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為決人生之品質不過四者之綜合:基因、機遇、勤奮、擇師。
所謂基因,遺傳天物,定人天資聰愚,不可逆改,此所謂命也。歎人當自知者而非人盡知。知之者可以盡形壽。
機遇者,環境之物也。投生之家,生長之處,所逢之時之類。生於官宦之家與蒿蓬之門,自有機遇之萬千差別。古縱有科舉之窄門,亦是機遇少入柴扉家,酒肉之臭繞朱門,故世有投錯胎,不逢時之怨,實機遇之別也,世有傳“機遇專為有準備者而設”,千萬別信,此君“不下庶人”。
所謂勤奮者,乃人之中下者改生存狀態之內在原動之力。世有幸存者差視現象,人們只選擇自己願意選擇的所謂成功的勤奮者,而遮罩了死在錯誤的方向與路徑上骨灰如沙漠的勤奮者,今有“躺平者”之說,非是人性退行,難說不是另類之“勤奮”。
所謂擇師,即選擇自為為是的人生階段性領引者。師者,智也。從師即從智也。即向智者學習接近宇宙人生真如實相之術。若否,做一山氓野婦,順天從序,自生自滅可矣,不必有師,自不必擇師。
擇師即擇對天理時序的深度理解者,從物性中知通人性者。擇而從師乃在實現自我精神啟蒙,以增加自我有智生命之長度與厚度爾。擇師為己而非為師,故,擇師有術,從師有敬,“尊師”有道;師之為師必有拒從而師之者。
中文之“哲”,乃“親近智慧之義,哲潤在心智不在形物,其意亦遠,不著常物;其門亦窄,“雖設而長關”;故寂寂寥寥,此態正也、常也。
物以類聚,人以道分。
基因、機遇、勤奮、擇師,類聚而道分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