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7日,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厦门市翔安粮库三期工程(施工)中标公示,从招标过程了解,该中标人所提供的业绩疑点重重,投标资格条件遭受质疑。
厦门市翔安粮库三期工程(施工)建设单位为厦门市翔安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代建单位是厦门市特房海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厦门市翔安区内厝镇锄山路翔安粮库一、二期项目南侧,本工程总用地面积 79992.861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3387.993 平方米,建筑高度最高 49.35 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 3280.521平方米,最大单跨跨度 26 米,建安投资额约 33600 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浅圆仓(建筑主体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单仓仓容 7350 吨)30 座、汽车接收站、工作塔、机械库、油罐基础、扦样房、总变配电室、一站式服务中心、倒班房、门卫、室外配套等工程。
该项目5月9日发布招标公告,5月30日网上电子开标,6月1日至6月5日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中建四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和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联合体)。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有投标人提出质疑,因没有用印签字不予受理。
经查询第一中标候选人提供的业绩存在很大疑点,中标候选人公示业绩为:中央储备粮昆明直属库新建昆明粮油中心库储备仓储项目,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该项目工程名称在基本信息、招投标信息、合同登记信息、竣工验收各个阶段工程名称均不相同,且项目名称后缀部分与公示的存在很大差异,实际施工内容与四库一平台备案内容张冠李戴,缺乏逻辑。
招标文件显示,本次招标的业绩要求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采用滑模施工工艺的钢筋混凝土圆筒形粮仓(筒仓或浅圆仓)建筑工程且业绩指标达到总仓容 10 万吨及以上业绩。
据资料显示中央储备粮昆明直属库新建昆明粮油中心库项目分三期进行,一期二期在2016年初已经完成,并且通过了环评竣工验收,并投入了使用运营;三期工程包含5.5万吨的立筒仓在2018年5月完工,2018年6月完成水土保持工程自主验收及环评竣工验收。
据资料查实,该项目招标要求的业绩,10万吨的浅圆仓施工部分,属于中储粮昆明直属库二期工程,于2016年3月24日竣工验收。据招标文件第67页4.1.9第4条:“通过上述平台查询的“竣工验收日期”与上述第2项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日期不一致的,以较早时间为准。”竣工日期2016年3月24日,毅然超出了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的近五年。
投标候选人公示期,有单位因此提出质疑,据厦门市招投标中心透漏,不知什么原因突然终止程序放弃调查,问题更加扑朔迷离。
有关资料记载本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曾于2022年9月1日参与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仙游储备库搬迁重建项目招标,2022年9月30日作为中标人放弃中标人资格,经查实涉嫌投标备案业绩问题(贵州省储备粮管理总公司西南储备粮库),自动放弃中标:
据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2年9月30日中标候选人公示显示:贵州省储备粮管理总公司西南储备粮库总建筑面积37018.31平方米。钢筋混凝土浅圆仓面积23571㎡,20座浅圆仓,单仓容10000吨,总仓容20万吨,圆仓最大跨度39.5米,浅圆仓采用圆筒结构滑模施工方法。
实际情况据查实:贵州省储备粮管理总公司西南储备粮库(西南粮食城)是10万吨浅圆仓、10万吨平方仓,共计20万吨,项目业态与实际不一致。导致仙游储备库搬迁重建项目流标,极大浪费公共资源,破坏福建省公投项目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投标业绩问题被举报,除了自动放弃中标,是否还会受到处罚值得深思?厦门市曾发生一期投标业绩造假案例:罚款600余万,列入建筑市场“黑名单”,很长一段时间内不得参与投标。 如果用造假的业绩参与投标,过往使用该业绩中标的项目是否会追究责任?也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赵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