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文章归档:王同义

王同义,男,河北大学法学学士,山东国盾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代理诉讼及非诉讼业务涉及金融、房地产、公司股权、合同纠纷、劳动争议、损害赔偿、婚姻继承等领域。“因为专业,所以优质”;“因为专心,所以高效”。在执业期间“真诚待人、勤奋做事”,具有良好的律师职业道德,并因此深受当事人的信赖和尊重 
办案宗旨: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勤勉尽责、诚实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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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我有个当事人在办理银行贷款时遭拒,原因是其有不良信用记录,说她有两家银行的信用卡消费后一直未还款。我们通过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查询了她的个人信用报告,上面显示确有两家银行的信用卡消费后未还款的记录。但奇怪的是,她从未向这两家银行申请过信用卡,更谈不上持卡消费了。于是乎,就和这两家银行交涉并报警,要求清除不良信用记录,但银行方面却迟迟不与清除其不良记录,还要求她还款。她气愤难当,找到我要起诉这两家银行。

    诸如类似的事最近时有发生,有好多人莫名其妙的收到法院传票,是银行起诉还款的,但他们从未在银行贷过款、办过信用卡,是什么原因让他们背上了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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