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长岭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判决书送达后,双方当事人均服判息诉,并对法官给予高度评价。
被告赵某驾驶一辆货车自南向北行驶,行至事故地时,与自东向西驾驶小型轿车的原告杨某相撞,致双方车辆损坏,杨某受伤,后杨某被鉴定为十级伤残。该事故经长岭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认定,赵某承担主要责任,杨某承担次要责任。经确认,赵某驾驶的车辆在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交强险。事故发生后,杨某因与赵某及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故向长岭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庭审中,承办法官就“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如何赔付”、“双方事故责任均有损失如何赔付?”等焦点问题一一释疑解惑。随后,当庭作出判决:被告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付之后,被告赵某赔偿原告杨某剩余经济损失8000余元。
判决后,为督促当事人及时履行赔款义务,承办法官开展判后答疑工作。“大家对本次判决结果有无异议?关于判决内容,还有没有不懂的地方?”在了解赵某希望抹去赔偿零头后,承办法官即刻与原告杨某交流。“咱们这方抹个零,看似亏了几百块,但是拿到赔偿款的时间却可以得到保证,何不考虑考虑?”经承办法官沟通,杨某同意赵某向其赔偿8000元后,不再向赵某主张其他损失。在承办法官的见证下,8000元赔偿款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全部履行完毕。
判决不是民事案件的终点,“事了”才是司法工作的追求。下一步,长岭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大力推动判后答疑实质化运行,将更多的“不愿赔偿”变为“服判息诉”,切实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法官心声
本案的当事人从“不愿赔偿”到“服判息诉”,经历了“不懂法理-信任法官-接受法理-接受判决-主动息诉”的全过程,该过程是否顺利,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庭审中法官情绪疏导、释法明理是否到位,判决后法官释法答疑是否充分。就本案而言,原告最关注的问题是判决生效后赔偿款项能否立即给付,被告最关注的问题是在原有判决基础上,赔偿金额是否还有协商余地。
因此,把握当事人关注焦点问题,逐一释法析理、做好判后答疑工作尤为重要,法官要做的就是把案件判公、把法理释明、把人心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