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改朝换代的杀戮?


 

如何看待改朝换代的杀戮?

 

看到微信公众号为“明史学会”发表的“《清史》出版为何两次审核失败?”的文章,略有所思。

人类历史上的战争有很多,因为战争而被残暴杀戮的人不计其数。其中,有一类残暴杀戮让人思考,这就是改朝换代的残暴杀戮。一些人为了执政信奉枪杆子里面出政权而发动战争,不惜牺牲无数人的生命。满清人为入关,对中国大开杀戒,据说,入关后,也有不少汉人因为不支持拥护遵守清律而被残暴杀戮。这种情况,使我想到了中国执政的过程,这个过程几乎与其他所有相似的历史过程雷同,这其中也是有着相当多的人的牺牲的。当然,中国历史上,与今较近、与我们较近的有一个例外,就是民国推翻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统治的改朝换代过程。据我的判断,民国改朝换代清代,可能是大中国历史上牺牲人口最少的改朝换代事件之一,值得思考。

为什么民国改朝换代清朝牺牲人的生命相对较少呢?这与清朝腐败透顶有很大的关系。人们常常“瓜熟蒂落,水到渠成”。清朝之所以能被以较少的生命牺牲而被改朝换代,就是因为它本已摇摇欲坠。面对这样的虫蛀腐朽羸弱之木,稍大点的风都可能把它吹倒,甚至没有风,它自己也会慢慢地死掉倒掉。也就是说,事物的灭亡,往往有其内在原因,内在原因是主要的,外在原因则是次要的。

而那些并没有完全走向自我灭亡的朝代,你要推翻它,要对它进行改朝换代,则可能需要付出巨大的牺牲。19世纪中叶,马克思创作并出版了《共产党宣言》和《资本论》第一卷,完成了《资本论》第二、三卷的创作,明确坚信,欧洲资本主义已腐朽至极,将很快出现无产阶级推翻资产阶级统治、建立无产阶级政权、消灭私有制、建立公有制的革命,提出了“资本主义必然灭亡,无产阶级必然胜利”的“两个必然”论断,简言之,欧洲需要无产阶级进行暴力革命改朝换代。但是,看到1848年的欧洲革命和1871年的法国巴黎公社革命失败后,马克思决定暂不出版《资本论》第二卷,并把“两个必然”修改为“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的物质存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这就是人们常说的“两个决不会”。马克思从“两个必然”转变到“不出版《资本论》第二卷”和“两个决不会”,对他个人来说,是重大的思想认识转变,对于社会来说,则是避免了巨大的牺牲。马克思致死都没有出版《资本论》第二、三卷,很可能是因为他已深刻认识到自己已有的判断是错误的,在我看来,这是一个理性的和对社会具有责任感的思考者的有良心和正确的决定。

对于中国来说,国民党在台湾实施从一党执政到多党竞选,从而使自己暂时和平地失去了政权,这也算是一种改朝换代方式,但是,这种方式是执政者主动依法所为,是和平的,并没有残暴的杀戮。香港、澳门回归中国,由英国和葡萄牙统治变成中国人自己统治,是和平地改朝换代的。这此都值得思考。当然,国外的此类情况则较为普遍,比如,欧美基本上或四年、或五、七年,也会改朝换代,都是和平方式实现的。美国这样的历史已有近两百年了,值得借鉴。

总之,对待历史上改朝换代过程中的残暴杀戮,我们既需要思考,更需要比较,要反思、博思、借鉴。这恐怕应当是历史学家、政治学家、哲学家和所谓的区域国别学家们应当研究的课题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