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论》2021版选章致东风人之四


  

     90  科学思维中辩证逻辑的地位

  

在非技术领域和非创新思维末端领域,崇拜单一大前提的绝对性和确定性且在“同一律”规则下连续演绎一贯到底的思维方法是不可取的。

爱因斯坦的狭义相对论公式是以宏观物质运动为前提条件的质能关系式。在具体演算中,它有“质”和“能”两个对等概念相互对应,属于经典的辩证逻辑统帅下的形式逻辑判断。但是,接下来权威公式则要转变成其他科学家的大前提设定,即质能关系式的演算结果要统领形式逻辑思维规则。

所以,真理总是相对的,如果再往“质与能”两个对等概念之下分析,就发现狭义相对论只有“宏观的”一种大前提设定——难免的认识局限,也是在科学发展史的具体阶段中不必忌讳的认识局限。但不忌讳,不等于有误差不修正。如今,把微粒子结构对能量的吸收数据与宏观的质能关系对应起来、兼顾起来、居中演绎,则可以使原有理论公式达到更高的精准。

  全面总结科学创新之发展历程,更深入的疑问是什么?如何运用辩证逻辑向上或向下、横向或纵向,能够持续不断地寻找发现有创新意义的对等概念和对应关系?如今看到:墨菲教授针对狭义相对论的修正参数,他是依靠向下对应的方法为其校正了微量误差,其思维路径无疑是把宏观和微观质能关系之效应,综合起来考虑。如此看来还有没有别的拓展?当然有。

  哲学推理和判断之于科学领域的举例,或许不够恰当但可以启迪思维。比如墨菲教授与爱因斯坦科研探索的共同指向是物理运动,而物理运动还可与化学运动对等对应,两者再合并起来又可称之为非生物运动,与“非生物运动”可对等对应的还有包括人在内的生物运动状态。当今人类社会的需求和发展对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影响或者依赖已然不可小视。

  根据不同物质运动方式拓展辩证思维的横向分析是如此,那么,纵向分析或有更多奥秘是不是?若询问:微观领域只存在物质精细结构对能量的吸收,难道不存在并行粒子流释放风阻能量?某种吸收与某种释放是对等概念也就当然有对应效应,也需综合计算或对应取中。或许墨菲教授为狭义相对论公式补充的最新参数,仍然要面对继续校正误差的创新发现。在科学领域,我们今天所确认的“精确概念”对未来来说它们都是“模糊概念”。

  为什么唯物辩证法能把整个物质世界视为一个“物联网”整体?“信息与响应”这对新哲学范畴深入阐述了各种物质运动过程及其相互间的关系均包含介质传递与链接的中间环节。这是在列宁“中介”思想启发之下对其中科学道理的展开。现在,又进一步从“逻辑学”中看到了异曲同工的效果。现代哲学思维所遵循的辩证逻辑总在为既定概念搜寻和确认新的对等概念,如此不断扩展各学科之间的对等对应关系,新的创新领域、新的理论猜想、新的参数系数就不断涌现。所以称辩证逻辑拥有无限拓展的创新思维功能。

  当我们把哲学的辩证思维方法及其诸多经典的对等范例引入逻辑学领域,发现和总结了辩证逻辑的对等律、对应律和居中律三大定律后,哲学教科书即可像确认形式逻辑思维方法的科学性一样,赞叹辩证逻辑联想思维的“跳跃性”也同样是精准的,它既能在形式逻辑参与并帮助下,使辩证逻辑完成数字化定义和推导,也可把符合辩证逻辑要求的数字算法以及为演算“二组合”对应关系的数字赋值,统统编制成程序软件输入到计算机中去。

  辩证逻辑绝不是只靠“悟性”而用的逻辑、是说不清的逻辑;它体现的逻辑是“钢的逻辑”,既有“钢的硬度”还有兼容形式逻辑的“柔性”。

  辩证逻辑与形式逻辑各有长短

  形式逻辑强调依据概念形式定则演绎和判断,简称为“定义求是”。它依据权威大前提设定,同时按既有概念定则推理判断,只要不违反同一律、不矛盾律和排中律,其所推出的新概念均能“符合逻辑”。而辩证逻辑尊重的是两个对等概念之间客观的对应状态,简称为“实事求是”。它依据客观事物的对等关系、分立关系、作用力关系和两种现象之间存在的动态演变关系而推理判断,其对等前提的两个概念原有定则,降为次要地位。

  形式逻辑在“定义求是”过程中,它为确保大前提设定的高度真实,就必须重视强调概念的权威性含义或者自我假定概念定则的高纯度性,然而,它也经常忽略大前提条件的发展和变化。辩证逻辑在追求“实事求是”过程中,经常面对着必须为已知概念寻找另一个未知概念的对等关系,它尤其要警惕在处理两个概念同等条件的定则关系时,防止失于准确。

  形式逻辑教育,是针对人脑自我提升理性思维能力的有效途径,同时又是无法摆脱人为设定概念内涵和概念纯度的教育途径。辩证逻辑教育,则是为人脑发掘“天人合一”思维能力的有效途径,同时,它也必须是需要经常自发或自觉地摆脱概念纯度假定的教育途径。形式逻辑依赖辩证逻辑可使人脑更加活跃;辩证逻辑依赖形式逻辑可使对等概念更加精准。形式逻辑因推理格式精细而使人严谨;辩证逻辑因推理格式简明常显出人脑神奇。

  不错,形式逻辑也可以被称作是“由简到繁”的逻辑,它的思维特征容易把学问越搞越复杂,所以有些论文你看不懂,即便是看懂了也不好用。辩证逻辑则是“化繁为简”的逻辑,它的思维特征擅长于把复杂问题越搞越简约,所以许多哲理和辩证法判断能使你在“纷繁”中豁然开朗。若把形式逻辑推向思维方法论的顶端,可导致全社会的思维僵硬和僵化。

  形式逻辑在纯学术领域才容易表现出学问“高深”,辩证逻辑在时势变迁中则容易表现顺势而为的睿智。精通形式逻辑的人,长于在技术应用和纯学术领域表现才华——当前应试教育的成果。精通辩证逻辑的人,长于在现实领域和纷乱迷局中展示才干——当前应试教育的盲区。

  形式逻辑所假定的大前提概念,其所含知识点或它的概念定则,常常偏移并滞后于动态不定的新情况和新变化。辩证逻辑则强调所有概念形式内涵没有永恒定则只有创新变化,它不断地为既定概念寻找新的对等对应关系,不断改变着某些既定的、既有的、权威的大前提概念所设定的不变定则。形式逻辑不能兼容辩证逻辑;反过来辩证逻辑可兼容形式逻辑。

  许多学者对本书中提到辩证逻辑在一定条件下对形式逻辑拥有统领或统帅作用表示怀疑。在此,我们同意人们各自保留自己的思维偏爱和学术见地。但是,笔者提出上述看法,并非哲学判断有误或理论根据不足。基于本书已分散阐述过的许多观点,这里再集中更充分表述如下——

  首先,越是先进的科学理论和方法,其创立和产生时间越在其后。形式逻辑思维规则作为一种逻辑学说,它是人类社会较早产生并发展成熟的思维科学。它的基本成熟期可溯源于公元前的德谟克利特及后来的亚里斯多德的贡献。人们今所运用的形式逻辑推理格式和判断规则,其在主要理论内涵上并没有超过亚里斯多德制定的框架——培根补充的归纳法除外。

  辩证逻辑学的前身——辩证法,在中国五千多年以前即有渊源。《易经》的阴阳辩、《道德经》的自然观,都是朴素辩证法的文本源头。中国辩证法思想源远流长博大精深;遗憾的是,它长期停留在朴素方法论阶段并非属于逻辑学。辩证法被用概念形式表现方法引入逻辑学体系,集成于黑格尔的贡献。黑格尔是把“概念辩证法”导入逻辑学直接引发与单一形式逻辑构成正面冲突的第一人。虽然概念辩证法没有致力于揭示属于辩证逻辑的统一规则,但从逻辑学角度看,终究是相对于“朴素辩证法”思维的重大突破。

之后,在马克思手里,黑格尔的概念辩证法步入唯物辩证法轨道。马克思明确地摆脱了单纯概念形式思辨,他把黑格尔基于概念思辨的“对立统一”思想加以原创性改造,创立了主观与客观相结合的也是“对立统一”方法论作为硬核主线贯穿对等事物矛盾运动自始至终的唯物辩证法;他同时把黑格尔基于“绝对精神”的思辨成果加以原创性改造为其灌注了尊重“物质与意识”相互作用力、尊重意识能动性的伟大思想,使辩证法在全球范围出现第二次重大突破。此后,更多的源于物质世界的辩证逻辑范例被推出,为辩证法发展成“辩证逻辑学”奠定了科学根基。(下面9段系2009年以后加写)

  如果要问黑格尔概念辩证法的主要功绩体现在哪里?体现在他用灵动的概念思辨,动摇了概念形式定则在逻辑学领域长期所处的至高无上地位。他的概念辩证法使概念形式定则不露破绽的几率为零。为什么概念思辨能攻克一切概念形式定则?黑格尔在此过程中究竟使用了什么逻辑规则?在黑格尔著作中他并未致力于明确总结他的辩证法其所遵从的人脑自发响应的思维路径及其贯穿的逻辑主线究竟是什么,笔者将在其后章节阐述。

  这里提到:黑格尔猜到了辩证逻辑与自然法则有关,首次提出了对立统一、质量互变、否定之否定三大规律。虽然,黑格尔的概念辩证法虽然孕育了辩证逻辑学知识,但是,黑格尔却始终不阐述辩证逻辑应所贯穿的规则是什么?他强调的是概念思辨源于自己脑中的“绝对精神”,人的思辨能力统一于脑内既有的“绝对精神”,包括对自然法则的认知。黑格尔辩证法隐含着丰富的逻辑学知识点,却又用“绝对精神”埋葬了这些知识点。他把可能被他揭示的辩证逻辑总的规则变成了一种隐性规则,即“绝对精神”理念。

  如今,可以客观中肯评价:表面上,黑格尔所认可的他的概念思辨始终在服从“绝对精神”,其实,包括评价他的后人和他本人都没有意识到,但凡是辩证头脑已客观具备了遵从自然法则的唯物论基础;包括评价他的后人和他自己都没有意识到,他的思辨才华的具体表现恰好是在概念定则与客观事实两者间游刃有余,是在此一概念定则与其他概念多向对应关系之间自由响应。这位高举“绝对精神”旗帜的辩证法大师是一位唯心论的盲从者。

黑格尔概念辩证法的真实缺陷究竟在哪里?在于他没有研究意识起源的规律,他不懂“主观实在”与“客观实在”的对应关系,所以把人脑经长期积累所达到的智慧高度理解为“绝对精神”。他把自己脑中属于客观的自发的遵从辩证思维规则最精彩一面,理解为“绝对精神”酝酿的成果,他享用了唯物论思辨过程却举起了唯心论旗帜。与中国《易经》和之后朴素辩证法大师老子相比,他的著作没有形成贯通哲学体系的自然观;与马克思哲学的辩证逻辑范例相比,他没有把对立统一规律视为自觉遵守的辩证思维主线。

而马克思的唯物辩证法恰恰是在上述最基本的分合点上,与黑格尔的庞大哲学体系划清了分界线,成为无可置疑的原创。(如若你谈论世界观,可称之为“辩证唯物论”;如若你提及方法论可称之为“唯物辩证法”,其与“历史唯物论”或称“历史辩证法”合并称之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所以,马克思的哲学也可简明扼要地理解为:它是把主观与客观相互作用力关系给予科学准确定位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此“硬核”问题,黑格尔确实没悟到。

  黑格尔哲学体系之庞大,堪称“哲学之最”。在他所构建的“逻辑-自然-精神”的哲学体系框架中,很显然充满了辩证法的思辨才华和思想光芒。他的哲学不可等同于唯心论,本质上属于“主体辩证法”,表现上更切合“概念辩证法”的称谓。他的哲学头脑达到了他所处时代的智慧高峰,他对人脑功能的认知并非唯物论立场,而集中体现为“绝对精神”四个字。

  也是由于科学技术条件的时代限制,他不懂得人脑智慧的物质表现是脑神经通路链接和激活记忆存储或完善或不完善的响应机制,其中,包含后天造就的人脑惯性逻辑响应路径,这必然导致他对“绝对精神”盲目崇拜。正如应试教育可以造就记忆强迫症一样,人脑的灵敏聪慧也能诱发“大脑自恋症”。黑格尔一生的伟大在于有杰出的辩证头脑,黑格尔一生的失误也在于有杰出的辩证头脑。他迷恋思辨精神,藐视概念定则,忽视两者的互补关系;他的概念辩证法可攻克所有概念形式定则也削弱了辩证法自身的科学地位。

  上述原因,使黑格尔的概念辩证法被用“逻辑学”知识衡量时,就不能不评判为:它的“隐性”逻辑规则明显多于“显性”的思维路径。所以,其著作之于后人研究也十分吃力,必须依赖创新力研读和思考,才能收获其中的科学成分。后人们也通常把黑格尔辩证法看作是为辩论和胜辩而启迪思维的灵动学说。比黑格尔更早的西方古人常把辩证法称之为“辩论法”。

  自19世纪中叶马克思主义哲学诞生之后,辩证法更多思维范例才被明确地阐述为“主观自觉服从客观”、人脑意识主动遵从自然法则而思维、而行为的思想成果,是唯物辩证法挽救了因“绝对精神”理念,可能使辩证法向实践方向发展之前途被彻底断送的危险。与此同时,唯物辩证法也使朴素辩证法向科学方法论迈出了最关键一步。马克思继承了黑格尔的思辩传统,但与黑格尔的概念形式思辨不同,他是对主观与客观相互作用力的思辨。

  人们不难发现,但凡后来产生的思维科学或哲学方法论,它们总要比之前的逻辑方法,其被认识、被发现、被深刻总结的难度更大一些,相比较,逻辑方法也更具包容性一些,当然,也更加接近、更适应客观规律和人脑自然机能一些。以此论,辩证逻辑要比单一形式逻辑更先进。

  其次,只有相比较更先进的科学理论和思维方法,才能既继承也兼容以前的科学理论和思维方法,反之则不能。正如宇宙间物质运动显示的不变规律——高一级物质运动方式可兼容低一级物质运动方式,那些低级的运动形式则无法兼容高级形式。IT产业显示的规律则是:新版电脑软件兼容旧版本文件,而相对低级的应用软件则无法兼容并读取高版本文档。

作为体现人脑逻辑规则之学说,其更高一级的先进思维方法——辩证逻辑可随时兼容形式逻辑。在两个对等概念构成的两个可对应可互动关系的前提条件下,辩证逻辑能分别、渐次容纳一组组、一段段“三段论”,不论是数字化赋值推理,还是用其他文字概念组成的推理判断格式,当其需要容纳形式逻辑判断规则时能确保概念与概念之间不发生逻辑冲突。

你若反过来试一试——面对形式逻辑“三段论”判断格式,在其中间插入“二”的概念组合、去兼容辩证逻辑,“三段论”就散架了。如果112被插入进“即此也彼”的判断格式中,数字算法手段即刻崩塌。面对辩证逻辑的推理架构,形式逻辑格式谈不上“继承性”,而辩证逻辑既继承了形式逻辑又超越了形式逻辑。善于运用辩证逻辑的人,同时也会兼顾运用形式逻辑。反过来,专注于形式逻辑的人脑,则往往不理解辩证逻辑。

  再次,从两种逻辑进入全新探索领域中的创新思维过程所显示的地位和作用上看,辩证逻辑也必须在形式逻辑之前和之上优先考虑——首先形成对等概念组合或找到对应大前提之后,创新意识突破口才能被打开,创新指向才可被明确。接着形式逻辑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它们一个承担的是寻找突破口的使命,及时发现并确认新的大前提条件;一个承担的是为创意思想达成概念精准的任务,为科学思维提供更严格的逻辑推导和实证依据。

  应该说,在全新探索领域除了人脑直觉想象力之发现以外,许多创新思维成果在其进入形式逻辑严格论证之前,均有必要自觉或不自觉激活、链接辩证逻辑思维响应。联想跳跃思维很神奇,只是因为所有科学发现的“临门一脚”,即创新思维末端最终推出的成就之确认常常是通过形式逻辑推导验证的,才使得延续数千年的一部自然科学史,几乎没有提到形式逻辑之外之前,还有辩证逻辑思维的联想、跳跃和神奇想象力的思维贡献及功劳。当辩证逻辑学创立成熟之后,聪慧的未来人将不会允许类似偏颇再继续下去。

  最后,从两种逻辑在科学思维领域被自觉运用的难度上看,辩证逻辑所遵循的自然法则及其思维技巧,相比形式逻辑运用难度大。辩证逻辑在其运用过程中要求人脑在对等大前提条件下同时善于运用形式逻辑推理;掌握它,应所积累的知识和经验比单一形式逻辑方法要求更宽泛、更深刻。至今,自觉而娴熟运用辩证逻辑规则,仍然没有成为学界多数人的熟练智慧,包括许多逻辑学专家在内,也未能理解辩证逻辑“工具性”的真实含义。

  此外,高等教育在传授科学思维方法的教学中,目前,也尚无明确的“辩证逻辑学”概念进入教学,只有极少数人对辩证逻辑的思维规则和“工具性”用途能达到可醒悟、可掌握、可精通程度。绝大多数人因为不能理解的原因,既做不到自觉运用,也从来没有明确肯定过辩证逻辑的创新思维功能,如此就更谈不上面对辩证逻辑,克服其工具性运用难度了。

  辩证逻辑方法的最大优势是什么?它能够促使人脑自觉适应自然法则而原创。它是遵从客观规律和自然规律的科学思维方法,“实事求是”是它最基本的思维表现之一。改革开放后,中国跟在他国设定的科技大前提之后,已演绎推理了20多年,时至今日,应该找到创新思维的新起点,应该主动为他国来设定并创新大前提,应该让他国跟着我们来演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