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监管架构


中国证监会监管架构

中国证监会总部设于北京,内设20个职能部门①、4个直属事业单位和中央纪委驻中国证监会纪检组(原纪委监察局),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有38个派出机构(见图1–1),并管理19个系统单位。中国证监会会机关、派出机构和系统单位共同构成了统一有序的全国证券期货监管体系。
中国证监会会机关负责制定、修改和完善证券期货市场规章规则,拟定市场发展规划,办理重大审核事项,指导协调风险处置,组织查处证券期货市场重大违法违规案件,指导、检查、督促和协调系统监管工作。
派出机构负责辖区内的一线监管工作,主要职责是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中国证监会的授权开展行政许可相关工作,对辖区内上市公司、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和从事证券业务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的证券期货业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负责辖区内风险防范与处置 ;查处辖区内的违法违规案件 ;开展辖区内投资者教育与保护工作。
各证券和期货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投保基金公司)、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金融)、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期货监控)、中证资本市场运行统计监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监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以下简称期货业协会)、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协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等机构,对其会员(或参与人、上市公司、挂牌公司)及证券期货交易活动进行一线监管和自律监管。这些一线监管和自律监管构成证券期货监管活动的有效补充。
国际顾问委员会(以下简称顾委会)是中国证监会的专家咨询机构,于2004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由境内外前任金融监管官员、金融机构知名人士及专家学者组成。顾委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针对中国证券期货市场的发展情况,介绍国际市场的最新动态及监管经验,为中国证监会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对中国证监会汲取国际经验、加强国际交流、推动资本市场的对外开放和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顾委会设主席、副主席各1人,现有委员2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