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文章归档:程青松

从业十余年以来,程青松律师及其团队办理了大量民商事诉讼案件(包括仲裁)以及基金投资、公司并购、企业改制与挂牌上市、定向增发等非诉项目,同时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经验丰富,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精准的法律服务。

程青松律师多次接受环球时报、第一财经、中国经济周刊、中国经济导报、东方早报、财新、联合时报、青年报、新浪、网易等知名媒体采访;在《东方早报》、《上海律师》、《上海律协》、《经营与管理》、《贸易金融》、《法务之家》、《中国拍卖》等杂志、媒体发表大量法律文章,并被各大媒体、平台转载,影响广泛。

最高法判例│在算账结息换条的情况下支持民间借贷计收复利


  文│程青松律师

  「案情简介」

  濮阳市华龙区金鑫商场(以下称金鑫商场)因与梁某、第三人刘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在申请再审的理由中,金鑫商场提出梁某出示的借款协议书上计算方式明显存在复利计算,违反法律相关规定。

  最高法院审查认为,借贷双方有多年的借款关系,存在算账换条的情况,金鑫商场连续两年两次给梁怀坤出具借款协议书对双方债权债务数额予以算账并确认,本案中将利息计入本金重新出具借款协议书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原审判决支持复利并无不当。

  「律师评析」

  所谓复利,是在计算借款利息时,将先前周期所积累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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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当事人约定或登记的抵押期间届满后抵押权人是否还能行使抵押权


  文│程青松律师

  通常有抵押人与债权人约定抵押期间,或双方约定抵押期间后在管理部门登记抵押期间,那么,当事人约定或登记的抵押期间届满后,抵押权人是否还能行使抵押权,约定或登记的抵押期间届满后抵押权是否消灭,是一个需要厘清的问题。

  保证作为一种担保方式,是有期限的,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于是有人认为,抵押作为一种担保方式,也应一样。但是,抵押权是担保物权,而保证不是,我们知道,物权的种类、内容与权利行使方式是由法律规定的,也是就物权法定原则。关于抵押期间有多长,《物权法》、《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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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未届认缴期的股东应对经执行不能的公司劳动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文│程青松律师 沈梦颖律师

  「裁判要旨」

  劳动债权已经生效法律文书确认,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的,劳动者主张未届出资认缴期的股东在未出资范围内偿付该劳动债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案情简介」

  刘某因与上海骀荡家具有限公司(以下称“家具公司”)发生劳动争议纠纷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委裁决家具公司支付刘某工资14,000元、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6,758.62元。

  劳动仲裁裁决书生效后,家具公司未履行,刘某申请执行。

  上海宝山区法院立案执行后,因未查到家具公司名下可供执行的财产,裁定终结了本次执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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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版│民间借贷这些“坑”,你得小心了!杭州中院发布民间借贷案件不诚信十大典型案例


  来源:杭州中院

  案例一:

  叶某以其所持有的债权凭证向人民法院起诉,称钟某、马某于2015年向其借款40万元未还,请求法院判决钟某、马某归还借款。钟某、马某认可借款事实,但主张出借人系董某,当时借条并未写明出借人,且其已经向董某归还20万元本金,叶某是董某的工作人员,董某收到20万元本金后,再由叶某持40万元的借条起诉要求归还全款,属于虚假诉讼。钟某、马某同时向人民法院提交了向董某归还借款本息20万的证据。人民法院经过关联案件检索发现,叶某在本市范围内同一时间段有多起民间借贷纠纷诉讼,且所有涉案债务人均辩称叶某系为董某工作,借款本金归还一半后,叶某再以原借条金额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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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判例│当事人因其他法律关系形成的借条按民间借贷审理——兼评公务员从事营利活动签订的合同有效


  文|程青松律师

  「案情简介」

  2011年6月22日,康风江、刘超与郭某三人签订《合伙协议》,约定开发依兰县第三粮库房屋,合作方式为三人各占一股,经营开发资金全部为借款,盈余按比例分配,债务由三人共同承担。

  2014年7月28日,郭某因故退出合伙,三人签订退伙协议,就有关郭某合伙期间的收益补偿三人达成一致意见。

  2014年9月15日,康风江与刘超签订协议书(以下称《二人解除协议》)确认:合伙期间刘超出资20,000,000元,应收利息21,000,000元,合计41,000,000元。同日,依据该协议康风江为刘超出具41,000,000元借据一份,并注明&ld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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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民纪要”视角下“明股实债”的权利实现


  文│程青松律师

  “明股实债”并不是一个严格的法律概念,而是实务中投资方将资金以股权投资的方式投入目标公司,通过约定刚性兑付条款实现退出,取得固定回报的一种投资方式,是企业比较常见的一种融资模式。

  “明股实债”投资交易中,因股权投资协议中写入了固定收益条款,或同时存在债权协议约定固定回报,不符合股权投资共担风险、共享收益的基本特征,在争议发生后,“明股实债”必然要接受交易合同是否有效、是否构成让与担保、应认定为股权投资还是债权投资的法律评判。

  特别是,在目标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如果&ldq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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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委托合同当事人行使任意解除权后赔偿责任的限制


  文│程青松律师

  案情简介:赵某(女)与北京某文化公司(以下称“文化公司”)签订了一份《表演者演录出版合同》,约定合同期内赵某每年须为文化公司演录一张唱片,10年内至少为文化公司演录8张全部由赵某主唱的唱片,文化公司则根据赵某的艺术风格与音乐等作品特点安排包装及演出事宜,扩大赵某及唱片的影响力。合同还约定赵某在合同有效期内提出终止合约,或因某的原因导致合约不能履行,赵某应赔偿文化公司损失500万元。后赵某单方通知终止合同,文化公司诉请北京一中法院判决赵某按合同约定赔偿500万元。

  法院裁判:北京一中法院审理后认为,由于《表演者演录出版合同》属于委托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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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二中院|《2014-2018年股权转让纠纷案件审判白皮书》揭示股权转让交易风险


  文|程青松律师

  股权转让纠纷案件占涉公司法相关诉讼比例较大,并且呈现出一定的类型化特点,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2014-2018年股权转让纠纷案件审判白皮书》(以下称《白皮书》)。

  一、该院审结的股权转让纠纷案件,涉及的股权转让原因,可归纳为以下九类

  纯粹财产转让、资本引入(包括金钱资本与人才资本)、股东矛盾退出、担保借款、侵权转让(冒名股权转让)、职工退股、以股抵债、转移财产、离婚分割共有财产。

  二、该院判决构成违约的案件,违约行为的具体样态,可归纳为六类

  未支付或迟延支付股权转让款、未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未履行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未披露标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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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判例│股东未尽清算义务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文│程青松律师

  为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渠道,降低市场主体退出成本,激发市场主体竞争活力,完善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2019年6月22日,国家发改委等13部委发布了《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称《方案》)。

  《办法》要求,市场主体出现解散事由,应按程序依法组织清算组开展清算。市场主体无法就自行清算达成一致或相关责任主体怠于履行清算义务的,企业等市场主体的股东或债权人可以依法申请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强制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依法及时申请注销登记。清算过程中符合破产条件的,应依法及时转入破产程序。

  随着市场出清制度的完善,大量公司解散、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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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判例│债权人通过顺丰等普通快递寄递函件主张权利中断诉讼时效的法律风险与应对方法


  文│程青松律师

  笔者近期代理了一件股权转让纠纷案件,涉及我方当事人(原告)用顺丰寄递了一份催告函,向对方当事人(被告)主张权利,收件地址为对方当事人住所地。

  我方当事人起诉到法院后,案件审理过程中,对方当事人提出我方当事人只提供了快递运单和寄递的内容,但无签收回执,主张不能认定我方当事人主张了权利,不能中断诉讼时效。而我方当事人因时间久远,提供不了签收回执,且已过了快递运单的保存期限,无法查到该份快递的妥投信息。

  上述案件,一审法院审理认为,无论被告是否实际收到催告函,原告并非怠于主张权利,故本院对于被告提出的时效抗辩不予采纳。被告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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