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便面集体涨价”来得真不是时候,因为,它分散了立法者的注意力,让《反垄断法》避重就轻,最后对于真正的垄断,轻松放过,对于根本就不属于垄断的现象,却加以阻止和防范。
据悉,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反垄断法》草案时,相关人士曾义愤填膺地说,世界拉面协会中国分会组织拉面企业联合涨价,就是很典型的一个垄断行为。进而,如何防止行业协会成为垄断行为的推手和组织者,成为修改完善《反垄断法》草案的一个焦点。最终,“行业协会不得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从事本章禁止的行为”被加入到《反垄断法》条款之中。
与此形成鲜明对照,这些参与...
《反垄断法》已入歧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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