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不告官不理”不是党性遵循


   我們提出依法治国方略已有將近四十年曆史。从《民法通則》到《民法典》的完善也有近三十年曆程。人們并未覺察到,當依法治国的口号响彻云霄時,民不告,官不理的法学原則也滲透到党員干部的骨子里。

  記得上世紀八十年代在軍隊做新聞工作,那時政治机关新聞机构編輯記者比一般机关干部挑選更严,不像現在只要专业对口就行,还要求具俻政治敏銳性和新聞洞察力。

   四十年前,雖然身在領導机関,但時時刻刻都在关心基层。那時,沒有民法,但是,有党性。那时,也不懂民不告官不理的法学原則,却懂得凡是損害群衆利益、有損党的形象的事都在自己堅守党性的調研報告采写范圍。

  那个年代,绝不是沒有党風党紀問題,問題也同樣頻繁發生。但多数問題都會及時發現,及時糾正。那个年代,只有擱在明处的极左冤案正在清理,从來沒有損害群衆利益的冤假錯案像現在這樣堆積如山。

  我們确认过一項概率研究結果:報社每收到一封反映基层問題的來信,可代表同一問題在同一基层單位六个人感同身受也發生過,种种原因,只会有其中一人写信反映。當時,內部參考也登載西方国家一項研究结论,説一起故意殺人案可涵盖同一區域至少有一百三十人因同一原因産生過不滿情緒,其中,有十一人起过殺心而又放棄。這种概率理論,对當時搞基层調研幇助很大。我退休前,很震惊所在国企因工資待遇發生一起刺杀高管一死一傷惡性事件,可惜因条件限制,不能再次調查确认同一事件問題的涵盖率。

  四十年前,凭著对基层、对群众負責的党性覺悟,很重視每一封讀者來信。這些來信不是个人申訴,而是反映基层党的干部作風問題。如果按現在的处理方式,程序上都屬于民不告官不理的范圍。但那時处理方式不同,凡基层反映問題都要列入專題调查,要尽快釆写出調查報告,促動各級尽快幇助基层群众解決問題。

  大家想想,這和今天各级都在念叨民不告官不理的依法治国的心心念念,是不是兩樣?那种不讲党性、只过度依賴法制解决问题的懶政作風,直接导致积怨破窗效應,导致基层民众的冤情越积越多。

我們希望中国的法治走出一条不同于西方的道路。記得中紀委老书記王歧山説過一句話,要把党性党紀挺在法律的前面。這句話真正表达了一个政党的先進性。各級党員干部不能把自己的崗位職責遵守,等同于普通公民的法律遵守。民不告官不理是法院立案規定,它不是党員干部的党性和党章遵循。

                        胡志平,20239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