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的功能


  大学的“四大功能”:

  (1)1088年意大利博洛尼亚大学成立,大学的第一功能形成:以培养人才为中心;

  (2)1810年德国洪堡大学成立,大学的第二大功能形成:除了以培养人才为中心外,也以科研为中心,由此形成“洪堡模式”:科学研究+专业技术工人培养(对应的“纽曼模式”,是注重心智训练、理性训练、思考训练,传授普遍性知识的自由教育、博雅教育或通识教育);

  (3)19世纪30年代美国部分西部高校和农学高校为发端,把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相结合,形成了为社会服务、推动社会进步的大学第三大功能;

  (4)大学利用其特有优势,促进不同文化间的交流与融合,消除歧解、敌视与冲突,形成大学的第四大功能:促进文化的传承、会通与共识。

  (以上信息来自网络资源的汇总、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