费的医保费可以抵扣下一年的部分医保缴费,奖励其锻炼身体,没有生病住院,没有发生费用,同时也是吸引其继续参加医保,以防万一不测。目前计算机处理能力已非常强大,夸区域都能结算,这种情况完全能处理。
当然医保局还有更好、更多的办法让城乡居民,尤其是很多刚刚脱贫的城乡居民,更能够、更愿意享受到国家的普惠政策,而不是把国家普惠政策当作一种负担,医保做到应保尽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