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文章归档:李季先

曾服务于全国人大机关、中国产业发展促进会、首都机场集团、滚石唱片、赛德天勤律师事务所、万商天勤律师事务等多家政府机构、部门、企业或律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政府服务和公司法律顾问经验。执业以来先后担任甘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清算及风险处置工作清算组(中国证监会指派)法律组组长;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的专项法律顾问;拿达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威海光威集团等多家公司改制上市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ST远东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专项法律顾问;SIG等知名私募基金和联讯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收购、基金设立及金田公司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的专项法律顾问等。

创业板制度革新路在何方?


  最近,继科技部发布《国家“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规划在“未来五年,要基本建成国家创新体系,创新型国家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之后,《求是》杂志也发表了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的文章《关于科技工作的几个问题》。

  根据科技部的“十二五”规划与温家宝总理对科技发展的阐释,“加快实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大力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重点领域核心关键技术突破;前瞻部署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加强科技创新基地和平台建设;大力培养造就创新型科技人才;提升科技开放与合作水平”等几项内容,将成为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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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破产法出台前应先健全银行分类制度


  由银监会牵头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破产条例》起草工作近期已重新启动,目前银监会等监管层正参照其他国家的银行破产情况以及相关法律制度,做前期研究工作。笔者认为,存款保险制度尤其是银行分类制度应当优先加以健全。

  存款保险制度作为银行破产制度的先行条件,一直是银行市场化退出机制的重要支柱,《银行业金融机构破产条例》立法中断后迟迟未推出,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存款保险制度没有建立起来。但银行破产立法是一个系统的法律工程,银行破产法至今未出台,存款保险制度只是原因之一,甚至不是最主要的原因,相较于银行信用分类、风险分类等银行分类立法,存款保险制度的意义尚在其次。

  根据《国务院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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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扩容不妨边做边完善


  据有关媒体报道,相关监管部门于近日召开了专门针对新三板扩容方案的办公会议,提出了对新三板扩容方案的若干修改意见。由于融资功能、转板、准入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性悬念及制度设计问题尚待解决,新三板扩容方案需要再次进行细化修改,个别项目甚至要推倒重来。

  面对久盼不至的新三板扩容方案,作为高科技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问题的一项重要途径,拟上“新三板”企业等相关市场各方,以及以推进园区内企业挂牌新三板为目标的各个国家级科技园区都颇为焦急:园区鼓励补贴政策有了,譬如珠海高新区支持和奖励拟改制和挂牌“新三板”企业最高奖励每年可达200万元,监管架构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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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高管与PE对赌需抓紧立法


  为在股票二级市场表现不济情况下保证所投资项目在上市后的退出收益,一些自身基本面不够好的公司拟发行人管理层上市前遂与投资机构PE签订“对赌协议”,选择私下与持有三分之一股份以上的私募投资机构签订类似于现金补偿协议或收益保证协议的“对赌协议”,约定上市后如果公司股价达不到某个约定水平,管理层股东用现金来补偿PE。对这种可能情形,应该说,管理层一直盯得很紧。由于担心公司上市后IPO募集资金被管理层股东挪用来偿还PE,乃至操纵股价从而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中国证监会一直严令禁止签订有对赌协议的拟上市公司上市,要求清理后方能上发审会或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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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首例发行中止案不宜过度延伸解读


  原计划在深圳中小板发行上市的八菱科技,由于其询价机构只有19家,不到法定的20家而被迫发行中止,成为中国A股历史上首家因询价机构数量不足被迫中止发行的股票。有人据此将八菱科技此次发行中止看做是市场对贪婪的投行和发行人累积愤怒的集中表达,也有人将之上升为里程碑层面,认为是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后市场机制开始发挥作用的一个开端。

  但中止发行并不意味着发行失败,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新股中止发行后,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可重新启动发行。而在有关各方重新启动发行后,在现在的行情下,只要发行人适当调整发行价,新股成功发行便是大概率事件。

  正是在上述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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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期货审计监管的中国式路径


  酝酿已久的调整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审批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终于浮出水面,中国财政部和证监会于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就修订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决定征求意见的函》,就“提高会计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申请的门槛”相关事宜,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对业务收入、审计收入和注册会计师人数等几个方面做了较大的调整,大幅提高了会计师事务所申请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门槛。相较于此前英国、欧盟反垄断监管机构对该国或地区审计市场存在的竞争不足问题展开的调查,并将目标直指占据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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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解决新股发行改革两个基础问题


  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刘新华在“2011中国金融高峰论坛”上表示,下一阶段,中国证监会将从经济社会发展整体布局出发,强化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按照分步实施、逐步完善原则,继续完善新股发行制度改革,促进形成相互制约,充分博弈,利益均衡的定价机制。

  针对当下新股“三高”问题久拖不决、新股好发但却频频破发、投资者扎身股海赚钱却越来越难、拟上市公司上市前屡屡被曝故意隐瞒重大事实或造假等情况,这番继续完善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的讲话,非常值得期待。但由于新股发行下一步改革可以预计是在对整个市场回稳整固的情况下,对既有发行保荐模式、审核方式、定价方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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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并购重组新规的三点建议


  中国证监会5月13日发布《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重组与配套融资相关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借壳上市的监管范围、监管条件和监管方式,将借壳上市标准趋同于IPO标准,有利于遏制市场绩差股投机和内幕交易等问题,最大限度统筹平衡借壳上市与IPO的监管效率;而《征求意见稿》允许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与配套融资同步操作,则解除了二者分开操作的政策限制,有利于上市公司拓宽兼并重组融资渠道,提高并购重组的市场效率。我们的总体感觉是,《征求意见稿》更合情、更合理、更合法,此次启动修订非常必要。

  不过,《征求意见稿》中的许多规定还是较为宽松和原则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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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股市国际板法律框架理应是个开放体系


  据报道,中国股市的国际板法律框架已初步确定,适用法律为《证券法》,不适用《公司法》。在股东权利保护方面,主要采用我国香港模式,不要求“逐字逐句”符合内地监管要求,但股东权利保护水平不能低于境内水平。

  这意味着一直制约着在上海推出国际板的法律瓶颈正在快速消融,中国国际板法律框架已经成型。将以《证券法》为基础,借鉴香港模式,兼顾其他法统,制订关于国际板法律框架的一系列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譬如国际板《公司治理规范》等,尤其是制订关于不低于上市地股东保护水平的公司股东权利保护的法律、法规,以及争端解决机制等,以最大限度符合国际板的国际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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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概念股被狙击的制度启示


  美国证券市场的中国概念股企业正在为对美证券市场法律禁区、游戏规则和潜规则的忽视而付出惨重代价。

  从去年东方纸业(ONP.AMEX)、大连绿诺(RINO.PK)到大连傅氏(FSIN.NASDAQ)相继被财务及法律质疑后市值大幅缩水,再到近几个月来中国反向收购RTO股票在美国被大幅做空后遭遇连续停牌、股价狂泻,近乎腥风血雨的“空头”洗礼正冲击着在美国的近百家中国概念股。

  赴美上市的中国概念股密集被看空,这多少引起了国人对美国证交会(SEC)监管、相关中介机构动机的质疑,并招致中国有关各方对美国“阴谋论”、“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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