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不为民做主----出路何在?
文/樊涛
家住昆明的樊先生,2006年2月16日与地产商签订购房合同,购买了云南京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昆明开发的"玫瑰湾"楼盘的房子,不想却由此陷入了两年之久的"仲裁"诉讼之中----打了四场官司,花费1800多元,维权一无所获,但却看清了仲裁员及中院法官违法行径的丑恶面目!
樊先生签订的《商品房购销合同》约定于2006年12月31日交付“经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合格,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该商品房”。
2006年12月31日前后,京鹏房地产公司以“报纸公告&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