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之声网讯 众所周知,赌博既影响个人的工作、生活,更危害社会秩序。而赌场作为专门从事赌博活动的场所,吸引大量不特定的赌博人员进行赌博,其规模和涉案赌资均高于一般聚众赌博,更是诱发其他犯罪的温床,例如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以及黑恶势力犯罪等。如今,随着网络的普及,“网络赌场”逐渐兴起并愈演愈烈,其隐蔽性、广泛性等特点使得其对社会的危害性更加严重和深远,必须予以严厉打击。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近日,临江市人民法院便审结一起涉及“网络赌场”的开设赌场罪案件。被告人朱某、谢某、谭某、郭某等人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并且明知是赌博网站仍帮其收取赌资或提供直接帮助,根据刑事处罚标准,临江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朱某、谢某、谭某、郭某等人有期徒刑十个月至五年不等刑期并处罚金五千元至四十万元不等。
据了解,近些年开设赌场犯罪主体呈现低龄化趋势,青年犯罪占较大比重。临江市人民法院提示广大市民,日常生活中要加强对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注重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切莫因为涉“赌”触犯法律红线,否则将会受到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