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献忠
摘要:科举制度自确立后,就成为中国传统社会最重要的选官制度,它承载和联接了文化、教育、政治等多方面的功能。晚明时期,随着科举制度达至鼎盛以及思想文化的变迁,科举考试与意识形态和国家政治之间的关系更为复杂,一方面科举考试中出现了阳明心学与程朱理学的竞争,佛、道亦开始向科举渗透,主流意识形态由此产生分化;另一方面,会试第三场的策问往往大都关涉时局,这就使科举与国家政治之间产生了复杂的互动关系,士子虽然在作答时可以就时政发表自己的见解,但必须在“政治正确”的前提下,否则就会落第。名噪一时的袁黄先后参加了六次乡试六次会试,而且编纂了大量的举业用书,其坎坷的科举经历不仅反映了晚明思想文化对科举考试的影响,而且体现了科举与意识形态以及国家政治之间复杂的互动关系。
晚明时期,科举考试达至鼎盛,对当时的意识形态以及国家政治都产生了重要影响;与此同时,意识形态与国家政治也反作用于科举考试,三者由此形成了复杂的互动关系。这种互动不仅体现在宏观层面,而且更体现在中观和微观层面,体现在个体的举业经历乃至每一次具体的考试中。但是迄今为止,相关的研究还很少,而且主要集中在宏观层面,如张献忠的《道统、文统与政统——明中后期科举考试中主流意识形态的分化》从宏观角度阐释了明中后期科举与意识形态以及国家政治的关系,钱茂伟的《国家、科举与社会:以明代为中心的考察》和美国学者艾尔曼的《中华帝国晚期的科举文化史》也都涉及晚明科举与意识形态和国家政治之间的关系,但都失之于笼统,缺乏以个案为中心的深入研究,从而也就不可能深入揭示晚明科举与意识形态和国家政治之间究竟是如何互动的。基于此,本文以袁黄科举考试的经历为中心,对晚明意识形态、国家政治与科举考试的之间的相互作用的具体情况进行深入考察。之所以选择袁黄为个案,不仅是因为袁黄编纂了很多举业用书,更是因为袁黄的思想在很大程度上反映着晚明思想的变迁,而且他坎坷的考试经历更能体现意识形态、国家政治与科举之间复杂的互动关系,极具典型性,因此本文看似是微观研究,实际上具有解剖麻雀之功效,有助于揭示晚明科举、意识形态与国家政治之间相互作用的机制。
一、袁黄的学术渊源及其科举经历
袁黄(1533—1606),初名表,后改名黄,字坤仪,号了凡,浙江嘉善县人,万历十四年(1586)进士。对于袁黄的生平,学术界已有详细的介绍,故本文不再赘述,仅就其学术渊源及科举考试经历作以阐述。
晚明是儒释道三教融合的重要时期,而袁黄就是一个汇通三教的重要代表人物。他在青少年时期就开始研习六经,并出入佛道。袁黄在给友人的信中也曾坦言:“某自束发,诵习六经,游神二氏,视尘世轩冕藐如也。”就儒学而言,袁黄属于阳明学的谱系,他自幼就受阳明心学的浸淫,其父袁仁就是阳明学的信徒(字良贵,号参坡),王畿在《袁参坡小传》中曾述及袁仁与王阳明及其弟子的关系:
心斋王艮见之(指袁仁——引者注)于罗石所,与语,奇之曰:“王佐之才也!”引见阳明先生,初问良知之旨……先师以益友待之。嘉靖戊子,闻先师之变,公不远千里,迎丧于途,哭甚哀。与余辈同返会稽。
自是而后,余至嘉禾,未尝不访公,公闻予来,亦未尝不扁舟相遇。故余知公最深。大率公之学,洞识性命之精,而未尝废人事之粗;雅彻玄禅之奥,而不敢悖仲尼之轨。
由上可见,袁仁不仅向王阳明“询问领悟学问之要领”,而且与阳明的弟子王畿、王艮都有很深的交往。袁黄所受阳明心学的影响,显然首先是来自于家学,来自于其父袁仁。不仅如此,后来袁黄还曾师事王畿,他在其文集中说:“我在学问中,初受龙溪先生之教,始知端倪。后参求七载,仅有所省。”王畿在《袁参坡小传》中也述及与袁黄的师徒关系,他说:“公(指袁仁——引者注)没后二十年,武塘袁生表从予游,最称颖悟,余爱之而不知其为公之子也。”袁黄的同乡好友沈大奎亦曾谈及袁黄与王畿等人的师承关系,他说:“司马坤仪袁公,幼即致圣贤之学,从事于龙溪诸先生之门……”袁黄的思想还深受泰州学派的王艮和罗汝芳的影响,他曾为王艮作传;在《答杨复所坐师书》中又谈及罗汝芳对他的影响,他说:“某在受官以来,轻徭缓刑,颇得民和,每朔望,群弟子员而授之经讲,论孟之遗言而实示以现在之至理,生童之属环明伦而观听者不下数百人,诵义之声达于四境,此皆先生及罗先生之教也。”
阳明心学本来就融合了佛、道的思想,袁黄在这方面尤为突出。佛教方面,袁黄研习信奉的主要是禅宗。袁黄16岁时,曾与栖霞山高僧云谷禅师“对坐一室,凡三昼夜不瞑目”,得其点拨后,发愿行善,并开始笃信佛教。其门徒杨士范在《刻了凡杂著序》中说:“了凡先生幼习禅观,已得定慧通明之学,欲弃人间事,从游方外,入终南山,遇异人,令其入尘修炼,谓一切世法皆与实理不相违背,复归家应举……”袁黄的佛教思想集中体现在《了凡四训》和其所编纂的举业用书中。学界关于《了凡四训》的研究非常多,对于袁黄所纂举业用书中的佛教思想,拙文《阳明心学、佛学对明中后期科举考试的影响——以袁黄所纂举业用书为中心的考察》也有集中阐释,故皆不再赘述。
袁黄所受道家思想的影响也非常之深,杨士范《刻了凡杂著序》中说:“(了凡)先生识高今古,学贯天人,上自天文、地理、历律、兵刑之属,下至奇门、六壬、遁甲、翻禽、阴阳、选择之类,靡不涉其津而咀其真。”其中的“奇门、六壬、遁甲、翻禽、阴阳、选择之类”皆为与道教有关的方术,“天文、地理、历律”也涉及道家的知识。袁黄所著《祈嗣真诠》则是其道家思想的集中体现,该书分为祈祷、改过、积善、聚精、养气、存神、和室、知时、成胎、治病十篇,大都涉及道家的思想,其中的聚精 、养气、存神三篇更是汲取了道教的内丹修养之术。
正是因为袁黄深受佛道的影响,因此一些固守传统的士人公开批判袁黄,有的甚至将其与李贽并列,共目为“异端”,如明末清初的张尔岐说:
文士之公为异端者,自昔有之。近代则李贽、袁黄为最著。李之书好为激论,轻隽者多好之。既为当时朝论所斥,人颇觉其非是。至袁氏立命说则取二氏因果报应之言以附吾儒惠迪吉从逆凶、积善余庆积不善余殃之旨,好诞者乐言之,急富贵嗜功利者更乐言之,递相煽诱,附益流通,莫知其大悖于先圣而阴为之害也!
袁黄不仅自己信奉阳明之学和佛、道,他还编纂了大量的举业用书并将阳明心学和佛、道融汇其中。这些科举考试用书在当时产生了非常大的影响,以至于“天下士传诵……令都市纸增价”。
袁黄青年时就“负一方盛名,浙中士子俱视为准的”,他编纂的举业用书中,有些也是在中举以前。但是,袁黄的举业之路却非常坎坷,他在给友人的信中说:“弟凡六应秋试,始获与丈齐升,又六上春官,仅叨末第,秦裘履敝,齐瑟知非,落魄春风,孤舟夜雨,此时此味,此恨此心,惟亲尝者脉脉识之,未易为傍(旁)人道也。”由此可见,袁黄共参加了六次乡试、六次会试。
根据笔者所掌握的文献,有三次乡试的时间可以确定,分别是嘉靖三十四年、嘉靖四十年和隆庆四年。因为袁黄于嘉靖二十九年进学,与嘉靖三十四年之间还有一次乡试,时间是嘉靖三十一年,笔者推测,因为刚进学两年,袁黄很可能没有参加此次乡试。如果这一推测成立的话,从嘉靖三十四年起到隆庆四年乡试中举,15年间共6次乡试,袁黄都参加了。
对于嘉靖三十四年的乡试,袁黄之弟衮曾经提及:“乙卯,四兄进浙场,文极工,本房取首卷。偶以《中庸》义太凌驾,不得中式”。这里所说的“太凌驾”很可能是所作八股文未遵程朱传注。袁黄在给秀水籍进士项笃寿的信中亦提及此次乡试落第的情况:“乙卯,不幸与足下同黜于乡。”
嘉靖四十年,袁黄又参加了乡试,因此时袁黄尚未贡入太学,故参加的仍然是浙江乡试,落第后袁黄还作《秋试败回戏言拟罪》以自嘲:
供状人袁某……本居蓬室,误入芹堂。壮志屡违,年年落地(当为“第”之误)。春风积恨于流莺,处处羁游,夜雨惊寒于断雁。拟罚醇酒百斛,酡颜醉骨;暂命竹林之车济河焚舟,再申王官之战!
袁黄第六次参加乡试是在隆庆四年。早在隆庆元年,袁黄就补岁贡入北监,两年后又转入南监,因此这次参加的是应天府乡试,且终于中举。
袁黄中举后,次年就又参加了会试,结果下第,此后又接连参加了五次会试。也就是说从隆庆五年到万历十四年,共有六科会试,袁黄都参加了。在这六次会试中,第三次会试是万历五年,袁黄“本房取首卷”,但最后却以“五策不合式下第”。那么究竟是哪些方面“不合式”呢?关于这一点在其《游艺塾续文规》以及《两行斋集》中都多次提及到。而且《两行斋集》还收录了这次考试的五篇策题。下面主要以万历五年的会试为中心,并结合万历十四年袁黄第六次会试的情况,探讨科举考试与国家政治以及意识形态之间的关系。
二、万历五年会试及其袁黄下第原因
根据《万历五年会试录》可知,该科的主考官为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张四维和詹事府詹事兼翰林院侍读学士申时行,同考官共17人,其中袁黄所在房的同考官为吏科都给事中陈三谟。这次考试的题目如下:
第一场
四书
子贡问曰:“何如斯,可谓之士矣?’’子曰:“行己有耻,使于四方,不辱君命.可谓士矣。”曰:“敢问其次。”曰:“宗族称孝焉.乡党称弟焉。”曰:“敢问其次。”曰:“言必信,行必果,硁硁然小人哉!抑亦可以为次矣。.”
子曰:“回之为人也,择乎中庸,得一善,则拳拳服膺而弗失之
矣。”
我亦欲正人心、息邪说、距诐行、放淫辞,以承三圣者,岂好辩哉?予不得已也。
五经题以及第二场的考题略
第三场
策(五道)
问:《书》称:“制治未乱,保邦未危。”《传》言:“图难于
易,为大于细。”是知清夷暇豫之幽,眇几微之衅,固明主荩臣之所
竞竞惕虑者也。虞周之隆,君臣胥敕敬戒、张皇之说,在书可征已。
汉唐之世,若流涕太息,近于激谈:十渐十思,疑于过计,而二主訢
受千载美称焉,亦可方于古欤?
我国家綦隆之业,迥轶前代。皇上嗣历以来,宪修政举,时和物
丰,三垂晏然,重译交至。此其休期昌会,即《诗》《书》所称,何
加焉。顾处泰者危城复,居丰者戒日中。今宁无衅萌微作,当蚤见豫
图以应《易》《书》之指者欤?皇上方上嘉虞周,励精求理,设有深
恤远谟,补苴盛治。即激且过,亦宵旰所乐闻也。诸士其率意陈之,
毋有所让。
问:班固《艺文志》有称《周官》经者,其书不知所从出。然诋
其为伪者,众也。自汉列于博士,始得与高堂生、萧奋之业抗而为三。
至王仲淹氏、朱仲晦氏,盖亟称之矣。顾冬官独缺,汉人以《考工记》
补之,其为不经,无论已。乃宋元诸儒,有谓冬官具在,而散见于五
官之中者;有五官具见,而冬官亦未尝缺者,将安所折衷欤?
说者以为,先圣致太平之书是矣,然或着録略,或作训义,而施用则舛:或用其五六,或用其八九,而理效则疏,抑又何欤?程氏曰:“有官睢、麟趾之意,然后可以行《周官》之法度”,则今之穷经者,无亦缘其意而求之欤?吾愿与诸士相质正焉,以观稽古之学。
问:儒者之说,尊周孔,而辟黄老、申韩尚矣。乃史氏述二家,
或以为合于大道,或以为南面之术,或取其明分职,或称其辅礼制。
于儒者,则各刺讥。何悖谬也,岂亦有见?即以汉事论,文帝躬修玄
默,其说出于黄老,然致治之美,庶几成康;武帝尊儒术,黜百家,
而其治顾不逮孝文远甚,何欤?宣帝综核名实,大抵申韩术也。然号
称中兴,与周宣侔德;元帝征用儒生,委之政事,而孝宣之业衰焉,
其失安在?岂儒者之道,曾黄老、申韩不若欤?抑风会日趋,缘法而
理,即黄老、申韩皆适于用,而儒者顾无关于理乱?将用之,有善不
善也。士贵明道术、习治体,其以得失之效着于篇。
问:文章与时高下,自古记之矣。历观盛世,其文皆温厚雅驯,
啬于巧而安于朴。迨中叶,则学务多方,始竞瑰奇、夸炜丽矣。顾浮
文胜,斯雅道伤。士习渐于浇薄,将文以时敝耶?抑文敝,而世道从
之耶?唐宋之代,盖有挽回而丕变之者。或以一人起八代之衰,或以
一时正太学之体,功效何卓荦也。文固禀于风气,而转移化导又人力
使之然欤?
明兴二百余年,文凡几变矣,盖迄于今而称盛际。其沿袭变易之
概,可略举而言?今操觚之士,各欲纵其材情之所极,非不烂焉可
观,而论者复有文胜之虑。抑别有见欤?兹欲华不灭质,巧不斲朴,
以无失先民之程,则何术而可夫?正文体,变士习,明诏所申饬。诸
士熟闻之矣,愿相与扬搉之。
问:中国之于夷狄,顺则抚之,逆则威之,此制御常道也。史册
所载,未暇枚举。吾独怪夫汉建武、永平之间,势足以鞭笞四夷,乃
匈奴数寇求合市,狡焉叵测,犹冀其通好而许之,何怯也;虏贡裘马,
请竽瑟。不之予,予弓矢刀剑,何拙也。既和矣,而寇钞不息,和若
不足恃矣。然而,郑众不遣,耿秉不屯,虏再折北,而北庭遂空焉。
岂其和也,固无妨于戦,而和与戦之权又在我,而不在彼欤?
我国家威德陋视汉代,顷岁虏酋款塞,乞贡市,愿外臣。廷议争
言非便,乃庙谟弘远,推赤心待之。息兵罢警,亦既五六载于兹矣。
顾未雨绸缪,国家至计。今贡市抚处之宜,边镇战守之备,果可恃欤?
有如黠虏渝约,能一大创之,使不敢窥欤?多士必有抱先忧者,其揣
度虏情,筹所以善后之画,有司者欲亟闻之。
我们先简单分析一些五篇策问题。五篇策问,皆与时事以及如何治国理政有关。
第一篇先以《尚书》中的“制治未乱,保邦未危”引申,继而以虞周君臣皆知“兢兢惕虑”和汉唐“十渐十思”作铺陈,最后就当下如何居安思危发问,并要求士子敢于直言,不必有所顾虑:“即激且过,亦宵旰所乐闻也,诸士其率意陈之,毋有所让”。
第二篇以疑经之意征之于考生,看考生如何对待古文经之周官,也是看考生如何对待儒家经学,考察的虽然是“稽古之学”,但实际上旨在考察考生的治国理念。
第三篇是关于儒者与黄老、申韩之术的问题。策问本身似有兼容黄老、申韩之意,旨在考察士子对道术和治体的理解以及有无从权之心,是涉及治国理政的大问题。
第四篇是关于文章与社会变迁的关系问题,考察的是士子对文风和学风的看法。
第五篇是关于如何处理与“夷狄”的关系问题,尤其就俺答封贡后如何从长远解决北部边患问题,请士子“揣度虏情,筹所以善后之画”。
由上可见,第三场的五篇策问,都不同程度地与万历初年的政局有关。当时神宗幼冲,居正秉国。此时的明朝虽然表面上“时和物丰,三垂晏然”,但其背后却潜藏着诸多危机,张居正将其归纳为五大积弊:“曰宗室骄恣,曰庶官瘝旷,曰吏治因循,曰边备未修,曰财用大匮。”正是在这一大背景下,为挽救大明王朝的危机,张居正进行了改革。但是在专制体制下,任何改革倡导者和发起者如想取得成功,必须掌握足够的权势,或曰权术,而儒家主张王道,反对申韩之流尊崇权、术、势的霸道。第一篇策问显然是基于明朝的危机而发,第三篇则是基于如何消弭儒家王道政治与法家权术势的矛盾,希望士子能够就此作出阐释,为张居正霸王道并用,进而推动改革的顺利进行提供合法性论证和舆论支持。第四篇策问虽然是关于文章和学风的,但其主旨在题目中已经点明,那就是“正文体,变士习”。明朝自正嘉年间以来,民间讲学之风兴盛。“正文体,变士习”实际上就是要加强思想控制,为改革扫除舆论障碍。第五篇策问更是涉及张居正所指出的五大积弊中的边备问题。“北虏”问题自明初以来就一直困扰着明朝,土木之变后明朝更是开始转入被动防御。隆庆五年,在张居正、高拱、王崇古等人的努力下实现了俺答封贡,明朝北部边防换来了暂时的安宁,但“北虏”问题并没有彻底消除,第五篇策正是就此而发问。
对于这次会试,袁黄在《游艺塾续文规》自称因“五策不合式下第”,其子袁俨在《两行斋集》目录第四卷“丁丑下第谢主司启”下方则以双行小字附注形式说明下第缘由:“丁丑会场,原拟先君卷作元,因五策太奇纵,故弃不录。”在与友人的书信中袁黄也多次谈及此事,如在《与绍城书》中说道:“今年所以见黜于春官者,非以其愚耶?夫欲行之志与欲言之事,百未露其一,读者已不能堪,使尽露其愚,人谁忍耶?故某一身不足当百斧钺耳……”其中对考官的抱怨和不满显而易见。但另一方面,袁黄在《丁丑下第谢主司启》又作了辩解:
窃谓明镜无私,故见嗤而忘怨幽兰……虽吾舌之尚在,不敢干时;苟此道之可行,何须在我。伏念某学书不成,为箕未货,佩洙泗战兢之训,久留意于三缄,慕洛阳慷慨之风,遂放言于五策,文诚过激,心实无他。忧社稷而危言,未可拟刘蕡之愤;诵诗书而自戢,断不为桑悦之狂……
那么袁黄“五策不合式”,究竟是哪些方面“不合式”呢?上面的引文都没有具体说明。但是在日本内阁文库藏本《续文规》卷四中,袁黄对此有比较详细的说明:
丁丑会试……场中果定予为第一,蒲州主试以“御夷”一策,予深辟和议之非,大触其怒,弃弗录。当时唵嗒之封,王公鉴川实主其事,原是利国便计,而书生不谙远略,矢口雌黄。初亦不知其故,今检《世宗实录》,明书云:“报入礼部,左侍郎张四维首以为可。”盖王即张之母舅,而予之所诋,乃深触其忌也,其见黜宜矣。然因是而开璞见宝,名重四方,身非刘蕡,误得佳誉,可愧矣!
至此,我们基本上可以确认,袁黄在第五道策中“深辟和议之非”是其下第的主要原因。幸好《两行斋集》中收录了袁黄的五篇策,笔者得以认真研读。其中第五篇策几乎通篇都是对俺答奉贡的否定。如前所述,俺答封贡是由高拱、张居正主导,王崇古等人参与的与俺答的议和活动。当时身为吏部右侍郎的张四维既是高拱的心腹,后又得张居正信任,同时还是王崇古的外甥。在隆庆议和中,他积极奔走,多方斡旋,最后促成了俺答奉贡,而且取得了积极的成果,并得到了朝廷的认可。由此可见,无论是从张四维私人的角度,还是从朝廷的角度,袁黄的这篇策论都不合时宜。其实,不仅仅这篇策,其他四篇策的观点也都或多或少与当时张居正的政策相抵牾,特别是第一篇更是有针对张居正整顿学校和裁抑生员的政策之嫌,如在该篇中袁黄批评士风不振和功业难建,谈及士风不振时说:
何谓士风不正?士在学校,隆之则贵,抑之则贱。今之待士者不超常格拔一人以作豪杰之气,独严为之令而裁抑之、禁锢之。当有司作养之日,固已垂首丧气矣。及其入仕类,以避事为智、捐身为愚,终日唯唯诺诺,望门而拜,鞠躬而揖以供臣职。此风不变,尚未国有人乎?
张居正厌恶讲学,他当政后,于万历三年上《请申旧章饬学政以振兴人才疏》,提出了十八条整顿学校、裁抑生员的具体措施。在这篇奏疏中,张居正反对“标立门户,聚党空谈”,明确表示“不许别创书院, 群聚徒党及招他方游食无行之徒, 空谭废业”,对讲学之风的打压由此可见。由于当时居正当国,奏疏中所提政策措施自然得以发布实施,成为张居正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袁黄的策答显然是对张居正相关改革措施的批评。
袁黄第三篇策答也与出题的旨意相悖,同样存在和张居正唱反调之嫌。为使改革顺利推行,张居正需要强化自己的权力,需要汲取法家的思想,他批评“腐儒不达时变”,认为“法令政刑, 世之所恃以为治者也”。结合张居正改革及其背景,我们就不难理解第三篇策问的意图了,其目的显然是调和儒法,希望士子从权变的角度理解道术和治体,从而为其改革的合法性提供舆论支持。但是袁黄却在策答中对法家思想大加挞伐,批评“申韩以法把持天下,非知治者也”。
对于此次会试策论中的“过激”言论,袁黄后来也有所反思,他在《游艺塾续文规》中说:“至二场、三场,只信手写去 ,不惟无一毫周旋世界之心,并文之工拙,亦所不计,第于不加检点之时,而粗心浮气,一时并出,足见予涵养之未至, 则深可愧憾耳!”
至此,我们对“五策不合式”有了更具体、更深入的认识。那么,“五策不合式”是不是袁黄此次会试下第的唯一原因呢?下面我们再作进一步分析。
袁黄是当时的八股文高手,他对自己的八股文非常自信,此次会试首场结束后,袁黄为同乡好友钱湛如诵读了自己写的第一篇八股文,“渠踊跃称快,谓必会元无疑矣”。结合“取本房首卷”之语,我们一般会认为袁黄首场的八股文不会有问题,但实际上,正是由于袁黄比较自负,在做第三篇八股文时也犯了放言无忌的错误,这一点伍袁萃的《林居漫錄》和呂毖的《明朝小史》中都有记载。《林居漫錄》的记载如下:
袁了凡丁丑塲中作《我亦欲正人心》,题结云:“韩愈谓孟子之功不在禹下,愚则谓孟子之罪不在桀下。”房考陈三谟阅之,喜甚!力荐爲会元。蒲州(指张四维)恶而欲黜之,同列劝止,乃行国学戒饬之。卽此而袁、陈两人之品亦可见矣!
《明朝小史》的记载也大同小异:
吴郡袁黄,号了凡,丁丑会塲中作《我亦欲正人心》,题结云:“韩愈谓孟子之功不在禹下,愚谓孟子之罪不在桀下。”房考陈三谟阅之,喜甚,力荐爲会元。
虽然由于袁黄这次会试的首场八股文没有流传下来,因此伍袁萃《林居漫錄》和呂毖的《明朝小史》中所引袁黄的话,具体语境我们不得而知,但无论如何,迳称“孟子之罪不在桀下”,都是非圣无法之举,即使在今天也会受到非议。所以笔者认为,这道八股文也是袁黄落第的一个重要原因。由前引内阁文库藏本《游艺塾续文规》可知,袁黄是在后来检阅《世宗实录》时才知道张四维在隆庆合议中的作用以及其与王崇古之关系及的。如果万历五年会试时,袁黄了解这些情况,相信袁黄虽然敢于直言,但断不会在如此关键的考试中直接否定主考官参与的重要国策。但是即便假设成立,袁黄仍有可能“孟子之罪不在桀下”之语而见黜。因此,笼统地说袁黄万历五年会试因“五策不合式”而下第是不全面、不妥当的。
三、科举中的意识形态与国家政治
由上我们可以看出,科举考试,尤其是其中第三场的策问与国家政治息息相关,是考官代表朝廷问计于广大士子,并借此考察士子对时事的见解及其政务能力,考生虽然也可以“率意陈之”,但这种“率意”必须是在“政治正确”的前提下,否则就会落第。
除了政治正确,在意识形态上也必须需尊崇儒家思想、尊崇孔孟,因此科举又和意识形态紧密地联系在了一起。但是,明中后期,随着阳明心学的兴起,主流意识形态开始发生分化,至嘉靖年间,阳明心学与程朱理学彼此颉颃,这种状况必然体现在科举考试中。明前期,科举考试基本上以程朱理学为宗,明太祖规定:“《四书》主朱子《集注》,《易》主程《传》、朱子《本义》,《书》主蔡氏《传》及古注疏,《诗》主朱子《集传》,《春秋》主左氏、公羊、谷梁三《传》及胡安国、张洽《传》,《礼记》主古注疏”;明成祖时期,命胡广等人编纂《五经四书大全》,“遂悉去汉儒之说, 而专以程朱传注为主”,进一步确立了科举考试中程朱理学的独尊地位。对此,明末的八股文大家艾南英说:“国初功令严密,匪程朱之言弗遵也。”清代的方苞也评论说:“自洪永至化治百余年中,皆恪遵传注,体会语气,谨守绳墨,尺寸不逾”。由此可见,朝廷欲借程朱理学加强对士子意识形态的控制,而且在明前期效果显著,同时科举考试也进一步强化了程朱理学意识形态的霸主地位。
正德年间,王阳明创立了良知学,又称阳明心学,或称王学。至嘉靖年间,阳明心学风行天下,很多士子都服膺王学,就连包括朝廷大员徐阶、耿定向等在内的很多士大夫也都成为王学信徒,甚至成为阳明学派的重要代表人物。科举考试的主体是士子,其中的阳明学信徒,必然自觉或不自觉地将阳明心学渗透进科举制义中,信奉王学的当政者一旦担任考官,也会对同道网开一面,甚至着力提携。与此同时,固守传统的士大夫则极力维护程朱理学的正统地位,科举场域中由此出现了阳明心学和程朱理学的竞争。嘉靖二年癸未会试,主考官为固守程朱理学的蒋冕,他借机在第三场的时务策中“阴诋阳明”,其中第二道策问最为明显,摘引如下:
问:《宋史》取周、程、张、朱诸大儒言行,述为列传,而以《道
学》名焉。盖前无此例,而创为之,以崇正学也。大儒在当时,挺然
以道学自任,而未尝以道学自名。流俗乃从而名之,又因而诋之,后
又以伪学目之。时君不察,顾严为禁焉,何也?说者谓,朱子集诸儒
之大成,今以其同时诸儒言之。有东嘉之学,有永康之学,有金溪之
学,有金华广汉之学,其入德之门,不能无异也。朱子果一一皆能集
其大成欤?数子之学,亦可得而闻其概欤?其间有与朱子鼎立而属三
者,《道学》列传或载焉,或不载焉,其不载者,岂以其学犹有可议
欤?
程子亲授《太极图》于周子,而朱子释之,义理精微,殆无余藴。
金溪于此乃不能无疑焉,何欤?易简支离之论,终以不合。而今之学
者,顾欲强而同之,果何所见欤?岂乐彼之径便,而欲阴诋吾朱子之
学欤?究其用心,其与何澹、陈贾辈亦岂大相远欤?甚至笔之简册,
公肆诋訾,以求售其私见者。礼官举祖宗朝故事,燔其书而禁斥之,得无不可乎?宗正学而不惑于异说,求仰副我皇上一道德以同风俗之盛意,是所望于尔诸生也。幸尽言之,无隐。(着重号为笔者所加)
整篇策问显然是针对阳明心学而发,其中着重号部分更是对阳明心学“阴诋吾朱子之学”大加批判,甚至目之为“异说”。虽然此策旨在引导士子辟王宠朱,但王阳明的很多弟子也参加了这次会试,其中欧阳德、魏良弼“直发师旨,竟俱登第”。参加这次会试的阳明弟子中还有至少8名中进士,分别是朱廷立、王激、王臣、萧璆、杨绍芳、薛宗铠、薛侨、徐阶。这说明嘉靖初年阳明心学虽然受到非议,尚未跻身于官学,但其影响力日益扩大,对程朱理学形成了挑战。到嘉靖后期至隆万年间,阳明心学的影响力进一步扩大,甚至超过了程朱理学,从而使主流意识形态发生分化,所有这些在晚明科举考试中都有所反映。
如前所述,阳明心学本身就融汇了佛、道的思想,随着其影响的扩大,佛、道也开始向科举考试渗透。隆庆二年会试,主考官李春芳所做程文,首次引用阳明语录,并“以《庄子》之言入之文字”,顾炎武对此批评道:“自此五十年间,举业所用,无非释老之书”。他还进一步评论说:“嘉靖中姚江之书虽盛行于世,而士子举业尚谨守程朱,无敢以禅窜圣者。自兴化(李春芳)、华亭(徐阶)两执政尊王氏学,于是隆庆戊辰《论语》程义首开宗门,此后浸淫无所底止。科试文字大半剽窃王氏门人之言,阴诋程朱。”顾氏所言,虽然有所夸张,但大体符合历史事实。万历五年,与袁黄一起参加会试的杨起元又“以禅入制义”,艾南英认为“以宗门之糟粕为举业之偏者自斯人始”。由此可见,至迟在隆庆年间,阳明心学已经被科举所接纳,佛、道也藉此渗透进科举考试。
袁黄在科举考试中称“孟子之罪不在桀下”,这在明前期是不可想象的,万历年间的伍袁萃对此也有深刻的认识,他在《林居漫錄》的《跋》中评论说:
袁兵曹黄好竒吊诡,作《删正四书注》以攻紫阳,摠其大旨不过以佛老之似乱孔孟之真而已,陈筠塘太守爲《正删正》,力驳袁说之谬,崇正辟邪,其功伟矣!近管登之亦将朱注改削,与袁大同小异,盖邪说之溺人也久矣!而始作俑者顷复寅縁从祀,又何怪乎扬其波煽其熖者之众也!
洪武初俞干人朱季支上书专攻紫阳之学,高皇震怒,令押季支至该县明伦堂,杖其人焚其书,以此二百年来圣教修明、彛伦攸序,高皇建极绥猷之功大矣!第不知季支之说何居意者,姚江袭其讹,管、袁踵其谬乎,如遇高皇则三君之书皆当付之烈熖中矣!
以上所提袁黄所纂《删正四书注》,“大删朱注而略存其可通者”,实际上是对程朱理学的批判和反动,该书在当时大行天下。在万历五年的会试中,袁黄又非议孟子,而且还“本房取首卷”,甚至“力荐为会元”。笔者认为这一方面固然反映了晚明时期思想文化的多元化,但另一方面也有王学同道互相提携之因素。如前所述,袁黄是阳明学的信徒,曾师事王畿、王艮等人,而万历五年袁黄所在房的分考官陈三谟也是阳明心学的传人。另外,万历十四年,袁黄第六次参加会试,而且中式,这科负责袁黄所在房的同考官恰恰就是“以禅入制义”的杨起元,杨起元是罗汝芳的弟子,系泰州学派的传人。在阳明后学中,泰州学派在融合佛道上较阳明及其他阳明学派走得更远,杨起元更是公开崇奉佛道,他说:
三教皆务为治耳,譬之操舟然,吾儒捩舵埋楫于波涛之中,二氏
乃指顾提撕于高岸之上。处身虽殊,其求济之理则一……予少读韩子
原道,即知佛老之书宜火也,及读国史,伏睹高皇功高万古,孜孜定
治之意至精也,苟有妨政害治之隙,无不塞之,而未尝及于二氏,且
尝有训曰:仲尼之道,删书制典,为万世师。其佛仙之幽灵,暗理王
纲,益世无穷。治天下之道,于斯三教,有不可缺者如此,则宜崇奉
之矣!……秦汉以还,微言中绝,不复知道为何物。而佛之教,能使
其徒守其心性之法,递相传付,如灯相禅,毋令断绝。及至达磨西来,
单传直指,宗徒布满,儒生学士,从此悟入,然后稍接孔脉,以迄于
兹,此其暗理者一也。
由此可见,杨起元和袁黄不仅都与泰州学派有很深的渊源,而且都公然崇奉佛道;不仅志同,而且道合。在这种情况,杨起元看到袁黄的会试卷,定会有惺惺相惜之感,无怪乎后来杨起元对袁黄说:“汝看书极精,不独宜冠本房,各房中亦无能胜子者。吾看至五策知必袁了凡,其余士子断然无此识见,恐复致蹉跎,不敢取作首。”由此可见,杨起元不仅能断定是袁黄的答卷,而且如果不是担心重蹈万历五年的覆辙,很可能会取其为本房首卷。另外,此时王阳明已经于万历十二年获准从祀孔庙,这意味着王学正式被官学所接纳。
三、结语
综上,无论是袁黄万历五年会试落第还是万历十四年会试中式,都与当时的意识形态有着紧密的关联,从中也可以看出晚明思想文化变迁对科举的影响。同时,科举考试与时政特别是朝廷的大政方针也存在着复杂的互动关系,这一点尤其体现在袁黄万历五年的会试经历中。通过对袁黄科举经历的考察,我们可以对晚明科举与意识形态、国家政治之间复杂的互动关系有着更加深刻、更加直观的认识。
一般来说,意识形态与科举考试的互动关系主要体现在首场制义,也就是俗称的八股文中。八股文的写作必须符合主流的意识形态。但是主流意识形态也并非静止不变的。洪武、永乐时期,由于皇帝明确规定士子在作八股文时“专以程朱传注为主”,从而确立了程朱理学作为主流意识形态的独尊地位。有最高统治者为之张目,有科举这种制度化的强制性规定,程朱理学自然获得了难得的发展机遇。但是另一方面,为了应付科举考试,大部分士子只知道记诵程朱传注,而不再潜心于经书大意,从而扼杀了程朱理学进一步发展的活力。明前期,虽然也出现了像曹端、胡居仁、薛瑄等理学大家,但他们基本上都是谨守“程朱矩矱”,而且大部分都是章句之儒。正是在这种情况下,阳明心学逐渐兴起并为很多士人所接受,从而对程朱理学形成了挑战。开始时,阳明心学受到压制,但是随着其影响的扩大,逐渐为官方所接受,主流意识形态由此产生了分化,科举考试中开始出现了阳明心学与程朱理学的竞争,万历十二年王阳明从祀孔庙则意味着其学说正式被官方接纳,至此,科举考试中程朱理学的独尊地位彻底被打破。
作为官吏选拨制度的科举,还需体现国家也就是朝廷意志,并为朝廷贡献智慧,这就使其与国家政治特别是朝廷的大政方针产生了紧密的关联。这种关联尤其体现在第三场的策问中。策本身就是一种就当下政治、经济或军事问题阐发见解、向朝廷建言献策的古老文体。晚明时期,由于内忧外患频仍,这就使科举与时政的关系更加密切。第三场“策五道”以及殿试的时务策实际上就是朝廷直接就时事问题问计于广大士子,以此考察他们的政治见识和政务能力。因此在科举考试中,除了首场的八股文,第三场也非常重要,它要求考生不仅要有问题意识和对时事的洞察力、判断力,而且还要与朝廷既定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袁黄万历五年之所以落第,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五篇策文没有坚持“政治正确性”。
袁黄的科举经历也说明传统的认为科举考试只重首场,二、三场只是走过场的观点是错误的。明代,因第三场而落第者,袁黄绝非个案。崇祯十二年,侯方域参加了南直隶的乡试,“举第三人”,但最终却因第三场的策触犯时忌而见黜。另一方面,因第三场成绩优异而中式者也不鲜见,如袁宏道万历二十六年参加乡试,考官“见其后场,出入周、秦间,急拔之”;再如归有光第九次参加会试时,首场的八股文“去有司之绳墨甚远”,但却因第三场“真巨儒笔也”,“遂得中选”。所有这些都说明首场虽然最关键,但因为第三场关乎时政,因此在科举考试中的地位亦非常重要。这也从另一个方面体现了科举与国家政治之间的互动关系。
本文刊发于《中国史研究》2020年第4期,题目为《晚明科举与思想、时政之关系考察——以袁黄科举经历为中心》,如引用,请以刊发版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