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陕西茵栀黄注射液”事件,您认为不完全是厂家的责任是吗?
我认为首先是医院和医生的责任。茵栀黄注射液在国内被普遍用于治疗新生儿黄疸,而其实新生儿黄疸基本上都是生理性的,是新生儿生长过程中的正常现象,大多数都不必治疗就会逐渐消退,少数需要治疗一般也采用行之有效的光疗,而不是用药物。新生儿身体机能各方面都不完善,应该尽量避免用药物,以免对身体造成伤害。没有任何确凿的证据表明茵栀黄注射液能够“退黄”,即使能“退黄”也没有必要用。所以这是医院、医生为了创收而用了不该用的药,出了问题就更不应该了。以前就有不少茵栀黄注射液能导致不良反应乃至死亡的报道,将它用在新生儿身上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