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技术服务类企业可以享受核定征收政策


 咨询、技术服务类企业可以享受核定征收政策

其实现在很多的企业稍微有一点规模的,都会提前做好税收方面的筹划,如果税收全部集中到一个主体上,税收压力肯定比较大,因此分散主体公司的税收也是目前税收筹划的方式之一,通过单独成立企业,单独对接业务,来降低综合的税收压力。亦或是通过地方的一些税收优惠政策来筹划,两者并用,分包业务。

如现在运用得比较普遍的地方总部经济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就是通过在地方经济园区成立公司,承接业务进行经济活动,或者把原主体公司的业务直接分包到新注册的公司,从而享受园区的税收扶持政策,获得财政奖励,减轻税收压力。

注册企业分为两种,一种是直接注册有限公司,可以获得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奖励扶持政策,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都可以获得地方留存部分的50%及以上的奖励,地方留存分别为50%-40%,如当期增值税缴纳了100万,那么就可以获得25万的奖励,企业所得税是同样的道理!

二是注册个人独资企业,申请所得税的核定征收,同样是通过个人独资企业分包业务,比如主体公司服务部分的业务,个人独资企业主要就解决公司进项成本费用缺乏的问题的,因为核定征收不看进项成本费用,依法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的征收率当前为1%,附加税为0.06%,所得税不看进项成本直接核定开票额的0.6%,算下来的综合税率在1.66%之间即可完税。

个人独资企业是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额限定500万以内,专票普票都可以开。

总部经济形式的税收优惠政策都不要求企业实地办公,地方园区皆可全程托管,非常的方便快捷,解决企业成本问题,降低各项所得税等。2021年初做了多年核定征收的上海各地的园区突然停止了核定,而其他一些地方园区的核定征收没受影响,依旧可以继续核定征收,如河南,山东,重庆等地。

很多企业都存在进项成本费用缺乏的问题,如一些建筑,建材类的企业,很多合作方是个人类型的,个人没有办法开票,自身就要承担企业所得税部分,所以自然人个人代开也是目前比较适合解决成分费用的一种方式。

如某建筑企业从某商贩购了一批材料,但是商贩不能开票,提供不了对应的成本票,那么就可以让他以个人的名义去税务代开成本票出来入账使用,现在在一些地区的自然人代开也是优惠形式的,不是按照个人的劳务报酬缴纳的,而是可以按照个人的经营所得税缴纳的,增值税1%,附加税0.06%,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为0.6%(经营所得税),综合1.66%即可完税,并附有对应的完税凭证,不会在年度汇算情况,能开的类目多,基本没什么限制!具体详情可关注《节税顾问》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