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文章归档:徐绣文

医药经理人

与耿鸿武探讨《给名特优新药留下合理价格空间》


笔者在药品招标采购三原则“质量优先、价格合理、行为规范”之“质量优先”与《给名特优新药留下合理价格空间》作者耿鸿武有不同意见,笔者认为质量是药品之生命,只有质量合格才能称其为药品,否则应该是假药,亦或劣药。质量优先应该是指只有质量合格才能参与招标采购,而并不是如耿鸿武所言,将合格药品分为一等品、二等品……

笔者认为该文所总结挂网招标三个假设前提都是合理的而且是可行的,一取得了GMP证书的企业,按照GMP要求生产药品都是合格的。GMP要求药品出厂前必须经过检验,合格后方能出厂。所以在市场上见到的,能够参与招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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