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利用《大河报》豫视频记者樊雪婧瞎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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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百科》介绍,《大河报》是由河南日报报业集团主办的一份以“关切民生、倡导时尚、贴近生活、服务大众”为宗旨的综合性都市生活日报。
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利用《大河报》豫视频记者樊雪婧瞎掰。
举证如下:
2021年12月22日,《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樊雪婧《双减”后家长考“证”潮来袭,多地已经探索“父母持证上岗”》或《“双减”后孩子在家的时间更多了,家长该做点什么 考个家庭教育职业资格证 就能消除“小焦虑”?》: “父母持证上岗,强调了父母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提高家庭教育能力的重要性,但学习家庭教育知识,重要的是过程,而不是获得所谓证书。”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熊丙奇表示,近年来,针对家长给孩子“疯狂报班”“鸡娃”等问题,一些舆论把责任归咎于家长的不理性,而这却是家长学习家庭教育知识,获得“合格父母”证书也难以解决的问题。他介绍,我国各地的义务教育存在事实上的不均衡,中考后的“普职分流”因职业教育被视为低人一等而成为“普职分层”,中高考均用学生的考试分数作为重要甚至唯一的标准进行评价与录取……这导致基础教育应试化、竞技化。“要让家长在这样的教育环境中,不关注孩子的分数、名次,十分困难。在家长们看来,‘鸡血’的父母才是对孩子未来负责的合格父母,而听专家建议,不关注孩子学习成绩,就让孩子玩的家长,才是不合格的。为此,要让家长用科学的理念、方法育儿,还必须构建良好的教育生态。”
http://www.801981.com/ms/95596.html
http://henan.people.com.cn/n2/2021/1222/c351638-35061824.html
读完以上文字,给读者的初步印象是: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利用《大河报》豫视频记者樊雪婧瞎掰。
孟母三迁,即(战国时期儒家代表人物)孟轲的母亲为选择良好的环境教育孩子,多次迁居。当时或许没有“父母持证上岗”。
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无端指责舆论诟病教育管理制度,是十分错误的。
初步解读如下:
第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宪法制定的、专门保护未满18周岁的公民的合法权益的法律, 1991年通过,2006年第一次修订,2012年修正,2020年第二次修订, 2021年6月1日起施行。第七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对未成年人承担监护职责。国家采取措施指导、支持、帮助和监督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第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决定》,自2021年4月30日起施行。) 第五十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为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受教育提供必要条件。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配合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对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进行教育。学校、教师可以对学生家长提供家庭教育指导。
第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2006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订 2006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二号公布 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第五十八条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是上海交通大学淘汰的不称职的职员。或许不是双开。或因长期不交党费而自动脱党。在政治上不可靠不可信不可用。没有教师资格证书,没有新闻从业许可证书,自封“教育学者”,冒充专家教授,披着没有任何行政级别的民办非营利组织(不是机构编制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审批的教育科研单位)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的外衣(没有聘用合同,没有任命文件),在新闻评论界招摇忽悠。以假乱真,以次充好,滥竽充数,鱼目混珠。
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对中国教育一知半解不求甚解。井蛙观天,盲人摸象。似懂非懂,南辕北辙。以偏概全,失之毫厘谬以千里。明明只有半桶水,却偏要淌得很。
上海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之流提供给媒体的文章有时表现为“四不”:主题不明确,概念不确切,事实不准确,观点不正确。
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的特殊标记是“四偏”:站位偏向;立场偏执;观点偏激;方法偏颇。
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之流崇美魅美跪美哈美,绝对不是遵纪守法安分守己的人。或许是一个歇斯底里的“政治狂人”,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危险人物”。
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之流千方百计挖空心思绞尽脑汁利用新闻媒体争夺执政党的教育决策权、评价权、话语权。是可忍孰不可忍。
提醒全国媒体及其从业人员: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绝对不是国家教育行政机构指定的新闻发言人。
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无权(没有资格)利用新闻媒体解读(包括曲解)党和国家的教育路线方针政策。
2007年12月12日,新浪网“许洋泽的博客”《熊丙奇先生,请闭上您的熊嘴》:
http://blog.sina.com.cn/s/blog_3e4a3ef601007tlj.html
主流媒体应当控制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的“熊嘴”。
以上内容,约****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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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没有全日制大学文凭,没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不是著名专家学者。并非“举世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年过花甲不知天命。老朽愚钝幼稚可笑。独特方式报效国家服务人民。学识水平和艺术造诣有限。禁虚止假,抑狂制癫。针砭时弊,线锁秒杀。滴水穿石,烛火融冰。挥刀断流,舞剑拦风。温水煮青蛙,烈火烤田鸡。大庭训佞子,广众审刁民。常引用网络文字资料,发表文章不是为了得稿酬。不当之处望业内专家教授海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