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经纪公司的四个员工因不服公司的违法操作,2008年委托我们代理该案,将房屋经纪公司告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该劳动纠纷一审判决后我曾经写过一篇文章见本文后附文,对该劳动争议一案进行了简单总结,后来单位不服一审法院判决,在收到该劳动争议一审判决书之后15日内,又上诉到了该案的二审法院,二审法院在法律上规定的时间内现在已经审结了其中二人的案件,剩余二人也已经开庭审理完毕,等待判决,现对该北京市房屋经纪公司违法对待劳动者劳动争议纠纷一案,进行简要分析:
其中二人劳动争议纠纷案,在该案二审法官的调节下,达成了调节协议,该协议规定在3日内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