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章 实验:人脑理性极限(二)


  

  实验课题(NO:23)社会实践者能否生活在唯理性中?知识精英何以要走与民众相结合的道路?

  人脑理性极限的第7种特定“实验”。

西方经济学研究者常常会忽略的一种似是而非的现象,即以自己的理性思维优势主观确认或“单边约定”那些普通人置身于实践中的具体行为方式,并强调“理性的社会”就是服从那些有严密逻辑规则的经济学原则。实际上,除必须强制执行的行为规范、技术规范外,其他知识原则其在行为层面的运用中,不能做到独尊经济学家的唯理性判断。

其中道理是什么?说起来很简单:因为你的知识理论和经济学原则不仅要面向客观实际而且要适应客观实际、要融入大众亲历的实践过程,才能产生实效。这里,就很有必要询问一句:你针对大众践行而思考的经济行为原则是否与人类整体的脑功能思维状态基本相同或基本适应?

答案是:未必!而且在多数情况下应予以质疑,少数情况下必须予以否定。长期从事自觉逻辑思维的学界知识精英,当其没有与大众的实践行为相伴随、相融合时,其中绝大多数学者不能做到与在实践氛围中的经济行为人,两者之间遵守相同的人脑微观物质运动机制。

主要依靠自觉逻辑神经功能产生的思维判断,与在实践氛围中依靠自发的传感性神经功能链接自觉逻辑神经功能的互动,并所产生的经济动机与经济行为,两者间多数不能达到吻合,少数还差距明显。而实践对真理的要求是什么?它既要符合理性判断规则,还要符合实践条件。

  而且,真理相对于客观实际的近似性,是一切真理的上限。“理性极限原则”类如铁律一般。专事于搞理论、搞学术研究的人,需要经常压抑感官和感觉功能,需要使自身传感性神经功能达到麻痹状态,才能专注于某一概念前设条件下的严密逻辑推理,以及针对概念形式的精准判断。他们甚至能脱离客观实际从事纯概念逻辑推理和演绎,比如数论。

  2005年加注:本书其后章节将充分阐述的“动机互换原则”、直觉灵感与自觉逻辑思维的链接互动、以及理性与非理性相互交叉融合的高级创新思维方式才可构成比较先进的脑动力,和比较完善的人脑“灵性”。在此也明确指出:此种互换、互动和融合,是唯一能一步一步突破人脑“理性极限”,推动创新思维持续延伸的科学途径之一。)

相比之下,那些经常置身于实践氛围中的人脑,其功能表现有不同。在外界信息不断刺激下,他既无法抑制自发的神经传感功能的作用力,也需要自我强调遵循自觉概念基点上的行为决策。综合知觉积累的自发响应优势与自觉概念积累的逻辑思维优势,通常是交互产生作用的。

尤其是在交互作用下,人脑本来应该服从理性规则而严格推导概念判断,却因其应所要求的逻辑思维深度,常常达不到学术研讨者和理论研究者在宁静环境下的概念思维深度。于是,在实践氛围中,常见人脑综合知觉响应要占上风。这使置身实践氛围中的理性判断和行为决策,与在宁静状态下产生的唯理性、唯理智概念判断及行为方式,大相径庭。

  其根本原因,正是由于不同环境下的人脑微观物质运动,实际是遵循着不同的链接响应机制、表现出不同的神经链接通路所造成的不同运行规律。你想用经济学知识定则把所有普通人都培育成大脑始终如一的“唯理性”状态,并彻底消灭人的感觉优势,那是一厢情愿。

  社会只能立足理性思维原则并兼顾非理性原理去调整人的感觉优势,同时依据理性思维原则随时更新知识理论、随时创新科技概念,使所创理论为适应民众综合知觉积累与自觉概念积累两者间达到基本统一,使全民族的直觉响应条件与科学的理论知识体系之间达到基本统一。绝不可寄望用自觉概念系统消灭人的直觉响应条件、用理性规则完全取代非理性行为取向。

  此一话题,更深入的思考还涉及科学真理本身。但凡是研究行为科学、行为经济学等涉及到动机取向、涉及到人脑微观物质运动等脑科学学问,都要考虑人脑的理性状态和非理性状态两个缺一不可的互动条件,即综合知觉积累与自觉概念积累两个基本的互动条件。不可单纯以西方行为科学家在绝对理性状态下所得出的科研结论,去衡量生活氛围中众多普通人的行为方式,即便是获得过诺贝尔大奖的经济学科研成果也需要辩证对待。

看看具体实验结果是否支持上述观点?

先选择一种自然前提条件——先后有10人在头脑比较冷静的状态下也就是确认其在理性或理智状态下,令其接受一项不直接涉及自身利益的、抽象的、理论化的简单询问调查:“是钱财可贵还是生命更可贵?”

  10人均答:生命更可贵。

  若换一种自然的前提条件,同一调查结果立刻就发生了情况变化!实验方案设计是:让眼前的一沓人民币与眼前消费者人生安全构成直接对立选择,并联系为直接涉及某人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冲突性行为取向。此时就发现人脑在实践中权衡冲突性和复杂性利益选项时,常因眼前事物给予感官感觉和大脑的刺激性较强,多数人的经济行为决策就不再以高度的理性思维去寻求理论上的“纳什均衡”矩阵,而是以综合知觉中的感觉优势为取向。

  此时的委婉答案令人称奇地一致:钱比命更重要。

上述来自实践的科研实例是这样被发现的:已知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研发和制造轻型商用车的国内领先水平,其产品安全性能、环保性能和节能性能等三大技术保持与国际同步,尤其是整车的安全性早于2003年即达到欧洲安全法规三项标准。这家公司所生产的轻型车系列经数次碰撞实验检测证明,当司乘人员发生交通意外时,其整车安全技术可在很大程度上保障生命安全。应该说,整车质量最大限度保护了用户利益。

可是,市场反馈的情况则出人意料。多数轻型商用车用户宁可选择便宜800元的不安全不可靠的同类其他品牌,却少有用户把行车安全摆在首选位置。未通过安全法规检测的同类品牌,其市场占有率是东风轻卡的两倍多。

为此,笔者访问了那些用户。

  问:便宜了800-1000元,质量不可靠,合算吗?

  答:厂家保修10万公里,有10万公里,钱早就赚回来了。

  问:保修不等于保命,出了事故把命搭进去,岂不一切都完了?

  答:看你说的!好不容易攒钱买台车,哪能经得起出事!车撞坏了,人活着还有啥意思嘛?(幽默:此种答话令人想起一破产就跳楼的人!)

  当金钱与人生安全两者间发生选择性冲突,且尚无危险贴身,但却能直面800元现钞”的权衡选择时,平稳的自觉逻辑和严格的理性思维就受到干扰。由于眼前利益和看得见的利益拥有刺激和激活人们生活中既已养成的综合知觉中的感觉优势,此时人脑综合知觉积累所赋予大脑的响应优势会强势介入,并对众多人的经济行为取向产生先导作用。

  解决上述问题的途径,当然需要改变现实条件和贫困面貌,但那是目标长远诉求。而在当下和眼前(此一例证举于2004年),则更需要针对对象创造感觉引导感觉、改善综合知觉响应条件。实践已经证实:直接依靠单一理性思维——依靠自觉概念系统输入,收效甚微。

  现实中,经济行为决策不限于金钱与安全之间的冲突性选择。人们于日常生活中所形成的综合知觉积累赋予每个人的好恶感、迷信程度和偏爱程度,随时都在决定每颗人脑的自发动机取向。感官感觉优势在与自觉概念思维之间,偏偏总是前者抢占先机,予人先导。

中山大学一位教授在其《新编博弈论平话》(注:中信出版社2003年11月出版)一书中,专门谈到(101页)行为经济学“博弈论”基于“利己理性人”假设的必要性。先生认为,人们批评博弈论基于“利己理性人”假设,那是对现代经济学的“无聊的批评”。

书中独到地选用美国著名小说家欧·亨利的短篇小说《麦祺的礼物》那种意外结局,来告诉市场竞争者一种道理:即在情感(注:人的情感是综合知觉对外表现的一种)博弈中,如果非理性的完全关爱别人而不是首先利己,那种状态既达不到利己目的,也达不到利他目的。

  本书在这里要强调指出:国内高等院校经济学教授多数,其在讲解博弈论时并没有完全弄清楚一个基本的理论问题,即“利己的人”并非都是理性人,“利他的人”也然。西方现代经济学存在的明显缺陷是:那些权威学者总是在一些最基本理论是非上研究深度不够。

笔者认为,学界——尤其高等教育传授者,还是不要轻视马克思的一些基本道理为好。存在决定意识,“社会概念共识”决定现实的理性行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如果这些高屋建瓴的思想观点被轻视了,许多简单的理论是非就纠缠不清,就没有办法梳理清楚。

比如,在完全私有制条件下或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则不健全条件下,“利己”是经济制度或初级市场环境所决定的行为取向,如果大脑不遵守常识概念就不是理性人。但中国是多元化经济制度,利人利国利民才是根本的理性选择;法律允许范围内的“利己”也是理性的。

高等教育不可依据他国意识形态和他国基本制度把“利己”视为“理性”,把“利他”视为“非理性”。不同国家的经济基础决定不同的意识形态,人是否“理性”,因社会制度不同而不同。

《新编博弈论平话》中说欧·亨利的短篇小说《麦祺的礼物》那一对情人的表现是绝对非理性行为表现,理论依据是什么?不是因为那对情人完全“利他”,而是由于男女双方完全凭借“爱的感觉”做决策。公平说,两个恋爱疯子感情太深,就其当时俩人热恋中的氛围来说,“理性人假设”才是真的无聊。任何经济学权威挡不住那对情人在经济决策中的情感参与。

  其实,男女主人公在都割舍了各自的“最爱”,并且真诚地献给对方之后,他们相互已感受到了人间情感的最美,亦然都获得了爱的幸福体验。何况“爱情经济学”全是非理性公式:“为了爱我不计较成本和代价!”应该指出,以是否“利己”为标准,来界定是否理性或非理性,恰恰是某种概念被偏执地融入综合知觉中而对外响应的一种非理性表现。

  生活中的自觉概念思考及决策动机,其与理论中的科学原则相比较,体现的是两种不同人脑的微观物质运动规律。完善的行为科学一定要把两种高级神经活动都想到,并积极建立适合调整对象践行之行为方式的经济学管理学,确保理论判断尽可能做到近似于大众实践。

  把上述理性思考概括起来,有四点总结。

   1.经济学家绝大多数都是理性思想者。在理论探索中自当以较全面的创新思维方法把人脑理性与非理性两种状态及其互动关系,都兼顾起来综合研究,即综合考虑经济人对象在决策中的理性与非理性表现相互作用的主要规律性。这恰恰是在脑科学领域致力于充分反映人类文明与进步并积极推动其实践活动达到崭新水平的较高理性智慧的体现。

   2.反过来,只承认或只认可或只设定研究对象“利己理性人”或“利他非理性人”之单边主义前提设定,则是不完全理性之表现,即属于“初级理性”头脑。它只尊重了一种自觉概念系统,忽略了另一种概念系统。尽管此类学者皆自视自我属于理性思维,但却对自我理性的片面性并无察觉,对某种概念被融入综合知觉的痴情响应状态毫无警惕。

3.为了行为经济学的操作运用目的,针对研究对象主观给予“理性人”前提条件假设,亦可视为一种科技手段,且有有限的操作用途。此种操作用途主要适用于管理阶层中能够达到高度自控的管理者,其在局部范围、在阶段性时间内对多数人行为方式而实施的有效管理管控。但,是手段不是目的,若寄望以此来替代人脑其他功能,科学性即存疑。

在上述单一大前提假定条件下,管理者通过组织机构和制度规则把个人意志转变成团队经济行为完全可行。然而,又必须懂得:单一理性手段若无中途调节、间歇,其持续运作结果,会导致人格周期性紊乱。原因很简单,当人的感觉优势需要尊重时却持久未得到尊重,即可造成人性的一半长期受压抑——分阶段压抑完全符合效率原则,无间歇则紊乱。

   4.应该承认,在公共事业、国家事业和团队事业领域中的经济决策,必须依靠有高度理性智慧的管理者依赖先进的制度规则,来下达统一指令并统一意志。如此,才能率领团队有效参与国家之间、团队之间的经济博弈。但另一方面,也应该承认:经济社会运作的更广泛领域是个人自由消费领域,也是依靠个人满意度赢得幸福感的经济领域。

面对后者,以既定的自觉概念为前提条件,即遵循理性人“博弈矩阵”的行为方式,将受到人脑感觉优势自由舒展的冲击。

因此,在普通民众消费领域,以最高理性原则来兼容非理性原理,即针对对象调整感觉创造感觉引导感觉,显得尤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