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数据资产为中心的文化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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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01 文化数据资产对资产结构的重构

  3. 文化资产是能够进行价值计量的文化资源,是文化资源及价值体系的核心,也是文化金融服务关注的核心,因为在文化经济活动中涉及的资产类型中,文化资产是核心资产。在传统的文化经济时代,文化产业或文化行业文化资产的形态主要包括三种:

  4. 一是以版权(著作权)为主的无形资产。在影视、传媒、演艺、游戏等内容型的企业中,其核心资产就是版权资产。

  5. 二是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主的传统文化资产。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非遗既要保护,也要传承,而通过产业经营是传承的最好方式之一。在经营中,非遗的产权涉及原始产权归属以及衍生的知识产权等一系列问题。

  6. 三是具有文化价值的实物资产等。历史文化建筑、文物、实物形态的艺术品等,这些文化资产的价值不是体现在其实物的实用性,而是附着其上的文化价值。但是,这部分文化资产当中,有一些虽具有经济价值但不能参与市场交易和流通。

  7. 文化数据资产的出现正在重构文化产业的文化资产结构。在数字经济时代,数据与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人力资源等一样成为生产要素之一,那么数据就是有价值和价格的。所以,对于产业来说,文化数据资产也将成为文化资产的重要形态。同时,数字技术通过对其他资产形态的数字化,也形成了数据形态的资产,这对文化资产结构是更大的重构。

  8. 文化数据资产还会重构文化企业的资产结构,企业资产结构的变化会影响文化企业资产管理方式和模式。这个角度的观察,除了产业层面的结构类型以外,还可包括以下几个维度:

  9. 无形资产与有形资产。数据资产是一种特殊的无形资产,数据资产的增加会使文化企业无形资产比重大幅度增加。需要注意的是,部分数据资产不能从企业独立分割,如果非要加之以价值,就与商誉类似。

  10. 流动资产与固定资产。作为一种生产资料,购买的大多数数据资产具有长期占有和使用权,如同购买固定资产,可纳入固定资产投资范畴。企业自身产生的数据资产,由于具有生产的长期可用性,也具有固定资产性质。是否和如何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财务和会计界目前还没有统一认识。

  11. 长期资产与短期资产。占用期限决定了资产是否属于长期资产。从数据资产与企业生产的相关性看,大多数数据资产应属于长期资产。

  12. 金融资产与非金融资产。数据资产有投资价值,但不属于金融资产。


  13. 02 数据资产质押信贷与文化数据信托

  14. 企业的资产形态或结构的变化,必然引起各类资本供给方的关注。数据资产有自身的一些特征,这些特征是金融机构和投资机构必须事先就要有所理解的。

  15. 数据看起来是无限量供给的,它只会越积累越多,但是数据要成为有价值的资产不是依靠“自然生长”,而是需要经过系统性创造,需要对系统性创造的能力进行评估。

  16. 数据资产与其他资产的消耗刚好相反,数据不会消耗掉,而且边际成本会越来越低,所以在数据资产估值时要注意前期成本。

  17. 很多数据资产有一定的时效性,尤其是消费端形成的消费数据,在静态情况下随着时间推移其价值有可能大幅降低。

  18. 数据资产还有一个重要特征是确权难,数据在资源形态时便是如此。

  19. 以数据资产为基础设计金融服务产品是具有实验性的工作,2016年在我国出现了首笔数据资产抵押贷款,即贵阳银行为贵州东方世纪公司发放的金额为100万元的“数据贷”。20219月,杭州银行和上海银行分别为杭州市滨江区的两家企业提供了授信,也是数据资产质押贷款,金额分别为500万元、100万元。这两笔授信的特点是数据资产是居于区块链的,贷款企业将相关数据存至区块链存证平台。

  20. 以数据资产为抵质押进行贷款的金融产品在未来会成为很重要的一种产品类型。与传统的资产抵质押不同的是,数据资产的确权和评估更加复杂,除了担保机构,还需要数据资产评估公司共同参与。因无形资产比重较高的缘故,文化企业实际上在资产抵质押方面一直都是捉襟见肘,文化数据资产出现后,这种情况会不会有改变?

  21. 2021年初,《麻省理工科技评论》在杭州发布2021“十大突破性技术”,将“数据信托”赫然在列。英美等发达国家很早就注意到了数据关系链条上的信托关系和相关责任,也注意到了开发数据信托产品开发有利于资产的有效利用。我国的一些信托公司也在探索数据信托产品开发,如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中航信托发行首单基于数据资产的信托产品,总规模为3000万元。中航信托还参与了一个“数据资产信托合作计划”,在这个领域一直保持领跑者的地位。2021年,在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主办的“数据要素市场培育高峰论坛”上,由清华x-lab数权经济实验室、国研智库创新科学园、北京互联网法院、北京市大数据中心、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中航信托等发起单位共同组成的数据权益保护课题组发布了“数据资产信托合作计划”。

  22. 中航信托研发与产品创新部高级研究员禄琼一直在跟踪研究文化信托业务,她在一篇《“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框架下的文化金融范式探索 ——以文化信托为例》文章中对开展文化数据信托业务的内在逻辑一个基本描述,她认为,数据信托就是通过搭建数据信托产品回应客户的客观需求,利用信托财产制度的特殊性,将数据权属的所有权与使用权以及受益权相分离。文化数据信托业务的主要机理是(如下图):有融资需求的文化企业作为委托人将自己所持有的某一个数据资产包即数据资产作为信托财产设立信托计划;受托人信托公司发行该信托产品,将信托受益权转让给投资者,委托方通过信托受益权转让获得现金收入;受托人将数据资产包委托给专业的数据服务商对特定数据资产进行运用和增值;向社会投资者进行信托利益分配。在这个过程中,既完成了资金的循环,同时也完成了数据资产信托财产的一个闭环。


  23. 文化数据信托业务的主要机理

  24. 银行和信托机构在面对文化企业的数据资产时相对谨慎,尤其是银行,更是要奉行安全性第一的原则,所以围绕数据资产进行文化金融服务创新需要一个艰难的过程。
  25. 不同的是,股权投资基金在向文化企业投放资金的时候,对具有数据资产优势的企业可能更加感兴趣,如果企业说他们的主要资产是大量的数据而且可以变现,那么他们的热情则会相对较高。他们会对企业的价值重新进行评估,以期发现投资机会。通常情况下新型资产投资不是巨大的机遇,就是巨大的陷阱,但是私募基金具有一定的冒险禀赋,会在安全性和收益性之间权衡。
  26. 在金融服务当中,我们可能要注意到一个趋势的变化,那就是在数字技术条件下资产的抵押功能将大大弱化。因为在数字技术平台下企业的信用评价将更为简便而准确,未来大多数的企业都无须资产抵押就可以取得贷款或贷款授信了。

  27. 03 文化金融基础设施新结构

  28. 2017年起,我和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杨涛研究员开始共同主持编写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文化金融蓝皮书”,这个系列行业研究报告已经连续出版五年。我们每年都会提出一些比较新的政策性建议,其中2018年的报告就提出“文化金融基础设施”这个命题。
  29. 我们在2019年的报告进一步提出了推动文化金融基础设施两大支柱建设(文化产业信用管理体系和文化企业无形资产评估体系)和推动文化金融专项统计与文化金融市场信息系统建设的政策建议,这些都是文化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除此之外,文化金融基础设施还有文化生产要素市场机制、文化金融管理规范与行业标准、文化金融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体系。
  30. 在《中国文化金融发展报告(2020)》的总报告中,我们提出要“关注文化数据资产及文化数字资产管理体系建设”。报告提出,在文化金融基础设施方面,除了要持续推动构建文化金融“两大支柱”(即文化产业信用管理体系和文化产业无形资产评估体系)、持续推动文化金融专项统计及文化金融市场信息体系建设,还需要特别关注文化数据资产及文化数字资产管理体系建设。文化数据资产及文化数字资产是文化产业新经济形态转型中的最重要的特征,也是金融需要特别关注的资产形态变化[1]
  31. 随后我在中国经济网上发了一篇文章《文化数据资产将成为未来最重要的文化资产之一》,提出在文化数据资产与文化金融服务体系的关系中,很重要的一方面就是文化数据资产成为资产评估体系的重要对象,成为基础设施的重要要素。文化数据资产评估与管理体系能够成为文化金融基础设施的一个组成部分,是文化数据资产的基础性价值。

  1. 文化金融基础设施之中的文化数据资产评估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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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文化数据资产评估与管理是文化金融管理的一个新课题,更是文化金融服务体系构建的新课题。金融视角下,数据资产管理一旦形成了全行业的规范性,就应该具有了金融体系中的基础设施属性,同理,如果文化数据资产评估与管理体系能够建立起来,那么将会重构文化金融基础设施。我们目前还无法更深层次认识这个变化的意义,但至少可以断定,它能为文化金融产品创新、机构运营和市场成长提供更坚实的基础保障。
  4. 数字技术与文化金融基础设施之间的关系,不只是增加了文化数据资产评估与管理体系这个新内容,事实上,其他基础设施也都会与数字经济与数字技术产生紧密的关系,如数字技术在文化产业信用管理和文化企业无形资产评估当中的应用。所以,数字技术将驱动文化金融基础设施实现全面变革。

  5. [1]金巍、杨涛,中国文化金融2019:站在十年成长的时间节点[A],中国文化金融发展报告(2020[R],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