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对于个人信息等隐私权的保护,尚没有出台专门的法律。虽然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对个人信息保护有所涉及,但这些规定零散地分布在各部法律之中,相关保护条款内容不集中、阐述不清晰、适用不明确、范围受局限、处罚不具体,因而可操作性差。
如2000年9月颁布的《电信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电信用户的通信秘密和通信自由依法受到保护,但只是保证电信用户通信过程中的安全;2009年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将出售或者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界定为犯罪行为,随后“两高”增立了与之相关的两个新罪名—&ldquo...
个人信息安全国家标准蓄势待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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