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文章归档:肖滨

肖滨,中山大学行政管理中心教授、政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1987年在中山大学获哲学硕士学位,1998年获中大哲学博士学位。2000—2001年在美国哈佛大学燕京学社作访问学者。现任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副院长。主要研究领域为政治思想与政治制度。

如何让中国人活得更有尊严?


  温家宝总理曾说,要让中国人活得更有尊严。怎么算是活得有尊严呢?

  满足公民的基本权利,肯定是尊严必不可少的部分。人之为人,就在于他有人权;一个人的人权能够获得保障,那么他就会显得有尊严。从这个角度,提升满足公民权的程度,就显得很有必要。如今,中国已不仅要在生存权做文章。生存权固然不可或缺,但人们有自由的权利、民主性的权利,也有社会福利保障的权利……这样人才活得有尊严。

  2004年,在《宪法》进行修改的时候,人权的概念第一次进入《宪法》。当时《宪法》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2009年,中国政府颁布了《国家人权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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